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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有作用吗,找律师有什么作用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8 21:58:11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大家好,我是螃蟹。


1.律师是怎么样的一个群体?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由具备良好法律知识、工作经验、职业道德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律师的作用是什么?能提供哪些服务?与律师事务所是什么关系?

2.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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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的执业证书类型有哪几种?

目前,律师执业证书分为“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两大类。“律师执业证”包括适用于专职、兼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和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获准在内地(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执业证"两个版本。律师工作证包括适用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和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派驻律师的“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律师工作证”。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不得面向社会承办法律业务。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派驻律师执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承办内地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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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师事务所的类型有哪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普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担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师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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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是什么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律师的作用是什么?能提供哪些服务?与律师事务所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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