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严打才能治住……只要坚持这样干,情况一定能够好转!”邓小平同志神情严肃地说道。
1983年7月,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刘复之就彼时的社会情况,火速起草了一份名为《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并呈报给了中央。
邓小平同志看后,当即召集刘复之和彭真来到自己的疗养住所,商讨报告内容及其应对策略。只见邓小平神情闲逸地一边翻阅着报告,一边开门见山地对二人说道:“这个文件并不能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问题!”
语罢,接着发表了自己的见解,随后又说道:“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严打才能治住……只要坚持这样干,情况一定能够好转!”
那我国当时面临的社会问题到底是什么,以至于邓小平同志竟提出“严打”这一决策?又是何事成为了其导火索?“严打”的成效究竟如何?
恶性事件频出,成催化剂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伴随着政治动荡的结束,以及刑法的诞生,我国开始朝着“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迈出了一大步,胜利的曙光依稀可见。
然而,社会却并未像预期那般得到真正的稳定与安宁。
“十年浩劫”可以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后遗症,它严重破坏了传统道德秩序,扭曲了社会道德观念,致使传统价值观念完全被摒弃,无法再有效约束公民的行为。同时,那个动乱年代也助长了民众蔑视“公检法”,丢却法治观念的风气,从而滋生了各种道德沦丧的行为。
像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事件,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屡有发生。
其中,如1979年9月上海的“控江路事件”、1980年广州的“滨江路事件”以及北京火车站的自杀性爆炸案、1981年4月北京的“北海公园事件”等都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那为何直到1983年才引起中央重视,令邓小平同志下定决心“严打”呢?期间究竟发生了何事?
这或许要从1983年的两件特大凶杀案谈起。
1983年除夕中午,一个名叫王宗坊的盗窃惯犯与其弟弟王宗玮趁沈阳解放军某部医院内的俱乐部里正在放映电影吸引了大伙的注意力,而悄悄走进医院,撬开小卖部的房门,实施了入室抢劫。
但由于他们二人不熟悉医院内部构造,外加是生面孔,故而一进医院就已经引起了医院工作人员的注意。于是,工作人员便把王宗玮带到了外科室进行盘查。同时,对意图逃跑的王宗坊实施了抓捕。然而没想到,在抓捕过程中,王宗玮竟趁机开枪,在造成四死一伤后,二人匆忙逃离了现场。
下午一点半左右,当地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到了现场,通过对现场遗留证物的分析,找到了两位犯罪嫌疑人的住址,不过可惜的是“二王”在其父母的掩护下早已出逃。
而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路实施犯罪,造成了多起抢劫、杀人以及伤人事件。
此事在当时引发了湖南、湖北、江西、江苏、安徽、河南等多省的重点、大规模联合追捕行动。
直到1983年9月18日,“二王”方才于江西广昌县落网,并被当场击毙。而这也宣告了历经200多天的千里大追捕,终于落下了帷幕。
不过,导致邓小平同志真正下定决心“严打”的直接导火索,还是1983年震惊全国的内蒙古“六一六”案件。
1983年6月1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今牙克石市)的红旗沟农场,于洪杰正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打发时间。他是附近出了名的恶霸,由于不满政府的安排,对待工作可以说很是消极,甚至有时还会口出狂言,发表极为血腥的“杀人言论”。对此,周围人只当他是逞一时口舌之快,并未放在心上。
当天,于洪杰与杨万春、韩立军、李亮、包海山等九人一起喝酒。在酒精的刺激下杨万春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军用挎包中掏出了此前偷来的20根雷管以及一卷近30米长的导火索。
见状,韩立军随后也掏出了自己常带在身上的匕首,狠狠插在了桌子上,并大放厥词道:“兄弟们,今天我们要不来个血染红旗沟,如何?”
在一番内心挣扎与思想斗争后,这十个人达成了共识。
于是,当晚11点左右至次日下午三点,他们分别用菜刀、斧子、军刺、匕首、木棒以及过程中夺取的7.62步枪等凶器,残忍杀害了周边27名无辜群众,其中包括一名75岁的老人和一名2岁的幼童。
同时,在行凶杀人过程中,于洪杰、杨万春、包海山以及李亮等人还强奸、轮奸了农场内多名女知青。
十几个小时后,酒醒的于洪杰和韩立军看到自己所犯下的错,当即便来到案发现场之一的宿舍,开始四处泼洒汽油,企图毁尸灭迹。然而不曾想,因意外点燃汽油,于洪杰被重度烧伤,韩立军更是当场丧命,死状惨烈。
下午四时,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火速抵达现场,对他们几人实施了抓捕。
这场案件在当时可以说震惊了全国,很多人民群众都请愿将所有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但由于其中六人尚未成年,不能被判处死刑,最终只判处了于洪杰、杨万春以及杜俊峰死刑。
此事后,我国司法界以及中央领导便开始重新审视彼时社会存在的治安问题了。
邓小平当机立断,拍板“严打”
面对极为严峻的治安形势,彼时刚从司法部调任公安部任部长一职的刘复之心情很是沉重。尤其是在次月听了河北领导干部们的汇报后,更坚定了他改善公安装备,整顿社会治安的决心。
于是,他很快亲自起草了一份名为《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并报送至了中央。而这份报告,邓小平同志仅用了不到两天便看完了。
1983年7月17日上午九点,刘复之、彭真应邀来到了邓小平同志于北戴河的疗养住所。邓小平同志身着草绿色军便服,穿着拖鞋,从便门走进会客室,神情闲逸地拿着刘复之呈送的报告。
在同刘、彭二人寒暄后,他直接开门见山说道:“这个文件并不能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语罢,他翻开手中的报告,边念边发表着自己对此的看法。
当然,邓小平同志也有预见到,如此严厉的打击会否引起争议,只见他最后大声地对二人说道:“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严打才能治住……只要坚持这样干,情况一定能够好转!”
对此,彭真极为认同,更是表示道:“只要坚决贯彻这个决策,问题自然能够迎刃而解,且如今这一软弱涣散的被动局面也可以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此次谈话亦使刘复之的思想得到了解放。
当天谈话后,他便将记录整理了出来,并于当晚传回北京,经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同志之手,呈报给了邓小平同志。
三天后,刘复之邀请河北王东宁、刘刚以及辽宁、北京等地的相关负责人于北戴河商讨贯彻“严打”行动方案。
同时,他也征求了上海、天津、广东等省、市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邓小平同志的谈话是对公安部门工作的关怀与支持,是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践的有力指导。众人无不为之振奋。
翌日,彭真在接见众人时,神情逸然地对他们说道:“在座的各位也知道,近几年,治安形势虽有好转,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现在可以改变了,要抓紧行动啊!”
一场全国范围内的“严打”行动自此便拉开了帷幕,且愈发呈现出破竹之势。
“严打”战役吹响,成效显著
这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持续了近四年,直到1987年1月方才进入尾声,而期间共经历三场战役。
1983年7月29日至8月3日,陈丕显于北京主持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可以说,打响了第一场战役的信号枪。这次会议贯彻中央的“严打”决策,不仅具体确定了七类“严打”对象,而且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动时间大体上一致,允许各地作适当机动。
于是,自八月上旬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开展了第一战役的第一仗。
通过采取规模不等的集中打击行动,不仅抓获了一大批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更摧毁了数以千计的流氓犯罪团伙。
据统计,自1983年8月至12月的5个月内,“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在全国范围内共摧毁犯罪团伙7.6万余个,缴获枪支近1.9万支,子弹42.7万多发,凶器24.2万余件,炸药15万公斤,雷管98.6万余个,赃款和赃物折款8351万多元。
1983年11月7日至14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于北京召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期间,在检查总结第一战役第一仗的情况经验之余,对第二仗也作了详细的研究部署。
会后,公安部于翌日召开了为期一周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这次会议决定,于1984年元旦至春节期间打好第二仗。
同时,强调第二仗不仅要精心组织、指导,使斗争向纵深发展,而且要做到打击对象精准化,严格控制捕人,讲究质量。
自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吹响了第二仗的号角,从实际出发,集中行动,哪里准备好了哪里就先开展,至3月底结束。
接着从4月至7月打了第三仗,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规模的集中打击形式。由于第二、三仗的准备工作较为充分,故而查获了一批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流窜作案分子、劳改逃跑犯和劳教逃跑人员等。
自此,第一战役共摧毁犯罪团伙2.8万余个,使得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得到进一步的推动。
1984年7月下半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意见,研究部署了“严打”斗争的第二战役。
次月13日至14日,公安部又召开部署了全国打击流窜犯统一行动会议。会后,一场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行动便拉开了帷幕。期间,共抓获流窜犯罪分子以及嫌疑分子6.2万余名,摧毁流窜犯罪团伙近900个,从中破案2.9 万余起。
在此基础上,第二战役的第二、三仗于1985年元旦至春节前后以及“五一”节前后至秋季相继展开。各地因地制宜,把全面发动与重点突破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加强侦察破案工作,并继续追捕流窜犯、在逃犯。
1985年2月7日,陈丕显于上海向邓小平同志汇报了“严打”行动的相关情况。对此,邓小平同志表示,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
于是,翌年,“严打”的第三战役再次“亮相”于全国各地。
这一阶段,先后开展了以反盗窃斗争为重点的集中打击行动,解决各类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斗争,以及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现行犯罪活动的斗争,同时抓紧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虽说,这场“严打”斗争也留下了一定的后遗症,但不可否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遏制犯罪急剧上升的有效措施。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运动式执法的“严打”行动,的确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
可以说,这场“严打”斗争,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里程碑,对我们今天仍具有极为深刻的历史意义以及现实意义。
“开展雷霆行动,斩断罪恶黑手。”
虽然“严打”斗争已成为一段尘封的历史,但它沉重打击了刑事犯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不应忘却以刘复之为首的数以万计的公安干警,于这场战役中,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05年北京发生的特大刑事案(刑法出台的第4年,让邓小平决心“严打”的是内蒙古那件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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