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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案件解说(北京刑事案件排名前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乌龟太郎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25 19:47:37

北京刑事案件解说(北京刑事案件排名前十)

3月6日下午,北京平谷法院刑庭庭长郑淑君做客法官来了,通过真实案例向大家介绍刑事案件中涉及女性的相关问题。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自古以来,女子多以温婉、优雅、美好出现在诗人、画家的作品中,但现实生活中,女子并非都以美好示人。有些或因一时冲动、或因一时贪恋钱财、或因种种原因成为犯罪分子;有些或因疏忽大意、或因轻信他人等缘由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值此三八妇女节,小政以真实案例为蓝本,跟大家讲一讲刑事案件中涉及女性的相关问题,为广大女性朋友送上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接下来,我们一起听听法官是怎么说的。

妻子情绪抑郁 冲动获刑三年

被告人胡某有着不错的工作,与张某结婚后生育一子,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在儿子5岁时,夫妇二人决定响应国家二胎政策,计划再生育一个女儿。胡某在生育儿子时,没有什么孕期反应,可在孕育二胎时,孕期反应非常厉害,一度产生了抑郁情绪,进而也影响了夫妻感情。后来胡某怀疑丈夫有外遇,二人为此经常争吵。一天晚上,胡某与丈夫张某再次发生冲突,先是言语争执,后发展到肢体冲突。在遭到丈夫的殴打和恐吓后,胡某的抑郁情绪越发厉害,遂产生了将丈夫杀死的想法。凌晨1时许,胡某趁丈夫张某熟睡之机,持菜刀砍向张某,张某惊醒后极力反抗,最终仅造成张某轻度受伤,并无大碍。之后,胡某跑到小区门口,让保安帮忙报警。事后,双方都冷静思考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非常后悔,但一场恶剧,还是导致夫妻二人感情破裂,最终二人选择离婚。

平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持刀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并有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胡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提示·

作为男同胞,要懂得关心、关爱女性,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生育等身体、心理都需要照顾、宽慰的特殊时期,男同胞要给予自己的妻子更多的关注和理解,以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作为女性朋友,要学会自我解压。我们常说女性能顶半边天,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既要在事业上拼搏,又要照顾家庭,“半边天”已经不能完全诠释女性了。面对如此强大的压力,女性朋友要学会用恰当的方式进行情绪调节、压力疏导,方能找好事业和家庭的平衡点,活出优雅的自我。

男子引火烧妻 中途反悔亦受伤

被告人殷某与妻子何某育有一女一子,女儿在外区县读中专,儿子在本村读小学。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夫妻二人以打零工、农业种植为主,妻子很能干,会蜜蜂养殖,所以在农村家庭中,收入算是不错的。这个家庭有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特点,丈夫不善言谈,妻子外向能干,殷某夫妇二人也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但每次吵架,丈夫基本都不发表意见,妻子的情绪无处发泄,问题也得不到解决,因此,每次吵完架,妻子都要回娘家住几天,为此,殷某非常不满,但因不善言谈,从未与妻子好好进行过沟通。一天,二人又发生了争吵,殷某一直以来在心理郁积的情绪转化成了杀妻的想法,后殷某将汽油、柴油泼向妻子并用打火机点燃,致妻子头面部及躯干部位烧伤。后因听到妻子呼救,殷某心生悔意,赶紧用棉被、自来水将妻子身上的火扑灭,并让邻居拨打“120”急救电话,后二人被送至医院抢救。经鉴定,妻子身体损伤程度属重伤;殷某亦有一定程度烧伤。被告人殷某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平谷法院审理期间,妻子表示放弃赔偿要求,并希望法院考虑二人的夫妻关系,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因素,对殷某减轻处罚。

平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殷某在因生活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后,采用向被害人身体泼洒柴油、汽油并点燃的极端方法意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致人重伤,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在犯罪行为实施终了之后,主动灭火、积极施救,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系犯罪中止,且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对殷某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个案件的发生,对孩子心理上的影响非常大,事后法院邀请专业老师持续对孩子进行了长时间的心理疏导。

·法官提示·

家是爱的港湾、是心灵的寄托,也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强大基石,而温馨和睦的家庭关系需要每个家庭成员共同维护。我们常说婚姻是需要经营的,相爱易、相守难,夫妻间的有效沟通在维系家庭关系上尤为重要,所以夫妻间要加强沟通,营造和谐、民主、愉快的家庭氛围,为自己和家人,尤其是为孩子创造一个美好的乐园。

交通肇事致死亡 自愿认罪终和解

被告人蔺某驾龄3年,平时不经常开车。蔺某的女儿在北京市里读大学,每周五坐852路汽车回平谷,因为汽车站离家有10公里的距离,公交车不方便,所以蔺某每周五都会开着自家汽车接送女儿往返于10公里的路程间。

2016年9月某一天,蔺某从汽车站接到女儿回家途中路过一个路口。在蔺某行至此处之前,有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三名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四人全部受伤,其中三人被摔到了辅路上,其中一人张某被摔到了马路中央。当傍晚7点多,蔺某行驶至此时,因天已擦黑,能见度较低,导致蔺某在距离张某很近的位置才发现地面有物体,未能有效制动,最终蔺某从张某身上轧过去。蔺某当时非常害怕,不确定轧到什么,只希望轧到的是过往车辆遗撒的建筑材料(该路段地处建筑工地附近,经常发生大型货车遗撒建筑材料、垃圾的现象),后蔺某未停车查看,直接驾车回了家。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因为此次碾轧行为,故认定蔺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公安机关通过查看沿路监控录像,确定蔺某为嫌疑人,将蔺某抓获。蔺某到案后,其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对方也对蔺某表示了谅解。

平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蔺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结合在案证据及常理分析,能够认定被告人的行为系肇事逃逸。考虑到被告人蔺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最终对蔺某依法从轻处罚。

·法官提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汽车的家庭保有量逐年递增,而女性司机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从我们审理的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来看,女性司机所占比例还是比较低的,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女性司机的比例比男性司机的比例低;二是因为女性司机胆小、心细,虽然经常发生小剐蹭,但一般不会有闯红灯、超速、飙车等违法驾车情形,也就不容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胆小、心细是女司机的优点,但也正是因为胆小,在遇到事故时往往不够淡定,不能冷静分析、处理问题。

男子醉酒驾车 妻子顶罪获刑

某日,被告人秦某某的丈夫刘某与朋友吃完晚饭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因为刘某吃饭期间曾饮酒,刘某担心酒后驾车罪行更重,于是赶紧将妻子秦某某叫到现场,并让秦某某打电话报警,替其顶罪。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很快锁定刘某才是真正的司机。后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刘某立案侦查,对秦某某以包庇罪立案侦查。最终平谷法院对秦某某以包庇罪判处刑罚,对刘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刑罚。

·法官提示·

交通安全关乎每个出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司机应该谨慎驾驶,一旦发生事故,首先要做到一定是积极抢救伤者和报警,不要心存侥幸逃避法律追究。而作为家属,更不能因一时着急就包庇肇事司机,拿法律当儿戏的结果只能是双双受处罚。

接下来,郑法官为大家介绍两个女性作为被害人遭受强奸的案例。

被告人钱某某在平谷区从事农家院的个体经营。被害人谷某某,女,35岁。二人经人介绍认识,确认恋爱关系一年有余。后谷某某认为二人性格不合,多次提出分手,钱某某不同意。2017年的某一天,钱某某让谷某某到自己经营的农家院,说说两人之间的事儿,谷某某也想跟钱某某说清楚,做个了断。后在交谈过程中,钱某某强行与谷某某发生了性关系,谷某某报警后,钱某某被抓。事后,钱某某非常后悔,通过自己的家属多次向谷某某道歉,后谷某某也对钱某某表示了谅解。最终平谷法院对钱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涂某某,男,20岁;被害人张某,女,20岁。一天晚上,被害人张某随其男友与几个朋友(内含涂某某)一起在饭店吃饭。吃饭期间,大家都喝了酒,被害人张某也喝了很多酒。后有两个人因为醉酒、说话中发生了争执,随后就发生了打斗行为,场面非常混乱。趁着混乱,涂某某将醉酒的张某拉到了饭店外的绿化带处,张某迷迷糊糊的被涂某某实施了两次强奸行为。

·法官提示·

以上两个强奸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熟人间作案。在我们处理强奸、猥亵等等性侵类刑事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情况时有发生,反映出很多女性朋友的警惕意识不够,尤其是对熟人缺乏防范意识。女性朋友在力量对比上,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犯,所以在此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同时要提高防范能力,在遇到危险时选择恰当的方式自救或寻求他救,尽全力保护好自己。

从平谷法院审理的案件情况来看,女性作为被告人的案件占总案件数不到10%,主要集中在诈骗、伤害等常规案件上;女性作为被害人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性侵类案件中,这类案件在所有刑事案件中占比大约在4%左右。希望广大女性朋友能够从上述案例中有所获,在今后的生活中远离各种危险和烦扰,美好生活。

来源:京法网事、平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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