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型抢劫罪的一些适用问题(三)
接上文
四、转化型抢劫罪的共犯问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二人以上的共犯人必须对共同实施的犯罪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才能对共同实施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转化型抢劫罪共犯的认定,应当紧紧围绕行为人对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主观意志和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之目的进行运用证据,才能准确定性。
二人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时,其中一人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该行为人转化为抢劫罪时其他行为人是否构成转化型抢劫的共犯呢?对此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具体分析:
(1)如其中一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时,其他行为人知情,并且可以阻止,而不予阻止,采取默认的手段使其暴力能够继续实施时,则也转化为抢劫罪。
(2)如其中一人使用暴力时,其他行为人并不在场,且并不知情时,则实施暴力的行为人转化为抢劫罪,没有实施暴力的行为人不转化为抢劫罪。因为行为人之间仅有共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犯罪故意,并没有共同实施抢劫的犯罪故意。而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故这种情况下不形成抢劫罪的犯罪故意。现举例分析此种情况:
甲、乙两人共同实施盗窃,犯罪完成后,甲携赃物已离开现场,乙正要离开时即被被害人抓住,乙为了挣脱逃跑,暴力击伤被害人后逃跑。
本案中乙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定抢劫罪是没有异议的。那么对甲的行为是否也以抢劫罪定罪呢?甲、乙两人是否构成共同故意的转化型抢劫罪呢?
在本案中,甲、乙有着共同盗窃的共同故意,但无抢劫的故意,对于乙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暴力行为,甲并不知情,也没有提供任何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乙的行为应该是“实行犯过限”。所以对于甲的行为仅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不应转化为抢劫罪。
陈营,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并在多起疑难案件的辩护中取得撤销案件、不起诉、法定刑以下量刑的良好辩护效果。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广受委托人信赖和好评。 曾办理过的部分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 黑龙江省电力系统李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河北省田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海南省林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吉林省孙某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北京市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 上海市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
* 山东省王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
* 内蒙古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死案
* 江苏省罗某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案
* 新疆方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 河南省张某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案
* 安徽省王某某涉嫌诈骗罪案
* 山东省某交通局张某(处级)受贿罪判处缓刑案
* 宁夏周某贩卖毒品罪死刑改判死缓案
* 北京市王某伪造公司印章罪不予起诉案
北京抢劫罪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北京抢夺罪辩护律师)
转化型抢劫罪的一些适用问题(三)接上文四、转化型抢劫罪的共犯问题《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 时间:2023-05-02北京刑事案件咨询律师在线解答(北京市刑案律师事务所)
山西是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矿产资源丰富。今年以来,山西公安食药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活动,为守护好我省蓝天碧水净土、维护好环境资源安全提供了坚强法治 时间:2023-05-02北京海淀刑事律师辩护律师事务所(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 15年来,信之源以“高效、果断、热诚”的服务态度,累计帮助过上万名委托人,受到了广泛赞誉。很多委托人在案件结束后专程回到信之源,为律师 时间:2023-05-02北京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费用多少(北京刑事辩护 律师)
律师会见一次大概多少钱?常见的标准为2000到3000元一次,不过最终费用可以与律师协商。律师会见费用主要以计件形式为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 时间:2023-05-02北京东城区的刑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刑事律师所)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减轻刑罚,在不了解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对“罪轻、无罪、有罪但可以减轻刑事责任、有罪但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形不清楚时 时间:202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