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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刑事厅(北京市朝阳区刑事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小艳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6 11:47:36

北京朝阳刑事厅(北京市朝阳区刑事案件)

生活中,无论是上学,还是求职,冒名顶替的行为让人深恶痛绝。参与冒名顶替暗箱操作的人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所谓“偷来的人生”取得了一些成绩,算数吗?一旦遭遇被人冒名的事该怎么办?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秦梦圆、池林觉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栏目记者采访,为大家解读“冒名顶替”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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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

是一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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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人生之路》中,上世纪八十年代,生活在陕北高家沟的青年高加林打小就是村里人人皆知的读书“状元”。家境贫寒的他暗下决心要摆脱生他养他的黄土地。高考是他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没想到,等到的却是同村好兄弟高双星“金榜题名”的欢呼声。



剧情回顾


高双星:我考上了……我考上了……


看剧有疑


剧中,曾经是预考全县第一的“学霸”高加林,看到高双星奔跑欢呼,而自己迟迟收不到录取通知书,万分沮丧,他不知道自己拼尽全力考上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却被村支书高明楼半路截取,走关系让他的儿子高双星冒名顶替去了大学。高明楼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法官释法


记者

看到这段剧情,有的观众为剧中人高明楼的行为感到愤怒;有的观众为高加林感到悲哀、无助;有的观众表示,全县几年就出了一个大学生,高明楼怎么敢瞒天过海,让自己的儿子冒名顶替高加林上大学?而这段剧情确实是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真实发生过的案例。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今天,高明楼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秦梦圆


这事儿如果放在今天,剧中人高明楼的行为涉嫌“冒名顶替罪”,这是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主要保护国家对高等学历教育、公务员录用和就业安置的管理秩序,以及公民的姓名权利。法律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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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所有参与者

均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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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回顾


高明楼

我这么跟你说,这回上大学的事我给你办下了,这是你一辈子的福分,也是咱们全家人的福分了,从明天开始哪也别去了,谁也别见了,踏踏实实在家待着,日子口一到,买张火车票到上海,你那个时候一报到,我这心里就踏实了。

高妻

他大,你这又是咋的了嘛?你跟双星说甚?这么大火气?

高双星

说啥?妈,考上大学这事,昧良心了……


法官释法


记者

实践中,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往往并不是依靠个人力量就能够完成的,就像剧中,高家村的村支书高明楼,拿着高加林的户口,到县教育局找到股长马占胜,两人经过一番密谋,变成了高双星考上大学。马占胜对于自己所谓的“举手之劳”,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池林觉

此类案件中,除了冒名者及其家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帮助伪造变造档案、户籍,冒领录取通知书,或对伪造变造的资格予以认可,协助、掩护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类似剧中县教育局马股长这样的,属于共同犯罪,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的,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这种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官


记者

的确,司法实践中,冒名顶替案往往牵出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犯罪行为。那么直接受益人高双星有罪吗?


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秦梦圆

剧中,高双星明知真正考上大学的是自己的好友高加林,仍然昧着良心冒名顶替去上大学,享受着别人的人生,不仅是民事侵权,也触犯了刑法。而这件事的始作俑者高明楼,知法犯法,仗着自己村支书的身份胡作非为,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用身份证件罪等罪名,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所造成的后果,应当予以从重处罚。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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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取得的

学籍、学历、工作、业绩

均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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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回顾


陈秀礼

我跟你说个有意思的事。

高双星

什么事?

陈秀礼

今天我们那儿去了一个记者,然后在走道里碰到我,问路,我看了他的记者证,他的名字跟你以前的名字一模一样,叫高加林。


看剧有疑


剧中,冒名顶替高加林上大学的高双星,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有不错的工作,娶了心爱的陈秀礼为妻,将名字改了回来,但是真正的高加林的出现,再次让他感到了恐惧。高双星冒用他人取得的学历、工作、业绩,这种偷来的人生,是否算数?


法官释法

记者

看到高双星冒名顶替上大学后有多顺利,就有多为高加林意难平,虽然高明楼主动提名让高加林当上了民办教师,似乎对他多有照顾,但原本高加林才是那个应该去上大学的人。高双星所取得的学历、工作、成就能算数吗?


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池林觉

2021年修改后的教育法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冒用他人取得的学历、工作、业绩等,不仅不算数,学籍、户籍均会被注销,工作会被开除,而且可能构成冒名顶替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

法官


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秦梦圆

这种冒用行为不仅是对他人劳动成果和受教育权利的侵害,也是对社会公平和诚信的损害。一旦被发现或者揭露,将给冒用者和他人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社会后果,相关人员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还会遭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永远地失去信誉和尊严。

法官



剧情回顾


陈秀礼

你说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叫高加林,又有多少人叫陈秀礼呢?如果把这些人聚在一起,让他们讲一讲自己的身世,我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你说呢?


法官释法


记者

剧中,最后高加林选择原谅了高双星,现实生活中,遇到被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挽回失去的人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池林觉

冒名顶替上学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而且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给被顶替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高加林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高双星的刑事责任,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双星赔偿因冒名顶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要求其赔礼道歉。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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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借名”

法律风险超出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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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所谓的“借名”的行为,有人冒名工商登记、买车买房,甚至冒名结婚,法官提示,其中的法律风险超出你想象。


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秦梦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如开设公司、结婚、购房购车时,若冒用他人姓名或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这些冒名行为本身即可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等罪名。同时可能涉嫌其他罪名,比如伪造公司印章罪、诈骗罪等。

法官


法眼提示


本期法眼提示,冒用他人取得的学历、工作、业绩等,不仅不算数,而且可能构成冒名顶替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诚实守信,不轻易冒名或者借名进行任何活动,时间终不会辜负拼搏奋斗者。


本文转自中国之声

供稿:朝阳法院

记者:孙莹

编辑:麦浩敏 肖飞

审核:刘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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