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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量刑辩护要点(量刑辩护的要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许天天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3 12:05:51

刑事案件量刑辩护要点(量刑辩护的要点)

法律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辩护要点:

1、注重找寻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及业务的相关性

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意外事件”,如为意外事件,则不构成本罪。其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业务相关性,是要求犯罪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中。换言之,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体系中,假如行为没有发生在生产、作业中,发生在其他阶段或者领域,就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再次,危害生产安全案件往往多因一果,涉案人员较多,证据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证实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事实。

2、规范违反性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就可以看出本罪是由于违反安全生产等有关的管理规定而发生严重后果的过失犯罪。因此,违反安全管理规范亦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范要素。而本罪所违反的安全管理规范主要涉及以下三类规范或者制度:一是国家颁布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法规;二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上级管理机构所拟定的规范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三是实践中公认的操作习惯和惯例。行为人只有在生产、作业中违反了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导致严重的危害结果时才可能构成犯罪。

3、重大责任事故罪需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为入罪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情形有以下三种:(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在辩护时,如不存在重大伤亡事故的案件,要注重经济损失这一项,在案客观证据能否证实案件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从降低数额的角度着手

4、确定被告人的法律地位,其行为与事故后果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管理、组织或者指挥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作业、生产的人员。笔者认为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历史沿革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规定可以看出本罪主体的特殊性。往往涉案人员众多,既有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又有管理人、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等,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等一般并非现场作业人员,确定其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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