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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蹦迪小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4 1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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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颖彤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一、案由:公司设立纠纷

二、常见纠纷

(一)合伙协议纠纷 和 公司设立纠纷 如何区分?

案例解析: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终60XX号案件为例

法院判决中论述:从涉案签《一优教育股东合约》的约定内容来看,虽约定拟设立公司的名称及公司设立后的具体事宜,但并未约定公司何时成立、具体由谁负责公司设立事宜、如公司未能成立如何处理等与公司设立相关的关键事宜,故郭某某主张本案为公司设立纠纷,与事实不符,一审法院不予采纳。至于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则需要结合实际运营情况来认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具体到本案,郭某某出资75000元之后负责“一优教育”的会计工作,制作相应的收支明细表,实际参与了“一优教育”的经营,在郭某某参与经营期间,曾某某按照出资比例向郭智恒分配了利润,郭某某亦按照出资比例向曾某某填补其分担的亏损部分,即郭某某与曾某某、汤某某之间确实存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决策、共负盈亏的行为,曾某某主张三方之间是个人合伙关系,理据充分,一审法院予以采纳。

结论:是否属于公司设立纠纷,需要由签署的协议和实际履行情况两个方面判断:

1.公司设立的协议应当载明公司何时成立、具体由谁负责公司设立事宜、如公司未能成立如何处理等与公司设立相关的关键事宜,个人合伙协议通常没有约定上述内容。

2.公司设立的协议签署后,各签署主体应当是以公司设立为目的开展协议内容,而非实际经营盈利。个人合伙关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决策、共负盈亏为核心要点,并且在经营过程中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分配利润、分担亏损,具有较强的人合性。

(二)公司未能设立,产生的费用承担

1.不存在过错方的情况下,按照约定,无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2018)粤0103民初18XX号案件中,法院认为:根据严格履行合同和风险共担原则,拟设立公司的支出费用应由各方按备忘录约定的货币出资比例承担各自的损失。按备忘录约定,何某某应承担支出款项中的44.5%,其余55.5%的损失应由钟某某及徐某按备忘录约定的货币出资比例承担。

2.存在单方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可根据过错程度要求过错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2020)粤01民终18XX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粤01民终21XXX号民事判决认为“因此,在何某某并未举证证实其诉讼主张的前提下,本案公司未能设立是基于何某某单方过错行为所致,故根据前述法律规定,何某某应就公司设立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本案应认定公司未能设立显然是基于何某某单方过错行为所致何某某应就公司设立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责任。


三、法律规定

(一)公司已成立,设立公司过程中签署合同,承担合同责任的主体:

1.以发起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例外:公司成立后对合同予以确认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履行义务的,可以要求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例外: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并可以此主张不承担责任。

(二)公司未成立,设立公司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债务承担:

对外:债权人可以要求全体或部分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内:发起人之间按照约定比例承担——没有约定比例,按照出资比例承担——没有约定出资比例,按照均等份额承担。发起人存在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的,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范围的费用和债务。

案例:


关联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

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罗颖彤律师简介


专注领域:刑事、合同、劳动、公司企业、婚姻家事、房产、商标侵权领域。

罗颖彤律师是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福利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系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被授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团队优秀律师奖。

【民事领域】

罗颖彤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伤问题、公司企业、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借款欠款、商标侵权、特许经营、海事海商、商标侵权等领域。

执业期间,曾处理大量租赁合同、合伙协议、购房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网红经纪协议、买卖合同等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且处理过大量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和民间借贷、商标侵权、人格侵权等民事诉讼案件。

【刑事领域】

罗颖彤律师多年来承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尤其对提供侵入、非法控制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奸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有独道见解。特别善于攻坚克难,办理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曾办理多起取保候审、不起诉、拘役、缓刑的重大刑事案件,曾处理过“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件辩护、“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辩护、“强奸罪”案件代理被害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辩护等刑事案件。其中,大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部分被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部分被改变性质由重罪变为轻罪、部分由重刑改判为轻刑或被宣告适用缓刑。

罗颖彤律师崇尚的执业理念:责任第一、服务至上。只要决定受托的刑事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事实情节和法律适用。不放弃任何赢取官司的可能性、全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罗颖彤律师曾担任大型上市广告设计公司的法务主任,并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中型民营企业和小型初创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公司规模、业务类型,提供起草、审核合同,起草、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制订员工手册,进行企业合规化法律风险防控,为企业对外投资完成尽职调查,处理工资日常法律咨询,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陪同谈判,企业投资项目法律风险分析等法律服务。

罗颖彤律师曾在中国核心期刊、全国商业经济/教育类核心期刊《商情》上发表学术文章《论夫妻债务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2020年罗颖彤律师受广东公共频道《全民帮帮忙》节目邀请,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并协调处理口罩机纠纷。

执业期间,罗颖彤律师尽心尽力办案获得客户的认可,数次获得客户赠予的感谢锦旗。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简介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是广东省最早成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之一。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2016年11月,成立广东省首家律师事务所党委。

1993年以来,广信君达获得了上百项荣誉资质,其中包括司法部“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协“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广东省委“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广东省委“两新”工委“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广东省司法厅党委 “广东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省级示范点”、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团省委“省级非公团建示范组织”“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市委“广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及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南部最佳律师事务所”、《商法》(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卓越综合实力律所(大湾区)”、The Legal 500“广东广州值得推荐律所 Tier 1”、2021“中国律所品牌价值100强”榜单第七等多项荣誉,是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组委会唯一常年法律顾问。

一 · 规模化发展,布局纵横推进

广信君达总部位于广州,在广州第一高楼——周大福金融中心办公,面积近9000㎡,在北京、上海、武汉、深圳、海南、珠海、中山、东莞、清远、佛山、梅州、平远、南沙、横琴、花都、黄埔、白云、西藏林芝工布江达等地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马来

西亚、泰国、柬埔寨、巴基斯坦设有25家办公室,以汉、英、日、德、法、韩、葡等语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总部员工逾千人,律师逾800人,已成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连续5年入围《亚洲法律杂志》(ALB)“亚洲最大50家律所”30强。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推进,本所除现有6家境外办公室外,还将陆续在英国、俄罗斯、中东、南美、东南亚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布局,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境外投资者来华投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二 · 党建促所建,政治方向明

本所于1997年6月成立党支部,2016年11月成立广东首家律师事务所党委。广信君达现有中共党员241名,共青团员126名,民主党派人士53名,党委下设党委办及八个党支部,另设团支部。

广信君达党委以“保方向、促所建、构和谐”作为工作思路,形成了“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的战略格局。实施“党建 治理”,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实施“党建 管理”,确保日常管理政治方向;实施“党建 重大法律服务项目”,探索和推进党建工作与律师业务深度融合;实施“党建 执业纪律”,严抓律师队伍管理;实施“党建 群团工作”,做党员群众“贴心人”;实施“党建 社会责任”,服务中心大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律师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为事务所健康发展、律师队伍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组部、司法部、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广州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天河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省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等领导曾莅临本所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对本所的党建工作成效表示认可并寄予厚望。广信君达党委2017年8月被广东省司法厅党委确定为 “广东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省级示范点”,2018年7月获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12月被广东省委“两新”工委评为“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广州市委“两新”工委评为“广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021年6月被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三 · 加速专业化,提升竞争力

广信君达法律服务领域广泛,包括证券与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债市后端与破产清算,税务与金融保险,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法及政府法律顾问,涉外与海事海商,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财富管理与传承,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与代理,“一带一路”法律事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事务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法律风险管理、企业合规风控、绿色循环经济法律服务、碳中和行业法律服务等领域。

广信君达组建多个专业部门,包括破产清算专业部、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部,公司法专业部,金融与保险、税务专业部,房地产与基础建设专业部,财富管理传承专业部,刑事诉讼专业部,海事海商专业部,建设工程法律专业部、投融资专业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部、城市更新法律事务专业部等,具备提供一体化法律服务解决方案的能力。设立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债市后端法律研究中心、涉外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大海法研究中心等,旨在为本所广大律师提供深化交流、信息共享、业务合作、协同服务的平台,提高律所专业化水平。

本所汇聚了一批专业律师人才,数十位律师分别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全省优秀律师、广州市律协改革开放40周年贡献奖、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广州市涉外大律师、广州市知识产权大律师、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等殊荣。

本所上百人次律师经办的案例获得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被主管部门、法院、检察院等评为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撰写的数十篇法律论文荣获“理论成果奖”,主编或参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国际法原理(修订版)》《律师执业风险与合规管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等专著在各出版社发行,受到好评;撰写的《“一带一路”国别经贸法律服务指南》《“一带一路”国别法律风险评估报告》《诉讼案例汇编(2013-2018)》《政策法规汇编》等受到客户认可。

四 · 迈向国际化,护航“走出去”

广信君达是广东省首批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单位、“一带一路”律师联盟首批成员单位,作为北京以外唯一律所被评为第三届“一带一路”十佳律师事务所。本所目前有12支法律服务团队从事涉外法律业务,拥有近百名优秀涉外律师及员工,5位律师同时持有中国及境外律师执业证,30余名律师分别入选全国律协、司法部、广东省、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1名律师获得“广州市涉外大律师”称号,7名律师入选省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

本所及律师代理了多起颇有影响的涉外诉讼、仲裁案件,其中包括全国第一单国际航空器留置权案、国内首宗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国内首个外国政府贷款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国最大的航运企业及其保险人处理与某国航运公司两船碰撞事故等,帮助上百家企业境外挂牌上市、境外发行债券/票据、投资、并购重组等,与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为300多家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本所涉外律师先后参加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中国-大洋洲法治合作研讨会、世界律师大会、“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战略发展研讨会、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法治护航研讨会、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首届法律服务展等国际活动,向国际同行展现中国律师风采。来自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韩国、印度、泰国、柬埔寨、埃及等4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上百位法律工作者到访本所,深入交流、加强合作。

五 · 发挥专业优势,践行社会责任

广信君达始终不忘回馈社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2013年发起“责任社会 美丽中国”律师社会公益计划。事务所及党委带领全所律师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力量。




【本所案件承接流程】:利冲检索-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开具发票-业务归档。

利冲检索:查询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冲突而无法承办案件。

合同审批:律所系统审批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或专项服务合同。

合同签署:当事人签章且律所盖章后,合同完成签署。

开具发票:当事人支付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具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业务归档:案件处理完毕后,案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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