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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市刑事诉讼律师网(延边刑事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六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4 04:43:51

延边市刑事诉讼律师网(延边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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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的该怎么处理?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朱秀红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朱秀红律师解析: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都没有及时报案,这确实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案件事实和认定事故责任造成一定困难。

因此,对于事后报案的:

第一,当事人要提供证据或案件的线索,交警才能查询当事人和证人,核查事故地点的道路情况、车辆情况,证明事故的真实性。

第二,如果事故真实存在,交警会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如果因为事后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缺失,交警无法查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事故成因,交警就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只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事故证明会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可就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学本科,2005年开始执业。代理过大量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擅长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及各类损害赔偿案件和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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