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江西律师刑事案件收费价目表(江西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出台)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半根烟闯江湖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1 14:13:30

江西律师刑事案件收费价目表(江西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出台)

月薪三千八,在江西十级工伤赔偿多少?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律,您好!我是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白杨镇的李女士。

41岁,汉族。

2021年4月中旬,我在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一家工厂晚20时许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致L1、L2、L3和L4横突骨折(其中L1和L2轻微线性骨折愈合良好)。

工厂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

受伤前月均3800元。

保守治疗,住院7天。

交通事故一案正在诉讼过程中。

受伤之后没再去工厂上班,在家休养身体。

工伤已认定,在等后续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之中。

请问陈律,肋骨4根骨折,工伤什么级别?

按工伤十级和九级分别赔偿多少?

谢谢陈律。

这是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一位发生的交通事故工伤案,伤者曾来电咨询,内容稍有改动,大意没变。

陈剑峰律师回复:

李女士,您好!

一、关于工伤伤残等级。

肋骨4根骨折(其中两根肋骨轻微线性骨折愈合良好),十级没问题,也可能构成九级。

二、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按十级和九级分别计算。

(一)按10级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6515元/月×60%=27363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6515元/月×60%=15636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个月×6515元/月×60%=50811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4个月×3800元/月=15200元。(参照《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肋骨多发性骨折S22.4,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

按10级算以上四项小计为109010元。

(二)按9级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6515元/月×60%=35181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6515元/月×60%=27363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个月×6515元/月×60%=66453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4个月×3800元/月=15200元。(参照《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肋骨多发性骨折S22.4,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

按9级算以上四项小计为144197元。

除以上赔偿项目之外,李女士您还可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和部分护理费等。

备注一: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二条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0个月、六级17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2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7个月、十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3、2020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182元(即月均6515元),要比九江市平均工资稍高,按照就高的原则,则按2020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6515元作为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468篇工伤原创文章。陈律工伤原创文均可百度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