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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有实力的刑事律师(霞山区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木子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4 22:59:29

霞山区有实力的刑事律师(霞山区律师事务所)

位于湛江市霞山区的看守所内,54岁的刘某面容瘦削、目光淡然。逃亡20多年后,他再也不用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了,藏在心里多年的秘密也终于为外人所知。

时间回拨到1994年3月5日,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某汽修厂内发生一起两命案,一男一女被人用锤头和刀杀害。当时,一名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但由于该男子使用假名又没有留下更多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多年来,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追查,但受到诸多客观原因限制,案件迟迟未破。今年以来,广州警方对命案积案进行重新梳理,该案的嫌疑人刘某终于进入警方视野。7月,刘某在湛江霞山区落网。

借助智慧新警务和刑事侦查技术手段,一些以往侦破难度大的陈年命案迎来转机。

现场勘查的设备有限技术限制成破案阻力

上世纪80年代,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一时间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集中式涌入,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我们对已侦破的命案积案进行统计,发现八成的案犯和八成的受害者都不是本地户籍人员。”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国良说,由于以往对外来务工人员信息采集上存在一些漏洞,导致被害人和嫌疑人身份不明的现象偶有发生。

刑警支队办案民警阿辉对此感触颇深。今年初,阿辉和同事们对25年前一起发生在白云夏茅某汽修厂内的两命案进行梳理时发现,当时的嫌疑人吴某使用的就是假名。

“办案人员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吴某’不是本地人,被害人的身份也不明确。”阿辉说,他们多次前往江西、肇庆、湛江等地侦查,但苦于线索寥寥,案件一直没有突破。

除了侦查对象难以确定外,案件因果关系不明显、难以把握动机和案件性质也增加了调查的难度。

潘国良告诉笔者,广州警方已侦破的命案积案中,80%以上的案件源头都是因琐碎小事引起的纠纷,“嫌疑人临时起意,加大了寻找动机的难度。”

2011年12月6日深夜,白云区黄石街某装饰城公厕内,一名女性被人持刀伤害致死。这名女性从外地来广州务工,平日在装饰城工作。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她并没有仇家,嫌疑人动机难寻。今年8月,警方侦破该案,原来引发命案的源头,竟是嫌疑人在公厕洗手时将水溅到被害人身上引发口角。

“当时案发地点附近没有监控视频,我们从调查被害人的有关情况入手,但很难找到线索突破。”白云警方办案民警阿邱说。

多年前,广州监控视频的覆盖面有限,现场勘查的设备和技术也有限,加大了办案难度。

阿邱负责侦办的另一宗多年前的案件,也是因为技术限制成为积案。

2007年12月21日,一名未成年少女在黄石街江夏村一出租屋内被杀害。当时案发地附近没有视频监控,警方大量走访调查也没有发现可疑人员。

“现场虽然留下了物证,但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没有办法确定嫌疑人的身份。”阿邱说,直到今年8月,该案的嫌疑人才终于被抓获。

因物证技术的突破疑难案件迎来转机

阿明的办公桌上,有十几本厚厚的卷宗,这是21年前发生在番禺区市桥长堤路上一起命案的相关材料。

1998年12月8日晚,辛某在酒吧中为朋友出头与人发生肢体冲突,被多人用木棍、空酒瓶围殴致死。

案发后,番禺警方对现场仔细勘查、走访附近群众。但由于涉案人员较多,除了酒吧老板邓某能外,大部分嫌疑人都使用了化名,身份信息模糊,案发后四散逃走,杳无音信。

每年,警方都会对命案积案进行重新梳理,这宗案件的卷宗也就更厚了。今年初,阿明受命成为这宗案件的负责人,重新整理卷宗、物证,梳理案情。

“当时我们已经基本明确了邓某能有嫌疑,但多年来并未发现他的踪迹。”阿明说,今年6月,在利用信息进行比对筛选时发现,一名海南籍男子和邓某能高度相似,原来多年来他藏匿在海南省琼海市生活。7月,随着邓某能的落网,其他嫌疑人也依次落网,多年的陈案得以昭雪。

“智慧新警务为案件带来了突破。”潘国良说,针对此类有较为明确侦查对象的案件,广州警方依托信息系统,分析、锁定嫌疑人踪迹。

与阿明不同的是,白云民警阿邱负责侦办的两宗命案积案没有明确的侦查对象,而依托刑事侦查技术的进步,这类案件也获得转机。

“简而言之,就是以前没有查到的物证,利用新技术可以查出了;以前查出但无法确定侦查对象的物证,利用新技术可以确定了。”潘国良如是解释。

阿邱告诉笔者,在2007年12月21日发生的出租屋内少女遇害案中,嫌疑人在现场留下了物证,但当时经过大量分析和比对,并没有办法确定嫌疑人身份。

“案件能破依赖于物证技术的突破。”阿邱说,借助该技术,警方能从案发现场发现非常微小的物证线索,通过一系列的分析,明确来源,从而还原作案过程及犯罪特征。

今年以来,阿邱和同事对当年的卷宗进行再次梳理和分析,终于发现前科人员袁某有重大嫌疑。8月1日,警方终于在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内将其抓获。

“如果认为智慧新警务就是在电脑里查查资料就错了。”刑警支队民警阿亮说,这背后还有大量的工作。

阿亮是1994年3月5日白云区命案积案的侦办民警,在重新梳理案件的过程中,他和同事们基本每天都在利用各种方式排查“吴某”的相关情况。

“如同每天都在编织数据网,等这张网越来越密,最后嫌疑人就会落网。”阿亮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

果然,阿亮和同事们经过反复核查,了解到“吴某”曾于2010年在湛江因偷单车被行政拘留的线索,于是立刻赶往湛江,调查发现嫌疑人冒用了“谢某顺”的名字一直在此地流浪。

阿亮顺藤摸瓜,找到了嫌疑人的最终落脚点并将其抓获。

“行走在人群中的老虎”抓捕要“一击即中”

在刑警看来,命案积案的逃犯都是“行走在人群中的老虎”,他们警觉性强、反侦查意识强,还有可能随时再次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因而,对他们的抓捕要“一击即中”。

“在决定抓捕前,我们会做大量基础工作,保证万无一失再行动。”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阿杰说。

阿杰还记得两个月前在湖南邵阳抓捕一宗命案积案逃犯时的情景。

经过前期研判,他和同事们已经掌握到嫌疑人的落脚点在邵阳隆回县一个小村里的二层楼房里。当地山林众多,地形复杂,侦查和抓捕难度不小。

“在抓捕前三天,我们基本没有合眼,每天都在研究,制定最佳方案。”阿杰说,7月17日深夜,他和多名同事兵分四路,对嫌疑人的落脚点进行围捕:两组人马分别堵住前后门,另两组人爬窗进入二楼,将正在睡梦中的嫌疑人抓获。

这名嫌疑人,正是25年前发生在黄埔区一投影室两命案的4名嫌疑人之一。

命案积案逃犯落网并不意味着案件告一段落,实际上,审讯工作也充满挑战。

作为一名从警20多年的老刑警,阿左对命案积案逃犯的审讯有一套自己的方法:攻心为上。

阿左说,有的逃犯漂白身份或改名换姓生活,因而真实的姓名往往是他们的“痛点”。

阿明告诉笔者,在琼海市追捕邓某能时,当时邓某能正在一家酒店的咖啡厅里喝咖啡,阿明仅在他身后叫了声“邓某能”,他便本能地回头,一脸惊恐。

“大多数的命案逃犯逃亡期间都是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阿左说,他们没有正式工作,不敢与家人联系,靠打零工甚至捡垃圾为生,躲避在偏僻的农村或城中村。

因而,警方一方面会对嫌疑人的家属开展思想和法治教育,一方面会对嫌疑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一些人以为只要超过20年就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完全错误的。”阿左说,“追诉期”最高期限20年,是针对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并立案侦查的,以及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我们永远不会放弃对命案犯罪嫌疑人的追查。”潘国良说,广州警方对命案积案的侦查绝不是一阵风,接下来还将以更大的力度继续追击,不让正义缺席。今年以来,广州警方破获陈年命案积案19宗,抓获命案逃犯28名。

(为保护办案民警,文中阿辉、阿邱、阿明、阿亮、阿杰、阿左为化名)

■延伸

“迟到的正义”

如何保障?

业内人士建议完善补偿机制

近年来,随着刑事侦查科技的进步,多年前未破的刑案迎来转机,沉冤得以昭雪,但随之而来的是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救济问题。多年的等待是否能得到补偿?“迟到的正义”如何保障?不少业内人士建议,被害人补偿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栩境认为,在刑事案件中对被害人的救济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案件被告人的处罚落实,另一方面就是对被害人经济、心理等方面的补偿。

“前者在我国是可以落实的,但对于后者而言,现阶段往往被害人只能通过刑事程序中的谅解情节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梁栩境说,“精神损失费”等较难落实。

实际上,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最终判决,其过程往往时间较长,如果因证据不足等客观原因导致案件侦查受阻,时间会更长。一些专家认为,在最终得到救济前,被害人的等待和期盼往往会造成慢性的二次伤害;若因侦查不到位导致真凶逍遥法外、清白人蒙冤、受害人得不到慰藉则会造成三重法治悲剧。

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吴珂

通讯员 张毅涛 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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