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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案件骗贷被执行(北京诈骗罪起刑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轩轩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28 20:27:57

北京刑事案件骗贷被执行(北京诈骗罪起刑点)

网帖疯传,但银行人士回应:划不来,行不通,后果很严重

近日一线城市房价大涨,网上流传出一个假离婚骗房贷的段子,称以700万房子可骗取银行700万贷款。记者采访发现,还真有不少人深以为然,并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但是一位银行房贷经理明确表示,银行可不傻,这法子不但不划算、不可行,更重要的是,骗贷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导致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段子听听就好,千万别被带到沟里去。

网传段子:

700万房子通过假离婚 骗银行700万贷款

先来看看网上疯传的段子是怎么说的。“夫妻在北京有套房,我把房子只写在老婆名下,然后假离婚。现在房子市价700万,我让她把房子1000万卖给我,首付300万,贷款700万。这样,我俩继续住着房子,手里却多了700万。用这700万投资的利益,刚好可用来还房贷。如果房价大跌,我就不还房贷了,让银行把房子拿走。这样我们的房子就在高位变现了;如果房价继续涨,我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真卖出去,再赚差额。”

把上述段子所说的操作方法分解下就是:1。一对夫妻在北京有套,且房子在老婆名下;2。两人办假离婚;3。老婆把房子卖给老公,交易价格1000万,但房子市价只有700万;4。老公通过银行贷款700万,首付300万,凑齐房款1000万;最后,假离婚的两人仍然同住在这套房内,但手中却有了700万的现金。接下来,可以拿这700万现金去投资,投资收益可以用来还房贷,当然也可以拿来继续炒房。如果房价继续上涨,就正常还贷,还能享受房产增值带来的收益。如果不幸碰上房价大跌,就断供,把房子给银行。总之,将风险都转嫁给银行,个人只管做无风险套利的事。

真的可行吗?

银行不会放贷 还会追究骗贷者法律责任

昨日,记者采访了某国有大行南京分行的一位房贷部经理,其表示,房子到底值多少钱,银行内部会进行评估,“不是买卖双方说多少就是多少”。以南京为例,购买人向银行贷款时,银行人员会在房产交易网站搜索当地房源正常成交价格。市价700万的房子交易价格高达1000万,明显是做高价格套现,银行不可能同意放贷。

另外,向银行贷款时要提供所供职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还有一条硬性规定是,还贷金额要在月收入的50%以下。以上海为例,要从银行贷款700万买房,按照60万公积金(个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640万商贷,还款期限30年,商贷以85折优惠利率计算,每月还款额3.3万左右。那么该贷款人的月收入需要达6.6万左右。这样的收入证明好开吗?

不仅如此,这种为了骗取银行贷款而虚假买卖的行为是违法的,后果很严重。

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勇表示,上述段子中所说的操作方法是违法的,是为了骗取银行贷款的虚假买卖行为。银行可以立刻收回贷款,如果贷款收不回或造成重大损失,相关人员就可能涉嫌贷款诈骗,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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