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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重大刑事律师代理费(大连市重大刑事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贝贝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5 22:10:58

大连市重大刑事律师代理费(大连市重大刑事律师代理费收取标准)

作者:朱冠宇

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起诉的方式实现债权。在债务纠纷诉讼中,起诉前关于诉讼费的诸多问题债权人也要有所了解。接下来,本文将为读者厘清诉讼费的以下问题,即“谁来交”、“怎么交”、“交多少”、“怎么退”。

一、起诉债务人,诉讼费谁来交?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因此,债权人提起债务纠纷案件诉讼,应由债权人预交诉讼费用。

二、起诉债务人,诉讼费由谁最终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立案阶段,原告(债权人)交纳的诉讼费为“预交”,并不意味着起诉债务人,诉讼费用由债权人来负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因此,如果债权人胜诉,除非其自愿承担诉讼费,否则该案诉讼费应由败诉的债务人承担。

三、起诉债务人,逾期缴纳诉讼费会产生什么后果?

起诉债务人,预交诉讼费的期限为法院受理案件后7日内。

债权人提起债务纠纷诉讼,在法院立案后,会向原告出具《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告知原告应于收到本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诉讼费,如果逾期未缴纳,又未提出缓交、免缴、减交诉讼费申请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四、起诉债务人,应预交多少诉讼费?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并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例如下表:

区间

交纳标准

计算公式

不超过1万元的

每件交纳50元

50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纳

X*2.5%-200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按照2%交纳

X*2.0% 300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纳

X*1.5% 1300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按照1%交纳

X*1.0% 3800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纳

X*0.9% 4800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8%交纳

X*0.8% 680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7%交纳

X*0.7% 11800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纳

X*0.6% 2180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X*0.5% 31800

注:“X”为诉讼请求金额

举个例子,如果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还款230万元,按照计算标准,债权人需要预交的诉讼费用应为:30万(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0.8% 100万(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0.9% 50万(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1% 30万(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1.5% 10万(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2% 9万(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2.5% 50(不超过1万元的)=25200元。当然,债权人还可以用上表中所列计算公式简便计算诉讼金额,即找到230万元对应的区间,然后直接将诉讼请求金额带入右侧公式,计算得出诉讼费230万*0.8% 6800=25200元。

除此之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诉讼费测算小程序(如法务工具包),直接输入诉讼标的金额,进行测算诉讼费。

五、起诉债务人,胜诉后预交的诉讼费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以及《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因此,债权人胜诉,已经预交的诉讼费用,有权向法院申请退还,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缴纳。但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的做法是,对债权人预交的诉讼费用不予退还,而将其并入债务人债务中,要求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一并主张。这种做法实际上变相增加了债权人的诉讼成本与风险,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除手持一纸判决而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外,还要额外负担一笔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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