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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刑事辩护律师大兴(北京大兴刑事案件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花小小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0 14:18:20

昌平区刑事辩护律师大兴(北京大兴刑事案件律师)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昨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第35场。市卫健委、市高法、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发布了最新的疫情防控信息。截至2月27日,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案件29件53人,批准逮捕15件24人。此外,2月27日,北京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市有9个区已连续14天以上无新增确诊病例。

本报讯(记者 解丽 武文娟)昨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介绍,疫情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各类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受理审查逮捕29件53人,批准逮捕15件24人,不批准逮捕4件14人,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诈骗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多个罪名。

张家贞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1月25日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及时补充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形成1 N制度体系。同时,各级检察院有效运用网上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掌上京检”App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检察“云服务”。

例如:怀柔、密云等区检察院积极运用远程提讯、“云开庭”等信息化司法办案新模式;朝阳、房山等区检察院运用“云柜”系统接收、发放案件材料,灵活安排律师阅卷工作;海淀、通州等区检察院积极协调,帮助律师实现异地阅卷,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益。

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各类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截至2月27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捕前引导侦查57件90人,监督立案9件9人;受理审查逮捕29件53人,批准逮捕15件24人,不批准逮捕4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8件11人,提起公诉7件10人,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诈骗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多个罪名。

目前,市检察院已发布第一批6件涉疫情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如:李某等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支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目前我们对全市各院提出要求,对涉疫情刑事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开展引导侦查工作,力争实现涉疫刑事案件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张家贞说。

在发布会上,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张家贞也进行了详解。

一是以暴力等手段干扰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案件,共23件23人。主要是对社区工作人员、警察执行检查检疫不满,肆意纠缠、辱骂甚至打伤执勤人员。

二是生产、销售伪劣和假冒注册商标的防疫用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共15件32人。上述案件主要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三是涉疫情防控的诈骗案件,共16件18人。上述案件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张贴、散发虚假宣传材料,假借“市希望工程管理办公室、市志愿者协会”之名,以为抗击新冠肺炎募捐为由,骗取他人向其微信个人账户转款;有的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任何经营医疗器械的资质和经历的情况下,以能够大量采购额温枪为名,骗取他人大量钱款。

张家贞还介绍,涉疫情刑事案件中,还有个别案件涉及拒不配合防疫管理,为发泄不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

重点

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

一、二、三级医院实现卫生监督全覆盖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北京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本市对一、二、三级医院实现了监督全覆盖。

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在开展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以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儿科、重症抢救室、生物实验室等部位为重点,以监督检查定点收治医院、医学观察隔离点、疾控部门等人员密集区域为重点,围绕落实医院感染防控的“十六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一米线”、“拆除门帘”、“测体温”、减少探视等具体举措的监督检查。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当即下发整改意见书、市区分级约谈的方式方法,帮助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隐患、整改问题”。高小俊提到,2月4日以来,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召开5次约谈会,约谈19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办医主体、区政府分管领导,提出从严从实从细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明确整改意见,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受到约谈的单位进行回头看。

高小俊介绍,1月20日至2月27日,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1万户次,给予处罚48户次;监督检查人群聚集公共场所1.8万户次,给予警告处罚140户次,给予罚款处罚22户次。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

四起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昨日集中宣判

昨日,北京各级法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集中宣判4起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罚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在发布会上介绍,这四个案件涉及不同罪名,既有编造虚假疫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又有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殴打社区防疫人员、民警的行为;既有冒充慈善机构、虚假募捐实施诈骗的行为,又有向疫情防控一线销售大量假口罩非法获利的行为。

其中,朝阳法院审理的郭某妨害公务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16日9时许,被告人郭某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内,拒不配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管理措施,并因此与社区工作人员刘某某发生争执,郭某用手击打刘某某头面部。后民警王某、胡某某依法将郭某传唤至警务站,郭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对民警王某实施踢踹行为。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管理,以暴力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依法判处郭某拘役一个半月。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

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涉企业案件要慎捕慎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涉企业案件,要慎捕慎诉。主要做法是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妨碍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在办案过程中,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要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顺利推进,又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正常经营。

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涉企业案件,要慎捕慎诉。对于侦查、起诉阶段的在押企业经营者,依法及时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不是确有羁押必要的,可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搞好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对于凡是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案件,北京市检察机关都要尽可能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此外,注意依法开展涉疫情的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提升特殊时期依法治理、依法防控水平。

本组文/本报记者 解丽 武文娟

发布

2月27日本市 无新增确诊病例

昨日,北京市疾控中心通报,2月27日0时至24时,北京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新增疑似病例12例、死亡病例2例、密切接触者81人。治愈出院患者9例,分别从市区两级定点医院出院。其中有3名男性,6名女性,年龄最小的32岁,最大的82岁。

截至2月27日24时,累计确诊病例410例,治愈出院病例257例,死亡病例7例。现有疑似病例38例。累计确定密切接触者2667人,其中594人尚在隔离医学观察中。确诊病例中东城区13例、西城区53例、朝阳区70例、海淀区62例、丰台区42例、石景山区14例、门头沟区3例、房山区16例、通州区19例、顺义区10例、昌平区29例、大兴区39例、怀柔区7例、密云区7例、延庆区1例,外地来京人员25例。平谷区尚未有病例。

全市有9个区已连续14天以上无新增确诊病例,有13个区已连续7天以上无新增确诊病例,具体为平谷区自有疫情以来无报告病例,延庆区35天,门头沟区25天,怀柔区21天,顺义区19天,东城区16天,密云区16天,石景山区14天,大兴区14天,房山区11天,昌平区10天,西城区8天,通州区8天。

410例确诊病例中,男性病例196例,占47.8%,女性病例214例,占52.2%;年龄范围为6个月至94岁,其中5岁以下14例,占3.4%,6岁至17岁13例,占3.2%,18岁至59岁273例,占66.6%,60岁及以上110例,占26.8%。

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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