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唐河县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唐河县委托刑事辩护律师是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一只土拨鼠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6 15:59:19

唐河县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唐河县委托刑事辩护律师是谁)

杨金德曾是民企老板、南阳市政协委员,因向法院展开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讨说法”,以及一次不合时宜的赴京上访,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两年前,杨金德在会见其辩护律师时,讲述了被刑讯逼供致瘫的经历,引发舆论关注。

早报见习记者 王健 发自河南南阳

为儿喊冤的张凤梅决定趁热打铁,继续上访:“豁出命也要救我儿!”

从2013年4月起,年已七旬的张凤梅踏上了赴京上访之路。近一年来,她先后被六次截访,并被“训诫”两次,失去人身自由15天。

张凤梅最近一次被训诫是在今年2月10日至14日,此事引发媒体关注报道,并直接导致河南省取消各地“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这令张凤梅略感振奋。

但她的二儿子杨金德,目前仍在河南省第二监狱(以下简称河南二监)服刑。日前,杨金德的大哥杨金有及弟弟杨金国获允探监,发现杨金德仍“双目失明、不能说话、瘫痪在床”。

曾经身为南阳市政协委员、民企老板的杨金德,在2011年7月30日,被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1年,决定执行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此后,一段杨金德向律师讲述遭遇刑讯逼供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由六人抬出监室的杨金德伤痕累累,周身赤裸的他躺在地上的被窝里,讲述着自己的遭遇,令人惊骇。对此,南阳方面予以否认,称政法机关在办理杨金德涉黑案过程中不存在刑讯逼供现象。

2011年11月2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宣判,原“寻衅滋事罪”被去掉,但仍维持了对杨金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的认定。最终,杨金德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此后,坚信儿子无辜的张凤梅便奔走在南阳市、河南省多个部门间,并最终赴京上访。随她一起上访的,甚至包括张凤梅年逾九旬的母亲。

两年多的上访几无效果,这让张凤梅有些绝望:“怎么就没人管我们的事儿呢?”“你说会不会有人管我儿的事?”

瘫在床上不能说话

2月20日凌晨4点多,张凤梅便和大儿子杨金有、小儿子杨金国起身出发,他们要去距南阳三百多公里外的新乡河南二监,探视近一年未曾谋面的杨金德。由于媒体的介入,使得杨金德一案有机会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张凤梅决定趁热打铁,“我不管我儿谁管我儿?豁出命也要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