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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7 18:47:08
【扫黑除恶】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袁俊超等人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袁俊超等人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经澧县公安局缜密侦查,现初步查明袁俊超(外号华吧,男,42岁,小渡口镇人)、刘军(男,40岁,城头山镇人)、彭元炎(男,32岁,小渡口镇人)、黄丽萍(女,38岁,澧阳街道人)、冉军(外号老麻子,男,28岁,官垸镇人)、孙元清(外号八路,男,49岁,火连坡镇人)、戴军辉(外号独饼,男,46岁,火连坡镇人)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恶势力犯罪,作案范围主要涉及小渡口镇、如东镇河道沙石采运领域等。2019年6月以来,澧县公安局先后将袁俊超、彭元炎、黄丽萍、刘军、冉军等5人拘捕归案,澧县人民检察院已批准对袁俊超、彭元炎、黄丽萍予以逮捕;对孙元清、戴军辉等人已上网追逃。

为彻查以上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收集袁俊超、刘军、彭元炎、黄丽萍、冉军、孙元清、戴军辉等人及其他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希望知情群众积极提供,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同时专案组依法受理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办案单位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来信来访地址:澧县公安局扫黑办(县公安局902室)

联系人:陈警官 13875058222

郑警官 13875030099

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澧 县 公 安 局

2019年8月6日

来源:澧州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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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袁俊超等人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全县动员 扫黑除恶

常德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736-7755110

澧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736-3249054,3249016

编辑/ 张祥力 审核/ 易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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