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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定州专业刑事律师(保定市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6 00:18:29

保定定州专业刑事律师(保定市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url:http://m.gmw.cn/2019-04/08/content_1300286084.htm,id:1300286084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做饮料批发生意的小伙吴强一年前买到了32吨假的可乐、雪碧。报警之后,警方要求吴强把假饮料卸货并存放在他自己租用的仓库里。吴强发现假饮料后报案的日子是2018年4月28日,一直到2018年7月,警方才将货物扣押转走。

三个月间,除了损失的六万多元货款及运费外,吴强还支付了2000元卸货费及被查封期间3000多元的仓库租用费。为此吴强很是苦恼,他觉得卸货费和仓库租用费不该由他承担。

举报假货还得倒贴钱,合理吗?吴强的损失又能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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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内遇供应商主动联系

付款进货后发现货品有问题

吴强是江苏连云港做饮料生意的创业者,此前一直在一个行业供货QQ群内,2018年4月24日,一个名为“瑀风商贸”的河北定州供货商主动联系到吴强。添加微信后,两人又进一步洽谈,最终,吴强决定从“瑀风商贸”那里进货,然后给本地超市、酒店供货。

吴强

“我们有个QQ群,全国各地的老板都在里面,这个人主动联系我,说有一车可乐。因为咱们都在那个QQ饮料群里面做饮料行业,我就从河北定州发32吨的可乐、雪碧到连云港的四季农贸市场,2018年4月24日装的车。”

饮料装车后,吴强支付了5.76万元货款,四天之后,32吨饮料运抵连云港。但是吴强发现,货有点不对劲。

吴强

“和这个人第一次合作,我看了下货,觉得不对劲。生产日期上应该有分钟的,如果货是机器罐装的,每一包都是不一样的。而这批货2400件、14400瓶都是同一个时间生产,那就证明一点:瓶子是提前打好日期,然后再灌装的,所以我判断货是假的。”

此外,吴强打开了其中的一瓶饮料,喝起来口感也不对,更加肯定这32吨的可乐、雪碧是假货,之后报警。

吴强

“我们两个(吴强与司机)到派出所录口供,第二天直接就把货卸到我仓库里,让我找装卸工、找地方,我需要重新租一间仓库。我说不能放在我这里,我还要做生意,他说必须放在你这里,我们没有地方放那么多饮料。然后我就去找装卸工把货卸掉,我说放在露天家院里面行不行?他说不行。”

发现假饮料后第一时间报警

自己却需要支付相关仓储费用

货一直存放在吴强租用的仓库内。2018年6月,吴强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江苏淮安警方刑拘,又去了解这批假饮料该如何处理:

吴强

“货款是57600元,加上车费6600元、装卸费2000元、现租的仓库3000多元,耽误的这三个月的损失,我也没有算。我说我举报假货还倒贴钱,我已经亏惨了货款的钱和运费的钱,货不能再堆在我的仓库里面。6月10日,我QQ饮料群里面得知那个人已经被淮安警方给抓住了。我说人已经被淮安警方给抓住了,货还堆在我仓库里,6月11日给我立的案。”

吴强多次反映自己的情况,2018年7月20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扣押了这批假的可乐、雪碧,吴强给记者出示的扣押物品清单显示,2400件饮料均鉴定为假货。吴强认为,自己作为受害者,发现饮料有假后,第一时间报警,却还要额外支付卸货费及仓库租用费,实在不合理。

警方: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损失

将申请一部分资金来解决吴强的问题

被查封的物品为何一直存放在当事人的仓库中?昨天下午记者联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主要原因是货品数量太多。

警方:“这种情况也比较特殊,因为东西特别多,像我们警方也没有这样的仓库,有这样的地方去放。这种鉴定程序是比较复杂的,它必须得权威人士去才能鉴定这个是真是假,所以说当时就是东西要封存,后来是没办法,也是相当于是我们警方自己租了地方,把它给转走了。”

针对媒体报道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正在研究为吴强申报司法救助,解决其实际困难”,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追讨损失外,信访部门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损失,将申请一部分资金来解决吴强的问题。

警方:“当事人一直反映他有这个情况,后来我们信访科的民警也跟吴强说了,因为这种情况,确实也是有一定的损失,到时候申请,看能不能给他批下来一部分经费减少他的损失,但这个工作还正在进行当中。”

专家:吴强的遭遇不符合司法救助的要求

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追讨损失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三平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吴强的遭遇不符合司法救助的要求,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追讨损失:

赵三平

“吴某在报案以后,这个案件就不是说我自己买到假货这么简单。如果你自己作为消费者买到假货,你应该是去到工商部门去投诉。像这种情况,他从批发商进的货,报案后,警察之所以受理、查封货物、鉴定货物的真假等,是因为这个案件涉嫌刑事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接到报警以后查封涉案的货物,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确认是假货以后,再进一步立案侦查等程序,我觉得这是一个正常程序。

吴先生在这个案件中肯定是被害方,他的损失应当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也就是说,直接损失是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追讨。”

吴强能否获得司法救助挽回一点损失?谁又该为这批假饮料的卸货、存储买单?我们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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