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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著名刑事诉讼律师(闽清县知名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非舔狗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3 08:52:48

闽清著名刑事诉讼律师(闽清县知名律师)

吴家麟自认为“待人真诚而不虚伪,敢讲真话而不隐瞒观点”,历经岁月沧桑,心系国家法治建设。从撰写新中国第一本论著系统宣传宪法,到将逻辑引入法律,他“甘当发展民主和厉行法治的铺路石”。

从今以后,宁夏大学学子,再也见不到操福州口音唱京剧、讲逻辑和法学的老者了。

这位老者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出版论著系统宣传宪法的原宁夏大学校长、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中国宪法学发展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吴家麟教授。

5月3日,新中国宪法学的重要开拓者和主要奠基人之一、共和国宪法发展的见证者和重要参与者、杰出的宪法学教育家吴家麟教授,在福州因病去世,享年91岁。

出生于1926年的吴家麟,经历过战争、运动、改革,从黑头到白发,见证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起伏曲折、法学研究和宪法学的潮涨潮落,乃至西北法治教育的兴衰更迭。

法院“旁听”

吴家麟,虽是福建人,但很喜欢京剧。曾在宁夏大学工作的现中南大学特聘教授谢晖回忆说,在宁大校园里,经常见吴家麟边走边哼,且呈若有所思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在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楼初识吴家麟,至今尤记得“先生说,我和许(许崇徳)、何(何华辉)是戏迷,白天上课,晚上一块听戏。”

1926年6月,吴家麟生于福建福州市。父亲系保定军校三期毕业生,曾任国民党军低级军官。幼年,吴家麟随父母移居厦门住三四年后,父亲过世,举家迁回福州。

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后,为躲避战火,人们大多迁徙闽北,学校也搬迁至内地闽清。吴家麟不得不孤身一人前往外地求学。不料,刚初中毕业,母亲逝世了,吴家麟被迫中断学业。

父母离世后,吴家麟失去生活来源,辍学前往福建宁化县从事度量衡鉴定工作。两年后,在父亲保定军校同窗好友资助下,吴家麟得以继续求学,并作为战区生就读于福州高级中学。

福州高级中学与福建高等法院毗邻。法院经常开庭,允许社会旁听。一天,出于好奇,吴家麟走进法院。法庭上控辩双方慷慨激昂、唇枪舌剑的辩论,让他着迷,爱上了律师职业。

1947年高中毕业,吴家麟在父亲好友资助下,专程到上海报考大学,法律专业成为报考重点。发榜时,他如愿被北京大学录取,进入法律系学习,从此,与法学结下不解之缘。

在北大读书时,吴家麟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他的恩师张志让——沈钧儒等“七君子事件”律师团首席律师。张志让,早年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德国柏林大学学习法律,回国后,曾在北洋政府大理院任推事(相当于最高法院法官),后任复旦大学校长。

新中国成立后,张志让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参与了“五四宪法”的制定,并在北大法律系讲授宪法学、新哲学课。其时,吴家麟任宪法学课课代表,与张志让先生接触颇多。

张志让渊博的学识、雄辩的口才,深深吸引了同学们。吴家麟因聪慧好学,也得到了张志让的赏识。在张的支持下,吴家麟在同学中组织成立了宪法学研究小组,自己任组长。

该小组集中探讨中外宪法问题,大大加深了吴家麟对宪法学的兴趣,以至于他在北大毕业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时,毫不犹豫地选择攻读国家法(宪法)专业。

“名噪京城”

1951年,吴家麟北大法律系毕业,被选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同年底,因工作需要被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任教,并担任教研组组长,主讲宪法学。

1954年,国家首批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吴家麟被评为讲师。同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

吴家麟敏锐地意识到普及宪法教育的重要性,挑灯夜读,奋笔疾书,在新宪法正式颁行前出版了人生第一部论著——《宪法基本知识讲话》,积极宣传新宪法的精神和意义。

该书提出的宪法概念和分析宪法问题的基本方法,奠定了“中国化宪法概念”的基本性质与特点。值得一提的是,吴家麟在书中已注意到宪法实施问题的重要实践意义,“我们的责任不只是参加制定宪法,我们更要用每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来保障宪法在正式制定后的实施。”

这些具有前瞻意义的学术思想在吴家麟以后的思想中得到了保持和发展,到今天仍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宪法基本知识讲话》一书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印刷发行90万册,深受读者欢迎,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学术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等曾撰文评价说,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系统宣传新宪法的著作,也是一本宪法基础读物。宪法学泰斗许崇德评价说,吴家麟“1954年首著新书,宣传宪法,行销中国数十万册。报纸刊物,约稿者接踵于途”“文传遐迩,名噪京城”。

其时,吴家麟对建立法治国家满怀憧憬,他大声疾呼:“现在民主和法治的阳光已经照射出来了,理性的王国已经开始出现了。”1956年5月1日,吴家麟和学生汤翠芳喜结良缘。婚后一年,他们生活幸福而平静。

吴家麟曾对自己的为人处世之道经做过一个短评:“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做事,堂堂正正、清清白白做人;待人真诚而不虚伪,敢讲真话而不隐瞒观点;直来直去而不拐弯抹角,直言不讳而不吞吞吐吐”。但他没有想到,全家的幸福生活会毁在自己言论上。

1957年5月27日,吴家麟应邀参加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在会上发言。谁知“这一发言,大祸临头”。

据1957年5月29日出版的《人民日报》记载,吴家麟在发言中谈了三个问题:一是政治制度方面的问题;二是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三是向政治学会领导提出四点建议性意见。

但吴家麟“没想到一场风暴开始了”。他发言后十天左右,被打成了右派,发配到北京南苑农场劳动。夫人汤翠芳因此受牵连,毕业后被分配到宁夏机械工业局工作。

1961年右派摘帽后,吴家麟被分配到宁夏大学任教,讲授形式逻辑、哲学史和说理文写作课程。这一去30多年,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正式退休,因身体欠佳,回到老家福州。

虽迫于当时处境,吴家麟暂时脱离了法学界,但他“身在逻辑界,心系法律界”。诚如他的学生拓成祥所言,“吴教授曾给我们讲授过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形式逻辑等课程”“他学识渊博,精通法学等学科,讲课风趣幽默,故事性吸引力极强,听他的课绝对是一种享受”。

吴家麟的学生、现在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执教的张通明副教授也说:“以前逻辑给人的感觉是干涩无趣,吴先生让逻辑学变得有亲和力。他在逻辑普及工作方面做出巨大贡献,可以说是开风气之先。”

重回宪法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法学界的春天来了。1979年,吴家麟被错划为“右派”的问题得到改正,并晋升为副教授,被任命为宁夏大学副校长,中断20多年的宪法教学与研究工作也得以恢复。

“我能重新回到宪法界,首先要感谢我的好朋友王珉灿先生。”吴家麟说,高校恢复招生后,法学院系先后复课或重建,急需法学教材。其时,王珉灿主持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工作,便委托吴家麟主编《宪法学》教材。通过编写法学教材,吴家麟名正言顺归队了。

改革开放后,吴家麟进入创作丰收期,先后出版了《故事里的逻辑》《审案破案与逻辑》《法律逻辑学》等专著,与爱人汤翠芳合作撰写了《说理文概论》《与中学生趣谈逻辑》(曾荣获宁夏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

其中,吴家麟主编的高等法学教材《法律逻辑学》,首次明确使用“法律逻辑学”这一专业名称。此后,国内各大学法律系及政法院校普遍开设了“法律逻辑学”课程,法律逻辑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也渐次建立起来,如审判逻辑学、辩护逻辑学、侦察逻辑学等。

《中国哲学年鉴(1984)》对该书评价称,它系统地阐述传统逻辑基本原理,联系法律工作实践,对侦查、检察、审判工作中的逻辑问题,进行较系统地分析与概括,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提供传统逻辑的方法。该书后来多次重印,还在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重印出版。

1982年,国家修订宪法之际,吴家麟分别在《宁夏大学学报》《民主与法制》上刊登文章,宣传新宪法草案的内容与精神,并对新宪法草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认识。如他提出对宪法的实施,“监督要有保证,要有能够落实的规定”“有法不依,不如无法”等。

“八二宪法”颁布后,学者们围绕新宪法的介绍与阐释,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讨论。主持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工作的王珉灿找到吴家麟,委托其主编宪法学教材。1983年2月,吴家麟主编的高等法学教材《宪法学》由群众出版社出版。

该书是我国新宪法颁布后发行的第一部宪法学教材,产生了重大影响。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福惠研究发现,它作为全国大专院校通用教材使用时间长,其体系内容和编排模式成为后来各类宪法学教材之重要范本。后来,该书获得宁夏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1983年,吴家麟被任命为宁夏大学校长,既要面对行政管理工作和社会事务方面的压力和挑战,又要编写宏大而艰巨的宪法学教材编写,承受的责任更大,任务更艰巨了。但这并未影响他的创作热情。

从复出到1996年,吴家麟共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10部,在宪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学、政治学领域都取得了丰硕成果,还参与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撰工作,任宪法分册主编,并撰写部分词条。

由于在法学研究领域卓著的贡献,1984年,吴家麟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985年晋升为教授。1988年宪法颁布6周年之际,他应《人民日报》之约,发表《怎样使纸上的宪法变成现实的宪法》一文,提出要把“纸上的宪法”变为“现实的宪法”。

此后,吴家麟又撰写《论设立宪法监督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一文呼吁,鉴于我国现行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保障机制存在着若干不足,有必要在全国人大之下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作为专门之宪法监督机构来保障宪法之实施。

韩大元说,吴家麟在新中国宪法学发展中的贡献是多方面、多方位的。他不但为新中国宪法学寻找合理的历史定位作出了应有的学术贡献,而且“以敏锐的学术眼光,提出了新中国宪法学体系”,为新中国宪法学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说,吴家麟在宪法学中有两个特殊的贡献:清除了政治上极左思潮对宪法学的影响,并将当时宪法学自身难以避免的偏左、爱左、护左思想减少到最低限度。他有三种精神:独立、正直、达观;有三个头衔:宪法学泰斗、语言大师、知识分子。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莫纪宏研究员认为,吴家麟的宪法学术思想代表了中国宪法学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宪法学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把吴老的宪法学术思想称为‘吴家麟宪法学’,这是对先生学术思想的肯定,也是对吴老对我国宪法学发展的贡献所作出的褒扬。”

2012年9月,吴家麟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2015年10月,被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授予“中国宪法学发展终身成就奖”。2017年5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唁电》说,吴家麟教授的逝世,是我国宪法学界以及中国法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巨大损失。

2017年5月5日,宁夏法学会在《唁电》说, 吴家麟“在宁工作卅年间,为宁夏的教育事业、法治建设乃至法学研究事业的开创与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将永载宁夏史册”。谢晖说,从北京到宁夏,吴家麟“虽失去了人大的教职,却为宁夏、乃至整个西北法学教育的发展贡献弥丰、无人匹敌。”

吴家麟的学生、福建师范大学教授杜力夫说,吴老师“一生走得很辛苦,也很充实。作为他的学生,我真是庆幸‘反右运动’把他放逐到了西北边陲宁夏。这对他虽是不幸,但对我以及我们生在宁夏的学子,真是三生有幸!”“没有他在宁夏的岁月就没有我们的成长!”

吴家麟曾说:“为了人民共和国的民主和法治事业鼓与呼,甘当发展民主和厉行法治的铺路石,这是我毕生的志愿,也是我终身的事业。”

但斯人已逝,焦洪昌、谢晖等学子再也等不到先生说的幕后“好戏”了,宁夏学子再也见不到哼唱“霸王别姬、草船借箭”的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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