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3月16日,四川省南充市阆中法院举行了一场农民工违法讨薪案件的公判大会,8名被告人游街示众、接受宣判的图片被广泛传播,引发了舆论“一面倒”的吐槽和指责。同时,由事件引发的“公判大会”、“农民工讨薪”、“企业欠薪”等议题持续引发热议。面对舆情,涉事法院、当地市政府在发布情况说明、作出“调查追责”的回应后再无下文,加之欠薪企业背景被深挖、阆中讨薪民工跳楼事件再度上演,后续舆情应对不可掉以轻心。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梳理事件发展脉络,分析舆情发展的深层原因,并提出应对建议,供有关部门借鉴、参考。
【舆情趋势】
1. 媒体报道公判大会 舆情触发
3月17日,据观察者网报道,四川省阆中法院16日举行了一场公开宣判大会,张某、戚某、欧某等8名被告人被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6至8个月有期徒刑不等。报道称,2015年8月,包括8名被告人在内的百余名民工聚集在阆中学府花园项目部索要拖欠薪资。民警代某在劝解时被张某、戚某等人起哄称“警察打人”,并在抓扯、推搡中受伤。张某等人还将代某挟持至市政府,意图通过向市政府施压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引来大量市民围观,现场秩序混乱。随后,阆中市公安局迅速将8人抓获。报道还称,“8名被告人均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追悔莫及”,“不少群众表示自己接受了一堂法治教育课”,“阆中市人民法院告诫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合理表达诉求,理性维权”。
公判大会一经曝光立即引发舆论热议。仅3月17日当天,有关媒体报道已达124篇,新浪网网民评论5100余条。多数网民表达了对讨薪农民工的同情,认为涉事法院做法实在“荒唐”,也有网民对引发公判背后的欠薪问题提出质疑。
2. 官方应对质疑不断 舆情升温
3月17日,《新京报》报道称,记者就公判大会有关问题致电阆中法院,院方表示“正在开会研究中”,截至当日23时,法院仍未给出正面回应。同时,有关公判大会的报道和照片当日已从阆中法院网上悄然撤下。
18日下午,阆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号等作出正式回应。前两条通报较为详细地交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第三条专门针对“公判大会”一事通报称,“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阆中法院在案发地辖区进行公开宣判,引发较多质疑。南充市对此十分重视,有关部门已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布结果”。回应中用“公开宣判”替代了“公开宣判大会”,被网民质疑“玩文字游戏”、“不诚恳”,并引发网民追问“如何追责”。与此同时,诸多网民在微博和微信中传播阆中市委书记蒋建平的多张照片表达不满,舆情进一步升温。
3. 公判事件被深度讨论 舆情扩散
3月17日晚,浙江省检察院副巡视员岳耀勇率先在其个人微信公号“劳月夜聊”发布评论《公判大会说明了什么?》,痛批阆中法院公判讨薪者的行为,称“这次公判大会至少说明两点,第一是‘依法治国’的路还很长,第二是法官检察官的法律专业素质实在还很欠缺”。截至19日8时,该文章的阅读量已突破10万,成为微信中最有影响力的文章之一。随后,律师吴有水、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陈东升均在个人微信公号中表达了对阆中公判大会的谴责和质疑。
18日至19日,媒体评论集中涌现,据不完全统计达27篇。其中《新京报》评论称“‘公判’以群众大会的方式包装法院的公开宣判程序,在示众被告人形象的同时,也消解了法庭内司法应有的尊严”,被多家媒体转载。
4. 网曝南充中院调查 舆情波动
19日起,有关阆中公判大会的新闻报道被大量删除,但仍不断有新报道出现。20日,一家自我介绍为“第三方舆情发布权威平台”的读讯网爆料称,阆中、南充有关方面开始对“游街示众”进行调查、问责,此次调查问责由南充中院牵头。报道称,“但从南充中院微信公号也推送了公判事件的相关消息可以推测,南充中院对阆中法院的做法是认可的。南充中院牵头调查、问责,其结果很难让公众信服”。该报道还配发了南充中院当时发布的微信文章的截图。
5. 衍生信息频被曝光 舆情反弹
20日21时23分,粉丝量超9万的新浪微博“@邵明波”爆料称,“欠薪的开发商叫阆中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劣迹斑斑”,“董事长杨彩虎年轻时入伍参军,后加入中央警卫团成为国家领导人的贴身侍卫”,引发网民揣测。
23日,《法制晚报》报道称,当日上午,数名民工爬到阆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楼顶准备跳楼,后经公安机关、消防及医疗人员全力营救,数名民工已被救下,现场无人员伤亡,其它情况正在调查中。尽管阆中市政府迅速发布情况通报,但这再度引发网民将跳楼讨薪事件与公判大会进行关联看待,致使舆情小幅反弹。
截至3月28日15时,有关“阆中公判大会事件”百度新闻报道量为801篇,微博转发、评论量约9930余条。目前,舆情热度有所降低。
【舆情解析】
1. 游街示众背离现代法治文明
阆中公判大会曝光后,有媒体盘点了各地近年来的公审公判案例,指出四川阆中法院的这次公判大会并非先例。近年来,海南、广东、湖南等多地均开展过公判大会,选择公判大会的地点有广场、学校等。舆论认为, 这种源于古代的“示众式惩罚”因为背离了现代法治社会“文明、理性”的价值观而被历史淘汰,这也是每每曝出公审大会的报道时都会引发热议的深层原因。
2. 民工讨薪触及舆论敏感点
与以往的公判大会不同,阆中此次的公判大会掺杂了一些新的舆情元素。其中,农民工的涉案主体成为本次舆情的一个重要身份符号,他们在劳资关系中一贯以弱势群体形象出现,容易博得同情。而引发这次舆情是因为他们的讨薪行为,这更促使公众一致形成“事出有因”的认知,进而推动媒体深挖欠薪企业身份背景。因此,尽管农民工讨薪行为确系违法,法院判决也有其法治意义,但舆论“一面倒”的同情仍致公判大会这种方式遭到强烈谴责。
3. 司法机关主导被指“法盲”
多家媒体报道提及,早在1988年、1992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就曾联合发文,禁止以公审、公判大会形式对已决犯、未决犯和其他违法人员游街示众或变相游街示众。而此次阆中法院公判讨薪民工却被指由本该最懂法的人民法院“一力主导”。讨薪民工不懂法,通过非正当渠道进行维权,公众认为同情之余尚可被原谅;但作为伸张正义的司法机关,非但未能为其指明道路、化解纠纷,反倒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其进行公判,难免被舆论调侃为“几个法盲后面的另一群‘法盲’”。此外,有媒体称,南充中院牵头调查、问责“其结果很难让公众信服”,无形中让涉事主体从阆中法院扩大到其上一级法院——南充中院,舆情扩散升级。
4. 片面强调结果正当性引质疑
媒体报道中曾出现“被告人忏悔不已,对罪名无异议”、“阆中市人民法院告诫广大市民要合理表达诉求,理性维权”等内容,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当地法院试图借助媒体向公众传递“判决合法合理”、“倡导理性维权”的理念。虽然初衷是好的,但当地司法机关却忽略了一点:案件判决要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以“判决结果(实体正义)和判决形式(程序正义)两者正当性的统一”作为前提基础。如果只注重实体判决结果的正当性,但却无视宣判形式是否正当、合法,其结果就是非但未达到预期目的,还让公众对实体判决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削弱了司法判决的公信力。
【专家观点】
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我国法律中的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也就是说把法庭的全过程除休庭评议之外都公之于众。规定此原则的目的之一就是维护审判的公平正义。但这种以威慑社会公众为目的的“示众”或变相“示众”的做法不可取,这不仅脱离了审判公开的宗旨,同时对被告人的人格造成了羞辱。
范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显然,阆中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与人权保护不相符:一是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这种示众式的宣判方式,二是这样做可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人格权,社会效果并不好。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6年第12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王媛
阆中周边刑事会见律师团队(阆中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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