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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专业刑事会见律师(宿迁刑事犯罪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上官航air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1 11:26:00

宿迁市专业刑事会见律师(宿迁刑事犯罪律师)

宿迁网讯1月至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公开起诉书3421份、不起诉决定书134份,主动推送案件信息1988条,这些数据来自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这些数据也是该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示范单位”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听取意见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等方面采取扎实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研发信息推送平台,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

2016年,针对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不便捷问题,市检察院成功研发“检察机关案件信息主动推送平台”,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该平台具有一次申请、全程推送功能,无论申请人在检察机关哪个办案环节提出申请,平台将持续推送后续程序性信息,直到检察环节办案程序终结。推送对象包括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所有合适申请人,推送范围包括批捕、起诉等23类案件的158个案件程序信息。案件信息推送平台运行后,市检察院平台管理员仅须每日操作5分钟、两级检察院案管前台人员每日操作1分钟,即可高效推送案件信息。当申请人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且能确定身份的,案管部门前台人员即将相关信息准确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便自动纳入主动推送范围。每个工作日,市检察院平台管理员将案件最新办理信息从检察专网导入推送平台。当发现案件诉讼节点变化时,平台将自动发送新的诉讼节点信息给申请人,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全程主动公开,受到了律师的好评。目前,省检察院已把这一做法吸收到案件管理大数据分析平台中,在全省推广。

加强软硬件建设,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专门场所、专门设备、专门人员的要求加强窗口建设,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窗口,开辟律师阅卷室、律师会见室,配备专用办公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律师无须提前预约,即来即办。同时提供打印、复印等多种服务方便律师阅卷。电子卷宗系统运行后,两级检察院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刻录光盘,由律师带走阅卷。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电子卷宗系统,为律师阅卷提供光盘刻录与卷宗打印服务,已免费刻录光盘1235次,涉及卷宗8030册。

保障律师会见权、听取意见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

保障律师会见权。市检察院案管处制定《关于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中拟不许可律师会见审批流程的意见》,从申请、审批和执行三个环节,依法保障自侦案件中律师会见权。该制度出台后,全市共受理律师会见申请20人次,许可会见16人次,全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做到了无例外会见。

保障听取意见权。针对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发表意见相对困难、诉辩制约力量不均衡等问题,我市着重构建常态化检律平衡格局,提高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参与度。建立律师介入案件听证审查和质量评议机制,邀请律师参加案件质量评审会、案件公开听证和公开审查,参与案件评议、发表意见,保障律师权益和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目前,律师要求听取意见429次,均听取其意见。

保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案管部门前台收到律师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立即转交相关业务部门,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业务部门针对律师提出的申请,认真研究案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执行部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积极邀请律师参加,听取其意见。律师向全市检察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18次,经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次。

加强沟通协作,夯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基础

全市两级检察院注重听取、收集律师对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保障律师执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有4家检察院设置了意见箱,发放律师满意度征求意见表,听取、收集律师、诉讼代理人对服务接待的意见和建议23条,收集反馈意见51条。全市两级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还建立了微集群,成员为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律师和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时听取律师建议、分享最新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倪金凤 罗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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