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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刑事案律师怎么聘请(长沙刑事案件好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胡胖子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2 07:38:06

长沙市刑事案律师怎么聘请(长沙刑事案件好律师)

前不久一则新闻刷爆网络,长沙某律所的律师经过朋友介绍代理了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而该律师仅收取了5000元律师费用,而且该费用当事人并没有向律所支付,就在案子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前往律协将该律师及律所投诉,经过律协调查,该律师及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我国目前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明码标价,完全靠市场自己进行调节。律师在报价过程中,也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委托的阶段以及所耗费的工作时间等原因进行综合考虑。很多当事人都喜欢律师能够风险代理自己的案件,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不能够风险代理:

  1. 刑事案件
  2. 行政诉讼案件
  3. 国家赔偿案件
  4.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5. 请求支付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6.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 婚姻、继承案件


除了不能够风险代理的案件,也有一些案件可以由对方来支付律师费用,以下几种情况就是可以由对方承担:

  1. 法律援助的案件
  2. 知识产权类纠纷的案件:包括著作权纠纷、专利权纠纷、商标侵权
  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
  4. 担保债券纠纷的案件
  5. 不正当竞争案件
  6. 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等案件
  7. 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案件
  8. 签订合同时已经约定律师费用由对方承担


综上,律师费用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官司的输赢无关,当事人在自行委托律师的时候不要被过低的律师费用欺骗,导致自己产生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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