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怀柔有名的刑事诉讼律师(怀柔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壮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1 13:20:25

怀柔有名的刑事诉讼律师(怀柔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民间借贷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起诉担保人的,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担保合同、借款合同、身份证明等证据和写起诉书,然后确定法院管辖权后提交准备的材料起诉,法院受理案件的,起诉人预先缴纳诉讼费,准备开庭。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虽然民间借贷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但是只有在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担保人属于一般保证人,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则不可以直接起诉一般保证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如果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起诉担保人需要在担保期限内进行起诉,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担保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要想行使债权,需要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