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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阆中刑事官司律师电话号码(阆中市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马大哈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22 0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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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检查

3月13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件。名列十大典型案件之首的是阆中圣索亚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阆中圣索亚酒店是阆中著名的高端精品度假型酒店。然而,2016年1月26日,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酒店餐饮部熟食加工环节,发现6袋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鸭胗,在面点加工间发现四种调味料均超过保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之规定。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认为:该酒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过期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规定的食品原料,罚款7万元。

阆中市2016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另9大典型案件为:卢中溢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750碧玺戒指”案,被处以罚款2万元;阆中市长平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违法所得7798元被没收,并被罚款32202元;阆中市启明汽贸有限责任公司欺诈消费者案,被罚款2670元;邓利华销售不合格铝型材案,违法所得1272元被没收,并被罚款5000元;阆中盛达经贸连锁有限公司老邻居营销分公司时代天骄店销售过期食品案,违法所得16.80元被没收,并处罚款60000元;阆中思缘地产有限公司损害消费者权益案,被罚款50000元;阆中市保宁区供销合作社邦力达农资连锁东兴乡第一农家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案,违法所得720元被没收,并被罚款3060元; 廖由才经营未经检疫和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牛大肚)案,进口预包装牛大肚50件(20Kg/件)被没收,并被罚款100000元;黄振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名酒案,假冒五粮液白酒3瓶、假冒五粮春白酒4瓶、假冒茅台酒2瓶、假冒剑南春白酒4瓶被没收,并被罚款30000元。

图二:实名曝光侵权单位或个人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看见,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十大典型案件全部实行实名曝光,没有出现“某人”、“某单位”字样。“我为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赞。”南充市人大代表、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律师认为,该局公布侵害消费者十大典型案件全部实行实名曝光,可以使消费者免于再次受到伤害,利于更大发挥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的震慑作用。王波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汪仁洪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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