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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找中介合作,不良资产处置 蓝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9 08:28:13


不良资产处置被称为逆周期投资,也是目前新经济环境下存在的“蓝海”优势。

AMC机构除了可以选择原不良资产出让方金融机构进行委托清收之外,还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的中介机构合作。

不良资产处置,经济低迷下的“蓝海”和反趋势投资

律所在接受AMC公司委托之后,通过推动债权的司法处置,或与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义务人达成和解、调解收回债权。或者寻找投资下家通过不良资产转让的形式进行回收。


在律所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中较常见的形式是风险代理,而是以清收回款为基础按照比例提成为基础收取风险代理费,或者按照约定的诉讼、执行或回收债权资产等为目标并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收费。

不良资产处置,经济低迷下的“蓝海”和反趋势投资

在风险代理的模式中,律所不完全收取任何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按照先行垫付以上所有费用的方式称为全风险代理,而AMC作为委托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的方式称为一般风险代理模式。


在律所的风险代理模式中,可以通过区分回收方式,来制定相应的收费方式:

不良资产处置,经济低迷下的“蓝海”和反趋势投资

(一) 通过促成司法处置,或与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义务人达成和解、调解来收回债权。

1、 无前期基础代理费;

2、 抵押物处置按照收回金额净值的3%计收风险代理费;

3、 非抵押部分

(1) 自出具授权委托书6个月内收回的,按照收回金额值的25%支付。

(2) 自出具授权委托书6-12个月内收回的,按照收回金额值的15%支付。

4、 如通过司法处置、破产重整方式收回债权,或债务人、担保人或其关联方基于和解、调解其他原因自行偿还委托案件下债务,我司按照实际收回金额,以在扣除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我司承担的与委托案件追偿有关的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按照每次实际收回金额的10%向律所支付代理费。


(二) 通过债权转让的形式收回债权

1、 无前期基础代理费;

2、 若我司自行寻找受让方并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且律所在此过程中参与了债权转让的谈判、起草、审核债权转让协议或其他债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的,不论转让价款分期还是一次性收取,我司按照每次实际收回金额净值的7%向律所支付代理费。

3、 若我司与经律所介绍的受让方并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的,不论转让价款分期或一次性收取的,按照一下标段向律所支付代理费,上不封顶:

(1)收回金额在***万元之内的,按照收回净值额的8%计算;

(2)收回金额在***万元至***万元之内的,按照收回净值额的10%计算;

(3)收回金额在***万元至***万元之内的,按照收回净值额的12%计算

(4)收回金额在***万元至***万元之内的,按照收回净值额的14%计算


不良资产处置,经济低迷下的“蓝海”和反趋势投资

结语


委托律所是因为了所对特定地区的交易环境和司法现状更为熟悉,有利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后续的顺利开展。


而专业化的分工和具体的精耕细作就是现代商业社会发展难以阻挡的趋势,相关律师在这片“蓝海”上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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