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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缉档案3北京奇案(刑事侦缉档案3北京狂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伴梦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6 12:39:06

刑事侦缉档案3北京奇案(刑事侦缉档案3北京狂情)

众所周知,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重点防范严厉打击的对象,贩卖毒品无论多少克,都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下面要说的其中一名男子,就为了能免费蹭口毒品,竟然不惜帮助人贩毒,真可谓是糊涂至极。

下午3点,在北京一家超市的快递代收点,身着白色外套的男子陈某收取了一个粉色包装的快递,当他拿着快递刚走出超市的门口,就被埋伏在旁边的民警当场抓获。陈某,今年30岁,无正式工作,曾因吸毒被警方行政拘留,此时面对民警,他矢口否认快递是自己的。当场民警从陈某收取的快递内起获22.57克可疑晶体一包,同时在他裤兜内起获0.8克可疑晶体一包,后经鉴定,上述可疑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共计23.37克。陈某说是裤兜里的0.8克是自己吸食的,另外快递是代朋友收取的。

陈某落网后不久,警方继续展开工作,很快在北京市大兴区某小区将陈某的同伙秦某抓获归案。陈某和秦某两人不仅是朋友,更是一起吸食过毒品的“毒友”。由于吸食毒品花费巨大,陈某逐渐开始入不敷出,急于用钱的他便想着和秦某合作以贩养吸,由秦某寻找买家,再由陈某负责出货。过民警的侦查发现,赵某每次要吸食毒品的时候或者需要买毒品的时候就联系秦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款,然后秦某收到款之后再联系陈某,由陈某联系买家通过快递的方式邮寄然后收货。

说起秦某,也是有家有室的人,可他却帮助陈某贩卖毒品,而且不收取费用,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他图些什么呢?为了蹭口免费的毒品,秦某不仅帮陈某联系买家,更主动帮助其收款,然后将毒品藏匿的位置发给买家。虽然两人拒不供认违法事实,可经过检察机关的仔细审查,很快发现两人曾有过多次贩卖毒品的情况。

经查明,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被告人陈某伙同秦某在北京市大兴区等地向吸毒人员赵某贩卖甲基苯丙胺20余次,共计10余克,非法获利人民币56400元;2021年4月19日,被告人陈某在大兴区某快递代收点收取快递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起获甲基苯丙胺共计23.37余克。

2021年12月21日,门头沟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罚金人民币两万两千元;被告人秦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记者:张航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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