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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律咨询刑事案(长春刑事案件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木子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3 07:38:26

长春法律咨询刑事案(长春刑事案件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2月18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长春地区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并当场宣判,两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月2日19时许,被告人任某新等多人在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佟家村朱家屯本屯村民闫某某家聚众赌博。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佟家派出所所长徐维国、民警苏航及辅警王建飞等人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后,对参赌人员进行查证和身份甄别时,被告人任某新次女任某梅(未满16周岁)来到现场,欲将任某新拽走,被民警制止并逐出。后任某新长女被告人任某源闻讯赶至闫某某家,质问并用拳脚殴打辅警王建飞,致其头部外伤、腹部外伤、会阴部外伤。其间,任某新用拳头击打徐维国所长胸部。次日,民警到任某新家将二被告人传唤到案。

经审理认为,在举国上下合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期间,被告人任某新参与聚集性赌博违法活动,被告人任某源、任某新在人民警察为防范疫情传播、对聚众赌博活动进行查处过程中,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的刑罚。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双阳区法院庭前提前介入,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快审快判,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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