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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请刑事辩护律师费用(一般刑事辩护律师费要多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剥皮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1 1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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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来说一说台湾的历史。

如果追溯的话,台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很久远的年代。

太久远的时代研究的必要性不大,不作赘述。

这里我们从郑芝龙在台湾建立基地开始说起……

郑芝龙时期

距今400多年前,明朝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一个婴儿出生在福建南安石井一个小官吏家庭,石井为闽南渔村,其父亲给这个孩子取名叫“一官”,当时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婴儿,既然会成为后来的台湾海峡霸主“郑芝龙”,更有一个出名的儿子“郑成功”,郑一官是一个“少落魄”的人物,从小习海事,“性情逸荡,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跅弛放纵,渐流荡逸,失父爱。

郑一官十七岁时,因家庭生计艰难,偕其弟芝虎、芝豹赴当时中外贸易中心地点之一的广东香山澳(澳门)依舅父黄程。

黄程是个海商,在澳门从事海外贸易。

他留下郑一官在身边做帮手,协助商务。

郑一官在商业竞争和利益角逐中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学会经商贸易,到过马尼拉,并学会了卢西塔语和葡萄牙文。

1621年(天启元年),郑芝龙18岁时,与兄弟齐至澳门的舅父黄程处学习经商,在与葡萄牙人打交道中,受其影响,接受天主教洗礼,取教名贾斯帕(Nicolas),另名尼古拉,外国人称他尼古拉·一官(Nicholaslquan)。

黄程营商置舶,兴贩东洋,见郑一官能干,天启三年(1623年)谴其附日本平户华侨李旦(泉州人)之舶,押送一批白糖、奇楠、麝香、鹿皮等货物,从香山澳放洋,远赴日本,侨居长崎。

人地生疏,始以“卖履”为业,或兼“为人缝纫以糊其口”。

后转经商,为其舅黄程贩卖白糖、奇楠、麝香等物。

郑一官从事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后寄身李旦门下,帮助李旦做生意,成为当时最有势力的海商李旦的部下,并“以父事之”。

李旦资本雄厚,拥有一支船队,专门从事海外贸易,是当地华侨的首领。

李旦觉得一官能干可靠,“抚为义子”,交给一部分资产和船只让他到越南做生意,获大利。

不数年,郑一官成为巨贾,常往来中国、日本间,居日华侨,咸推重之。

郑一官还热心学习剑术,认识了“为邑主锻刀剑”起家的“泉州冶工翁姓者”。

郑一官以领袖华侨之资格,晋谒已退隐的前幕府将军德川秀忠于骏府(今静冈县)献药品,秀忠亲问以中国事,大喜,命招待于长崎宾馆,赐赉优渥。

郑一官受幕府召见,日本人视为光荣显赫人物,自是地方豪贵常从交游,称为“老一官”。

平户藩为当时日本对外贸易中心,各国商船云集。

由于郑一官熟悉海外事情,又善外交,为日本政府所重视,初召后“屡访藩士家”。

后迁肥前国平户,受到当地诸侯松浦氏优遇,松浦氏为其在平户附近的河内浦千里滨(即今长崎县松浦郡千里滨)赐宅地建新居,并介绍平户藩之家臣田川昱皇之女田川松缔婚。

田川昱皇即翁昱皇,是中国迁平户的侨民(一说是泉州驻日本的海商),在日本为田川氏。

田川松日本人,系翁昱皇养女,故又称翁氏。

田川氏,年方十七,性端淑。

成婚翌年,以天启四年(1624年),岁在甲子古历七月十四日辰时,田川氏出游千里滨,拾文贝,俄将分娩,未及回家,乃依滨内巨石以诞,是为长子郑森(幼名福松,后名成功)。

此石呼为儿诞石,至今仍立“郑成功儿诞石”纪念碑。

1629年生次子七左卫门。

郑一官追随于日本平户岛的华侨大海盗商人李旦门下,初时担任翻译等工作,逐渐成为李旦的得力助手,深得李旦信任。

1624年初,郑芝龙因李旦推荐,前往澎湖担任荷兰人的翻译及通事,同年初秋荷兰人撤退至台湾南部;由于明朝和荷兰的争执,影响到李旦当时的中日台间的商业利益,因此李旦派郑芝龙亦是李旦介入明朝和荷兰的手段之一。

亦商亦盗

17世纪上半叶,荷兰人已是西方海洋经济世界的“超级大国”,天启四年(1624年)1月底,郑一官离开田川氏和还没有出生的儿子,被李旦派到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翻译)。

荷兰人给于这个“来自日本”的通事优厚的待遇,但荷兰人这时正与明军进行军事对峙,双方没有交往,中国商人也不可能与荷兰人交易,开始并没有用郑一官,荷兰占领澎湖舰队司令雷约兹在1624年2月20日发给东印度公司总督德卡本特的信说:“等候好多时的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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