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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被告答辩状要找律师写吗,被告不请律师怎么答辩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1 10:16:15

第一次遇到打官司的时候,很多人都会不知所措,生平第一次都是不知道该从何入手,很多人会选择咨询律师,或者网上搜索一下遇到这样的事该怎么办。作为律师参加过不少志愿者活动,为老百姓义务咨询,有些人会拿着收到的诉状直接咨询:律师,你看这个案子我应该怎么办?

往往这些拿着诉状来的人,都不太会请律师。不请律师的原因各种各样,有的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觉得律师费太贵;有的是因为喜欢多方咨询后,综合了所有对自己有利的说法,就没必要找律师了。

通常情况下,我遇到这些拿着诉状到义务咨询点来的人,会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建议他们要不要找律师。对于给出不要请律师建议的人,特别是当被告的人,我都会建议他们:别写答辩状!别写答辩状!别写答辩状!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写?那不是法院发给我的材料里,明确要写的吗?如果我不写,对我的案子会不会有负面影响?

通常情况下,当原告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寄给被告起诉状和证据,还会送达一张“某某法院应诉通知书”,上面不仅会载明案号、案由,还会将有关应诉事项通知被告。应诉事项包括你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会写的很详细,一般只写民事诉讼法第几条等规定)等,其中就有一条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X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时应提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如不按时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和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不影响本案的审理。”。

那么我为什么不建议被告写答辩状呢?

如果你是被告,不想请律师,我真心不愿意你写答辩状

一,因为答辩状交与不交都不会影响案子的审理。

从应诉通知书上可以看出,不按时提交答辩状的后果,仅仅是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而不是放弃诉讼权利。

除了寄书面答辩状意见,还有 “当庭答辩”,就是指你可以在开庭的时候,把你的答辩意见说出来。法院在开庭审理的时候会有这一个程序,这个程序是法定的,是必须的。

当法官敲了法槌表示正式开庭后,先是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接着法官就会让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答辩。

因此可以理解为,你有两次发表答辩意见的机会,一次是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时候,将书面答辩意见寄给法院。另一次就是开庭审理时进行的当庭答辩,不需要你提供书面意见,书记员会负责帮你记录。

二,写了答辩状会让对方当事人探知你的答辩思路,补强证据。

所谓答辩状,就是你对于对方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抗辩,讲清楚为什么你不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这样你就必须把你不同意的理由讲出来,你的理由就是你的思路。

如果你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在开庭前向法院寄了答辩状,法院就会寄给对方。对方在收到后,就能知道你将会从哪方面入手进行抗辩,那么对方就会有所准备,然后针对你的答辩思路寻找对策。而你等于是提醒了对方,你哪方面的证据是不够的,所以我认为你的诉讼请求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你是被告,不想请律师,我真心不愿意你写答辩状

法院在给被告发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往往还没有安排开庭时间,或者即使安排了开庭时间,也会给予充足的时间间隔,让被告去准备证据。

在起诉时,原告提交的证据可能并不是很完善,如果你提前向法院寄了答辩状,等于给了原告二次补正的机会,这样他就有时间再去补充相关证据,这对于被告是不利的。

三、答辩状写不好,反而会成为对方的证据。

这一点是与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部分一样,多写或者写错都会被对方当作一种自认。因为自认,就会成为对方的强有力的证据,因为自认,对方连举证都不需要了。一旦提交了白纸黑字的答辩状,就再也没有改口机会。

可能有时候当事人认为自己文笔不错,写写更能表达一下自己对原告诉讼请求的不满,但是法律文书真不是能随便写的,带有感情色彩的文字,会让当事人越写越觉得自己有道理。

对于文笔不错的人,我的建议是:写,可以,但是不要提前交,哪怕你在开庭时,照本宣科的读一遍,也比提前让对方知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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