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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刑事律师,洗冤者李锦莲回乡:把无罪的消息讲给三位逝者听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6:41:09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发自江西吉安

离开茂园村20年后,李锦莲已经完全认不出自己的家乡了。

“这以前是我们家的地啊”,女儿李春兰指着路边一处已经荒芜的田地告诉他,坐在身边的父亲一生不吭地看着车窗外。

20年来,村子里修了新的路,以前的稻田上盖起了房子。李锦莲家的老房子旁,不少邻居盖起了新式的二层小楼。

一栋白墙黑瓦的传统赣式民居矗立在一片稻田后面,那是李锦莲的家。因为年久失修,不少瓦片已经脱落。

李锦莲家的老房子(图片中间白墙黑瓦的房屋)附近已盖起新式房屋

家里的老房子已经年久失修

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68岁的李锦莲看起来像是一个外乡人,站在原地看着周围盖起的新房有点茫然,喃喃地说,“这里就是我的家啊。”

20多年前,李锦莲家的房子是村里面“顶好的房子”。家人的印象中,当年的他勤劳能干,养猪种树,家里的条件在村里数一数二。

入狱之前,李锦莲体格健壮,自称感冒药都没怎么吃过。李锦莲的姐夫黄居中说,多亏了他的底子好,换了别人未必有命活着出来。

6月2日下午,李锦莲回到阔别20年的家乡江西省遂川县茂园村

无罪释放后的第二天,亲戚们用一台面包车把李锦莲从遂川县城送回雩田镇茂园村老家,亲人们为他准备了一个大红花挂在胸前,鞭炮从村委会一路放到几公里外的家门口。

他这次回家的目的之一是要祭奠三位逝者:母亲、妻子和曾为他辩护17年的律师朱中道。

李锦莲上一次见到母亲是在13年前,2005年,李春兰带着奶奶和弟弟李平一起去探监,那也是李锦莲在监狱的20年中唯一一次见到母亲。

当时监狱里搞亲情餐,16块钱一份,可以让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李锦莲和母亲两个人一直在哭,只有年纪尚小的小儿子李平吃了东西。

李锦莲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当时对他说的话,“仔啊,你出生的时候八字怎么那么不好啊,遭了这样的冤狱。”儿子只好安慰母亲,希望她长命百岁,等儿子回来尽孝。

会见结束的时候,看着母亲几乎弯成90度的背影,李锦莲意识到,这可能是今生的最后一次见面了,“心就像被刀割的一样。”

此后,年迈的母亲无法亲自去几百公里外的监狱探监,但每次见到孙女,老人总会问“你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李春兰回忆,奶奶说她心脏疼的难受,忍着不死就是要看到儿子回来。

2012年,在李锦莲再审被维持原判一年之后,老人在一次意外摔倒后去世。那一年的某一天,监狱里面的李锦莲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面,几个人把一副棺材推进了他的家里。

“虽然梦里看不到棺材里面的人,但我就觉得可能是母亲不在了。”此后,每次女儿去探监,他都要询问母亲的情况,但李春兰总是告诉他,奶奶身体还好,只是很想他。

李锦莲在母亲墓前祭奠

老人去世后,家人把她葬在了老房子后面的山上。6月2日下午,面对周围长满杂草的坟墓,未能生前尽孝的李锦莲抚碑痛哭良久。

下山的路上,李锦莲指着满山的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些都是出事前两年他和妻子陈春香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亲手栽种的。如今,当年栽下的5个竹苗已有十几米高。

除了竹子,山上还种了杉树、板栗树和杨梅树。李锦莲出事后的几年,李春兰在外申诉,家里只剩他母亲和不到10岁的小儿子李平。有时候,小李平跑到自家山上拣板栗,附近的村民拦着不让他捡,“欺负他没爸没妈”,回忆起这段过往,李春兰仍然觉得心酸。

1998年,李锦莲被抓走后,妻子也被带到乡政府讯问。回家之后没几天,这个在李锦莲口中“极贤惠极善良”的农村妇女服农药自尽。

抱着妻子的遗像,李锦莲仍使用20年前的昵称“春香仔”,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为了自己的事情把性命都陪上了,“如果有下辈子,我还娶你做老婆。”

至今,李春兰仍觉得自己母亲当年是被逼致死,她说,父亲的事情解决之后,她要为母亲讨一个说法。

6月2日,李锦莲无罪释放公告贴在了茂园村村委会大门口

前一天下午3点,江西高院第二次再审宣判李锦莲无罪。当天下午1点多,他从监狱被直接送到法院,李春兰提前给他准备了一件条纹衬衫,这也是李锦莲在漫长的申诉生涯中,第一次没有穿着囚服出庭。

被当庭宣布无罪释放后,在这个两次维持他死缓判决的法院里,副院长胡淑珠在一个小房间里亲自向他鞠躬道歉。随后,法官向他介绍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有关规定。

李锦莲回忆,在听完国家赔偿的事项后,他蹲在地上嚎啕大哭,他想到了逝去的母亲和妻子,还有为了给他申诉付出20年青春的女儿,“拿什么来赔偿呢。”

离开监狱那天上午,李锦莲托送饭的工作人员把被子、草鞋、没用完的卫生纸和一个茶杯送给了狱中的一位老友,20年前他刚入狱的时候结识了这个狱友,李锦莲觉得他“本质好,不说谎话,跟监狱里其他人不一样。”

曾有同监室的人知道他在申诉,嘲讽他“还能冤枉好人吗”,李锦莲从此不再跟其他人聊自己的案子,因为“从他们嘴里听不到好话。”

李锦莲在狱中手书的部分申诉材料以及历次审判的裁判文书

离开那天上午,李春兰从监狱带走了父亲的全部“财产”——一包厚厚的申诉材料,里面还珍藏着一封老律师朱中道在2013年写给李锦莲的信。

“锦莲弟弟,你好”,朱律师生于1936年,长李锦莲14岁,老家也在茂元村,曾在遂川法院工作,1983年起成为律师。1998年11月,朱律师大儿子的同学练秋生给他打来电话,请他为舅舅李锦莲辩护,随后寄来200元人民币作为辩护费用。

朱中道找到老同学章一鹏共同为李锦莲辩护,后者曾任吉安地区检察院刑事检查处处长。两位老法律人从一开始就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李锦莲投毒,因此从一审、二审一直到申请再审都坚持作无罪辩护。

2011年,江西高院再审李锦莲案,在检察机关认为该案有证据不足和矛盾等问题的前提下,法院仍维持了死缓判决。

维持原判的决定没有让朱中道放弃,在给李锦莲的信中,他写到,“我鼻咽癌,半瘫,去年又发生心脏病,但为维护法律尊严,为公平正义,我们还在申诉,因为你2006年委托书写的代理时间到改判无罪止。我们两个老人,希望看到李锦莲案再审改判,宣告无罪。”

朱中道最终失约,2015年7月12日,老律师抱憾离世。死前放不下的,仍是李锦莲的案子。

6月2日晚,李锦莲在朱中道律师墓前祭奠

3年之后,在朱中道的墓前,李春兰哽咽地把父亲案子改判的过程叙述给地下的律师,从申诉开始一直讲到法庭辩论直至宣判的各种细节。

“我要给朱律师讲得细一点,因为他这个人最仔细、最认真,如果我讲得不细他肯定要让我重新讲。”李春兰相信,朱中道泉下有知,也可以放心了。

在给李锦莲的信上,朱中道还提到了李春兰的个人问题,他催李锦莲劝劝女儿赶紧结婚。为了给父亲申诉,李春兰一直未婚,从24岁到44岁,她把20年的时光全部用在了申诉上。

最开始,李锦莲申诉的法院是江西高院,为了方便,李春兰从遂川跑到南昌打工,在高院附近的超市找了份工作。

“不敢当收银员,因为有时候要溜出去,钱丢了赔不起。”她在超市当摆货员,每天10点左右就跑到高院,看看当天是不是院长接待日。

后来,李春兰每攒一点钱就到北京去申诉,最常去的两个地方是最高检和最高法,这些年去了多少次,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有一次,李春兰从北京回家的时候已经身无分文,只好从火车站逃票,“一路上怕的要命,看见查票的就赶紧躲到厕所里面”。

为了给父亲申诉,李春兰这些年自学了不少法律知识。在与记者聊到案件中的哪些取证不合法时,她几乎可以一字不差地引用《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条文。

这也许要感谢父亲当年支持她读书上学,李春兰当年是茂元村第一个读到高中的女孩,年轻的时候身边不乏追求者。一位初中同学曾一直暗恋她,两个人彼此都有好感,但父亲出事以后,她害怕组建家庭会影响申诉,选择不再与这位男同学联系。

“他曾说过要陪着我一起申诉,但我没有答应。”李春兰不接对方电话,收到的信也不回。小伙子没有办法,只好找到家里,把给她买的衣服和钱留给了家里的弟弟李平。

“如果我爸爸没有出事,也许我们后来就在一起了。”这次父亲平反后,李春兰准备找到这位男同学,把当年他留下的那300块钱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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