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姑苏区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苏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深弟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9 15:48:34

姑苏区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苏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成本只有十几至数十元的消毒品,贴牌重新包装后在微商平台销售,对外宣称产品对鼻炎、痔疮等某些慢性病有疗效。价格涨到数百元,利润在十倍以上,至案发销售金额达上千万元……

3月2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苏州“微商涉售假药案”,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颜某来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80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涉案人员是否触犯刑法,所销售产品是否应认定为“药品”始终是该案的争议焦点。颜某来的辩护律师曾泽东、徐昕对澎湃新闻表示,颜某来对判决不服,将上诉。

花钱买百度竞价排名搞营销

澎湃新闻获取的这起案件的判决书显示,1989年出生的颜某来老家在山东郓城,中专文化,他先后开了两家公司。

澎湃新闻从苏州相城区检察院获悉,颜某来组建了微商团队,瞄准痔疮、鼻炎、狐臭等慢性病市场。法院经审理查明,颜某来在公司除了充当管理者的角色,还负责寻找相关的产品,联系生产厂家,然后购进成品,安排人贴上自己的品牌然后往外销售。

根据颜某为等人的供述,颜招聘员工,上岗前会做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出单流程、客户售后的处理、发货流程等。其中,客服是整个公司的主力,新进员工要先经过打字速度、软件和微信公众号使用、客户接待聊天等方面的培训。

据一名客服主管供述,按照销售的产品,客服被分成了狐臭组、鼻炎组、痔疮组等小组,每个小组配有主管,“实行三班运作”。

颜某来的公司还设有专门的广告推广岗位。根据颜某来供述及相关证人证言,颜某来联系百度、万能钥匙等网站参与竞价排名,雇佣纪某聪作为市场推广专员,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客户搜索“鼻炎”、“痔疮”等关键词,其产品会排在第一页。这项花费每个月达20多万元。

根据判决书披露的信息,客户通过网络添加微信号,自称“李老师”、“刘老师”的微信头像是穿着白大褂的人,这些人对客户根据事先准备好的“话术剧本”询问病情,后直接将话题引导到产品上。如果客户表现出犹豫,剧本会要求进入“放大痛苦阶段”,甚至还称能“根治”狐臭等疾病

值得一提的是,剧本要求不能出现“药、治疗、钱”等字样。“所有产品的进价都是20元左右,售价自己订,两盒装600元,四盒装1200多元……”颜某来说。

微商所售消毒品暗示“疗效”,能否算“药品”?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颜未来等人于2016年至2017年4月期间,在无药品生产、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在无锡市、苏州市租赁办公场所,贴牌、发货仓库,并招聘人员,采用购买原料、贴牌、代加工等方式生产“鼻净通中药鼻炎液”、“善春堂牌根必治痔疮精油”、“善春堂牌濞舒适精油”、“善春堂牌痔疮抑菌液”,通过网络推送进行宣传,并使用微信联系、快递寄送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656万元。警方查获尚未销售的假药金额为758万余元。

经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认定,上述四种产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后来,相城区检察院又追加起诉,又将“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抑菌膏”、“清咽茶”补充为涉案假药,并指控颜某来等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销售金额累计256万元。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颜某来的辩护律师认为,颜未来的推销行为最多涉及夸大宣传,行政处罚即可,不能动用刑法手段,坚持无罪辩护。

控辩双方围绕颜某来等人是否触犯刑法,所销售产品是否为“药品”展开辩论。

根据颜某来辩护律师曾泽东、徐昕的观点,颜某来团队销售的产品均由正规厂家生产,都是合法的消毒产品。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没有出现“药”、“治疗”等词,没有销售假药的主观故意,且冒充药品必须冒充某种具体的药品,所以,颜某来等人销售的不是药品,而是“消毒产品”。因而,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根据检方起诉意见书的陈述,涉案药品在宣传时,直接或间接提到“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能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以善春堂系列产品中的皮肤抑菌液为例,其外包装上除注明主要成分为“薰衣草、肉桂、小麦胚芽”,还标注有“适用人群”,即“用于各类痔疮、肛裂、肛周湿疹等”。

相城区检察院表示,颜某来等人所销售的产品,实质就是冒充药品销售。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均应认定为“假药”。因此,颜某来的行为属于以“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其行为已构成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最终,法院认定,其中四种产品认定为“假药”。对检方追加起诉的“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抑菌膏”、“清咽茶”不认定为“假药”。

法院认为,颜某来等4人,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另外6人销售假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法院的判决,主犯颜某来被判刑12年,处罚金2800万元。从犯颜某瑞被判刑5年,处罚金18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三年,并处罚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