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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开设赌场刑事判决书(开设赌场罪判了三年三个月能减刑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刀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1 14:02:02

三次开设赌场刑事判决书(开设赌场罪判了三年三个月能减刑吗)

近期,镇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周某奎、尹某等6名主犯以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零六个月的不等刑期和相应罚金;4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刑期和相应罚金;其余的17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六个月的不等刑期和相应罚金,并适用缓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缴;对涉案赃款1020199.89元依法予以收缴;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底,被告人周某奎、柏某约、尹某等人以投资入股的形式开设“百家乐”赌场,股东投入不等股金。赌场运行期间,因经营、房屋环境等原因,被告人先后五次变换赌场地点,以入股形式开设“百家乐”赌场,赌场经营至2017年3月23日,因参赌人员李某春拍摄赌场内现场赌博视频欲到公安机关举报而停止,在知晓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可能会被李某春举报的信息后,被告人连续两次召开股东会议,订立攻守同盟,欲转嫁举报人李某春,以达到逃避公安机关查处的非法目的。在此期间,各被告人为了阻止李某举报,还指使被告人吴某、谭某美到其亲属家中,单位进行威胁,并采取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恐吓,滋扰举报人。公诉机关认为本案属于一个犯罪团伙,在长达三个多月时间,被告人经过四次集资,五次变换赌场地点,累计赌资高达170多万元。案件曝光后,被告人两次召集会议,转移作案工具,销毁案件证据,藏匿犯罪赃款,订立攻守同盟,诬告陷害他人,纠缠滋扰举报人及其亲属,实施软暴力威胁,阻止他人报案,意图逃避惩处,一步步走向恶势力。

镇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奎、尹某等27名被告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提供专门场所及相应用具,供不特定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恶势力团伙犯罪,镇坪法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案中,因尚无证据证明各被告人除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以外,还有恶势力惯常实施的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或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而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为单纯的牟取不法经济利益,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认定本案不构成恶势力案件。故根据各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及危害后果作出了前述判决。

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群众旁听了审判活动。

宣判后,各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个人都应靠诚实劳动创造幸福生活,投机取巧甚至违法犯罪,终究要付出惨重代价。赌博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尚,侵蚀人们的精神健康。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之大,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镇坪法院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依法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坚持惩戒与教育并举,坚决净化社会不良风气,起到了判决一案、震慑一方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镇坪的社会稳定。

作者:陈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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