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江苏扬州刑事律师怎么收费(扬州律师事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刀锋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4 04:45:29

江苏扬州刑事律师怎么收费(扬州律师事务)

“要不是陈律师帮助,我两年的血汗钱肯定打了水漂!”1月15日一大早,家住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的农民工刘斌阳激动地说。

原来,刘斌阳跟随某建设公司包工头姚某打工。2017年3月26日,他应得的212490元工资打了欠条后一直没拿到手。前不久,姚某因涉刑事犯罪被关押。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刘斌阳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后,当日就指派专职法律援助律师陈彧负责办理此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设公司同意于2019年1月底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这是江苏全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专项行动的一个例子。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为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方面有更多获得感,江苏以专项行动为抓手,2018年全省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7701件,其中,涉及讨薪的33327件,依法为农民工讨薪6.36亿元。

为发挥律师在农民工讨薪领域办理法援案件的作用,江苏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会同律师协会、律师管理部门建立本地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根据律师专业特长,点援和指派相结合,安排名优律师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

目前,江苏省市县(区)三级已组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111个,选配名优律师2431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76件,同比增长59%。

“解决农民工欠薪案件,确保农民工维权有路,单靠一个部门很难解决。”在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看来,给农民工讨薪添底气,必须多部门发力,力破讨薪难题。

讨薪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形成合力,给农民工讨薪增添了底气。

为避免讨薪“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农民工劳资纠纷案件时,引导农民工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对已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的劳资纠纷,加强与仲裁、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推动仲裁、法院优先依法作出处理,尽快解决纠纷。

凝聚合力,为农民工讨薪搭台铺路。江苏还建立了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人社、住建、工会、信访等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健全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机制,运用法律手段惩罚恶意拖欠行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部门移送,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提高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质量和效率。

“依法讨薪包括哪些程序?”“外出打工与用人单位怎么签合同?”“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索要工资款不应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触犯法律!”……

1月16日,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武林率领省“送宪法法律下乡”志愿服务团来到张家港市大新镇。活动现场,一张张通俗易懂的主题图片引来群众驻足,30多名法律专家、普法志愿者耐心解答农民工的提问。

“这是落实‘宪法进万家’专项系列活动之一,也是常态化开展‘法润农民工 法援惠民生’活动,确保农民工群体得实惠的生动实践。”张武林说。

为将“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活动引向深入,江苏省司法厅整合资源,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普法讲师团、司法行政社会组织,深入企业、建筑工地、招聘会场、村居、社区等地,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知识,有效防止欠薪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注重源头防范,江苏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微博、微信、网站等平台,以案例结合法条的形式,每周向企业和农民工发布配以图文、动漫的法律风险提示。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提示用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提升预警预防能力。

与此同时,江苏还积极畅通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申请渠道,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为困难群众维权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在全省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354个,在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设立法援工作站或设置法援公告栏,公布维权信息。

据悉,2018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共接待农民工来访咨询12.9万人次,获得社会各界点赞。(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张全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