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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上虞区律师事务所排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军sir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7 14:20:49

上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哪个好(上虞区律师事务所排名)

2018-12-03 10:19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宋彦佩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是有温度的,女性法律工作者更应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多些温情和关怀。”这是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赵君芳的工作信条。

无论是案件管理还是审查起诉,她将这一法律的温度融入其中,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柔情,唤醒了无数问题青年走上正路;更用自己的认真和细致,还原了不少大案要案的真相,使法、理、情在案件中有机统一。

从检十几年来,赵君芳先后获得第一届浙江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全省业务能手”、绍兴市检察系统首届“敬业奉献之最美”、上虞区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筹建打造优秀案管中心

2006年8月,曾是一名农村中学教师的赵君芳,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区人民检察院,在公诉科担任书记员。

4年多的工作磨练,让她迅速历练成长。2011年,赵君芳开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当过教师,又做了母亲,赵君芳以女性特有的视角,能很好地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在办案审理中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家人感受到法外的一份温情。

曾经3名未成年人因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被移送到上虞检察院。赵君芳在讯问时察觉到他们有抵触情绪,于是联系了他们父母,并当着其父母的面,她从思想根源分析他们的犯罪行为,并指出家长教育方式的不当,最后3名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父母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3年9月,赵君芳负责主持刚成立案管中心的各项工作,成为区检察院最年轻的科室负责人。“当时是个新科室,也让我放开了手脚去干。”赵君芳说,从人员招聘、中心选址到功能区设计,都是一手经办,正式运行后,她带头学习,积极发挥案件管理作用。

在4年多的时间里,她对案件管理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开创了不少新模式,被绍兴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管中心”。如利用高速扫描仪制作电子卷宗,为律师阅卷打开“绿色通道”;率先实行为律师执业提供程序性流转告知服务;起草出台《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开创上虞案件质量评查新模式;确立了“AB”岗工作模式,“三通报”工作制度,“四个领先”的工作要求,等等。

不放过一个公诉案疑点

今年2月,赵君芳再次回到公诉部,并担任公诉部主任。她不仅是公诉部的领头羊,还是上虞检察的中坚力量。今年以来,她主动办理全区重要影响的各类案件和其他疑难复杂案件。

众所周知,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工作,主要是审查案卷,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对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要向法院提起公诉,对一些情节轻微或事实不清的犯罪嫌疑人要作出不起诉处理。

公诉部平均每年要审查2000多名犯罪嫌疑人,一件审查案的案卷少则30-40页,多则上千页,涉案人员最多的有100多人,光做笔录从早到晚就要一个月,况且出庭支持公诉又是工作重头戏,在出庭公诉中需要与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进行唇抢舌战。可以想象,办案审理的繁杂和琐碎,需要每天倾注大量的心血和精力。

但就是这样庞杂而巨大的工作量下,赵君芳仍然对每一个审查起诉案件不放过一处疑点。今年8月底起诉的一桩投资类网络诈骗案,3个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候审,整个案件涉案人员多达30多人。在案件审理中,一个涉案人员被传唤后无故迟到了,这个细节却被赵君芳放大来看,她认为这里有蹊跷,在甩小心计。在紧锣密鼓的盘问追查中,这名涉案人员终于露出了马脚,不能自圆其说,最终说出了实情。顺藤摸瓜,赵君芳重新审查了10多位涉案人员,又揪出了4名犯罪嫌疑人。

尽心履职反映民情民声

在案件办理之余,赵君芳经常深入基层倾听民声,积极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进行参政议政。

去年,她在撰写《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中提出,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家长为了让孩子成绩优异并能掌握多方面的技能,不断给孩子寻找校外的各类培训机构。正是这种社会需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但这些教育培训机构品质良莠不齐,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不良影响。

赵君芳建议要加强监督管理,清理无证培训,规范教师资格,建立协会标准,引导诚信宣传,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合理有序的外部管理结构,完善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推进培训市场的规范化,促进培训教育行业的正常发展。

该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今年,我区已着手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有力整治,使这一提案真正落地。

赵君芳还在撰写社情民意《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及建议》中提出,新的办案模式下,如何与时俱进提高员额办案主导权,发挥每个办案单元的能量最大化,完善权利清单,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需要持之以恒不断前进。就目前而言,随着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入,亟需解决确立员额负责对组内助理的业绩考核制度,确立与司法人员职级配套的地方年终考核制度,确立更加合理的员额“亲历性”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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