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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最有名气的刑事责任律师(济宁最著名的刑事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洋洋不吃白菜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7 01:19:14

济宁最有名气的刑事责任律师(济宁最著名的刑事律师事务所)

济宁刑事律师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许岩律师解答贷款诈骗罪的处罚依据有什么。

(一)一般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许律师电话:18305470198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三)情节特别严重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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