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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刑事辩护律师服务(昆明刑事律师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杨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3 11:25:04

昆明刑事辩护律师服务(昆明刑事律师咨询)

近日,连续处理了几个顾问单位职工挪用公司资金或侵占公司货款刑事控告问题。个中遭遇,不得不感叹,涉及经济犯罪时,刑事报案及控告异常艰难。在与公安机关沟通过程中,接待警官看了材料之后,直接拒绝且不接受材料,也不做受案登记。简单粗暴,却似乎令人无可奈何!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亦规定,“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但是,公安机关往往出于结案难度、管辖问题、民刑交叉存在争议等现实问题,并不会直接就经济犯罪受理并立案。不可不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所幸,事在人为,多跑多沟通,也能成功。笔者将结合此次经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刑事控告法律问题进行梳理,以资今后相类似案件借鉴。


一、刑事控告的作用


涉及刑事犯罪,并不一定要诉诸于刑事控告。毕竟很多涉及刑事犯罪的纠纷,也可能受民法规范调整,因此,关键在于当事人的目的,即当事人想通过刑事控告而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换言之,刑事控告可能会起到哪些作用呢?且看下图:


事实上,不难看出,不论是直接目的还是其他目的,最终的目的都是通过刑事控告维权。那么,刑事控告的流程如何呢?

二、经济犯罪刑事控告流程



针对控告流程图,需要说明的是:

1.关于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的,控告人有两种主要的可供选择的救济途径,即提起复议或复核或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2.控告人申请复议及复核的,相关期限应结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确定,即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控告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达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4.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

5.以上控告流程,也适用于其他非经济犯罪的控告,只是立案审查的时间不同。当然,整个流程仅是理想化结果。刑事控告成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过充足的准备以及持久作战的结果。

三、刑事控告的准备工作



针对刑事控告准备工作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涉及经济犯罪刑事控告时,往往会被公安机关以仅是普通民事纠纷而不予受理,因此,在选择罪名时,注意区分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刑事法律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2.控告罪名越多,须证明的事项复杂,搜集证据材料的难度也就越大。事实上,行为人的行为触犯几个罪名时,从简单罪名入手,可能更易成功。如笔者本次参与处理的纠纷中,指控挪用资金可能就相对于职务侵占易于受理并立案。

3.证据材料需要整理归纳,剔除可能引起案件是民事纠纷的有争议的材料。同时,需要全面,最好能够达到审查起诉的标准,即与控告罪名犯罪构成对应,否则可能要跑很多次。刑事控告书应当具体明确,说理适当、有理有据。准备工作完成后,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管辖机关。

4.同时,不难看出,准备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有专业的律师进行辅助整理的话,可能会事半功倍。


四、最大难点


刑事控告,最大的难点就是不接材料或者接了材料,但不给登记,也不给回执。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控告无法对不予立案的决定进行复议和复核,也无法向检察院走立案监督程序。笔者,这次参与处理的案件中,其中一件就是按公安机关补正要求多次补正,多次提交,均被公安机关退回了。


事实上,针对此种情况,也有救济途径,但当事人碍于情面,还是配合公安机关的要求。救济途径是这样的:根据《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公通字[2000]40号)第8条“110报警服务台对群众反映公安机关刑警队、派出所等单位不立案的投诉,应认真登记并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处理”的规定,办案人员不遵守程序规定,不给控告人登记填写受案登记表,剥夺程序权利的,控告人可以报110报警服务台投诉。亦可,拨打市长热线,即12345,此种方式也很高效。


总之,经济犯罪刑事案件控告难、受理难、立案难。但,谋事在人,选择好控告罪名,梳理并搜集充分的证据,控告事实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控告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作者简介

张天昌 律师

律师及税务师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致力于刑事辩护、争议解决及合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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