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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委托书律师(刑事申诉委托代理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虎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4 20:52:15

刑事申诉委托书律师(刑事申诉委托代理人)

刑事申诉须知

一、什么是刑事申诉

所谓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二、哪些人可以提出刑事申诉

我国刑事申诉主体包括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律师可以作为刑事申诉代理人代为申诉。

三、人民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的范围

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体情况如下: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四、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案件的范围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

五、申诉人需提供的申诉材料内容

1.申诉书:载明申诉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以及认为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诉人为当事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诉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的,提供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委托律师代理刑事申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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