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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找法网律师张晶,长春市:将持续落实落细流调排查、隔离转运、环境消杀等各项防疫措施,巩固疫情防控现有成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8 05:31:14
长春市:将持续落实落细流调排查、隔离转运、环境消杀等各项防疫措施,巩固疫情防控现有成果

4月28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1场)。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张晶通报长春市疫情情况。

4月27日0-24时,全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52例(含27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89例,以上人员均在隔离管控中发现。

4月27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52例,新增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26例。

自27日18时起,长春市将2个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昨日,公布了第十六批138个“无疫小区”,第七批2个“无疫乡镇(街道)”。

今日0时,长春市逐步解除社会管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解封”不等于“解防”,“放开”不等于“放松”,社会面清零和逐步解除社会面管控不意味风险“清零”、隐患“清零”,长春市将持续落实落细流调排查、隔离转运、环境消杀等各项防疫措施,巩固疫情防控现有成果;继续完善区域核酸检测方案,实施“抗原 核酸”检测策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及早发现、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继续推进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的合并撤舱工作,提前做好医疗服务工作规划和各项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的日常诊疗就医需求。

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是减少病毒传播的有效手段。每位市民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人员流动,错峰出行、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两米线”等良好习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向社区或卫生部门报告,共同维护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王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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