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8 年9 月14 日,芜湖市镜湖区棠梅园小区附近,一男一女发生争吵,还动了手。旁边围观的路人不少,但一时无人制止。这时,过路市民朱明哲见状进行劝阻,不料男子竟取出一把刀,将其砍伤。朱明哲随后被送医救治,缝了106 针(本报曾连续报道)。昨天,此案在芜湖市镜湖区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被告人付某某对家人说,没有多大事;被审判长问及是否忏悔,他说,没有。
【被告人过堂】
十年前曾有“前科”
昨天上午10 点,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被告人付某某被法警押上法庭。站在被告席上的他抬起头左顾右盼,当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时,脸上露出笑容说,没有多大事,随后被法警制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被告人付某某,男,1984 年出生,小学文化,现住芜湖市镜湖区绿地二号地块某栋。被告人付某某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09 年12 月被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被告人付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 年9 月14 日被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 月27 日经检方批准逮捕,于次日被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执行逮捕。
持长刀砍伤劝架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 年9 月14 日上午8 时许,被告人付某某驾驶燃油助力车,载其女友余某某一起行驶到芜湖市镜湖区棠梅园B 区西大门神棠路边,因琐事双方发生口角,付某某将其女友拽倒在地后对其实施了踢踹,后又钳制其颈部进行拉拽。
此时,马路对面的被害人朱明哲发现该情況,对付某某喊话和劝说。付某某遂心生不满,为发泄情绪,从其燃油助力车坐垫下方,取出之前购买并放置的长刀,迅速冲到马路对面的一家早点摊位门口,在朱明哲怀抱幼童的情况下,用刀将其全身多处砍伤。
由于事发时正值上班高峰期,现场有大量群众围观,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发现被害人头面部伤情严重,现场人员拨打了110、120 电话。后民警出警至现场,驾驶警车将被害人朱明哲送至医院救治,并将付某某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被问悔罪否说没有
检方认为,被告人付某某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造成被害人伤情达轻伤一级,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至5年。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质证中称,被告人见受害人头部流血,脱下衣服包住其头部止血,在别人报警后等待民警到来,有自首情节。另外,被告人吃低保,有残疾证,希望法庭减轻处罚。
中午庭审结束,当审判长问付某某最后有什么要陈述的,其说,没有;审判长又问,对于造成被害人受伤的后果,你是否表示忏悔?付某某说,没有。此案没有当庭宣判,等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被害人家属】
感觉毫无悔改之意
昨天下午,在法院门前,朱明哲的丈夫魏先生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从开庭来看,付某某毫无悔改之意。
“当时他拿刀砍伤我爱人,是我爱人夺下了刀,用亲情感染了他,他才停了手,不然,我爱人就危险了。”魏先生说,“我特别感谢新安晚报在我妻子被砍伤后刊发的系列报道。”
本报刊发了朱明哲见义勇为系列报道后,引起了芜湖市委、市政府与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朱明哲先后被授予“芜湖市镜湖区第五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安徽省保安行业优秀个人”“第五届芜湖市道德模范”等多个荣誉称号,同时相关部门还拍摄了专题片对外宣传。今年5 月,朱明哲入围“安徽省道德模范宣传推选候选人”,同时相关部门为其申报安徽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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