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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或将入刑,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高空抛物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9 21:32:11

这次修改刑法,将高空抛掷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定罪入刑。


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六:高空抛物定罪入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从高楼上抛掷物品,伤而是无辜的现象时发生,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维护公众 “头顶上的安全”,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有主观故意,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114条“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是说,该意见把高空抛掷物定罪入刑,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点就在三年起。


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六:高空抛物定罪入刑

   这次刑法修正案就高空抛物单独定罪,量刑一年以下,避免了适用114条起点就在三年以上,判刑较重,将此类行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区分出来,从而在量刑中更好的体现罪与刑相适应原则,降低了入刑的解释门槛,使得司法机关更加容易适用上述罪名,能起到一定宣传警示作用。

   那么,高空抛物如果造成他人伤亡,是不是还是在一年以下定罪量刑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有一条但书,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们分析一下,如果只是危险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或是造成轻伤,那么依然是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一年以下。

如果是重伤以及死亡,有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是故意,那么就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如果是过失,那么就是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就真正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你明白了吗?


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六:高空抛物定罪入刑

李志勇律师,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委员会主任,北京安博(天津)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学员,今日头条法律领域优质创作者,扎实的文字功底和法学理论功底,多年丰富的律师执业经历。专注并擅长刑事辩护,办理成功上百起刑事案件,其中多为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亿元。现是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廉政法治高级研修班特聘法律专家,北京理工大学财产保护与财富创造研究院特聘法律专家,中企资本联盟半球律师团副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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