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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刑事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临沧刑事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号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洋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2 1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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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时报讯记者 周婷婷 通讯员 谢明天 廖淑静

醉酒最容易误事!临沧凤庆男子杨某醉酒后将村民打伤,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被村民控诉。当法官多次与杨某沟通时,他不仅拒接法官电话,当法官找上门还玩起“躲猫猫”,达成调解协议后又爽约,甚至放狠话“请求法院判刑”。近日,恶意逃避诉讼、挑衅法律的杨某终于“遂愿”了。

2014年9月,临沧凤庆县村民杨某饮酒后,与村民施某发生争执,双方还动了手,导致施某的左手小臂骨折。施某先后两次到医院住院治疗,就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双方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2016年6月,施某伤愈后向凤庆县法院提出控诉,要求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关医疗费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前多次通知杨某到法院领取相关材料,办理应诉手续,但杨某却把法官的话当耳边风。看到法官打来的电话,不是拒接就是置之不理,接通电话后不出声就挂掉。当法官找上门来,他却避而不见。最终,法官通过村委会领导等人多次向杨某的父母、妻子释法明理,杨某总算勉强来到法院,坐到被告席上。

庭审中,法官多次劝告杨某,若积极对施某进行赔偿,有悔罪表现,可得到宽大处理。因该案系刑事自诉案件,杨某未被羁押,等庭审结束后,他又继续跟法官玩“捉迷藏”。接下来2个月,法官又多次联系杨某,好不容易说动来法院接受谈话,最终答应三天后来签署调解协议。

三天后,杨某反悔了。他在电话中告诉法官“已经咨询过律师,顶多赔三万,多了我不赔,不然你们判我刑吧!”。法官仍是好言相劝,挂完电话,杨某继续与法官玩起 “捉迷藏”。

凤庆县人民法院认为,杨某逃避诉讼的行为极其恶劣,拒绝对受害人进行医疗费以外的赔偿,法院组织达成调解协议又反悔,经合法传唤后拒绝配合诉讼,其犯罪后没有悔罪表现,应依法惩处。按法律规定,决定对杨某进行逮捕。

今年2月初,杨某实现了“愿望”。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施某各项经济损失3.6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已被移送至临沧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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