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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9 09:27:09


锦州发布 今天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确权、简政放权,全力推动锦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现将《锦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目录》依据《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版)》,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相同、编码相同、类型相同、设定依据相同的“四级四同”要求梳理编制,市、县两级共计4845项。市级共计4655项,包括行政许可543项、行政确认116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征收51项、行政奖励120项、行政裁决13项、其他行政权力300项、行政处罚2869项、行政检查236项、行政强制151项、公共服务241项;县级共计3728项,包括行政许可346项、行政确认123项、行政给付39项、行政征收51项、行政奖励115项、行政裁决10项、其他行政权力170项、行政处罚2386项、行政检查173项、行政强制118项、公共服务197项。除涉密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内容梳理本单位事项,依据“目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未经市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进行行政审批。各县(市)区要依据《目录》和本县(市)区权责清单,于2020年5月20日前,编制完善本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快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编制完善办事指南,明确每项行政职能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等,通过市政务服务网认领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要结合“四减”工作(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最大限度精简部门内部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审批的,要合理设置办事环节,加强衔接配合,推进“并联办理”,不得互为前置,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按照《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发〔2019〕20号)精神,2020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应上尽上,100%网上可办,全市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工作目标,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将“10+1”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部依申请类事项开通“网上可办”,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拓展网上办事深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真正达到“全程网办”。


  四、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要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基础上,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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