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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好的刑事经济律师(仓山区律师事务所排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哥不是传奇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3 08:48:48

仓山好的刑事经济律师(仓山区律师事务所排名)

车位被占

相信车主们一定都经历过

遇到这样的情况

大家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最近,一位业主因私家车位被人占用

在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

直接叫来叉车

将占位轿车扔进了河里……

这“霸气”的操作

发生在11月19日晚,福建福州

“这车占着我的车位

让他挪

他说感冒了不挪,我给他丢到河里去

这破车我也赔得起”

据悉

有附近街坊11月20日前往现场查看

发现占位轿车仍在河里泡着

稍晚时候

有目击者称被丢下河的车辆已打捞了上来

11月20日下午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经查,报警人陈某于11月18日17点左右占用林某地库车位。11月19日22点左右,林某在联系不上陈某的情况下,雇请龚某驾驶叉车将陈某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该事件很快引发热议

有街坊表示

“开车的肯定都遇到过这种情况

但是可以叫叉车挪到一边,没必要扔到河里

这样就有点过激了

这属于报复了

有理也变得没理了”

也有网友吐槽:

“叉车司机也是狠人,什么活都敢接”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车位如果是业主林某购买或租用,陈某占用其车位就属于犯了他人所有权。但直接将占位车辆扔进河里的维权方式有欠妥当,可能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如果车位是事主合法租用或购买的产权车位,事主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也就是说有权要求车主把车挪开。但即便这样,事主这种处理方式也有欠妥当,是有可能违法《刑法》规定的‘损害公私财物罪’,按照法律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有可能达到立案标准,另外还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对方在事情中有明显过错在先,有可能减轻一部分责任”,律师表示。

话说回来

业主要求占位车主退出车位未果的情况下

应该怎么办呢?

可以要求物业介入处理

如果物业不处理或者处理不了

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和第三方机构来协调解决

如果还是解决不了

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综合:@福州仓山警方在线、红网

来源: 广东公共DV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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