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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期只有一天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8 20:35:08

位于天元区武广片区的28号地块一补增地块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天元区武广片区栗雨南路与南泉东路交汇处土地级别住宅四级2283元/㎡,商业五级2411元/㎡ 土地面积666.24㎡(合0.9994亩)出让面积666.24㎡(合0.9994亩)容 积 率2.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绿 地 率3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比例≤5%)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出让价格按470万元/亩,确定为470万元 其他

公示

内容

⑴该地块为28号地块一规划蓝线范围内剩余土地,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2019〕33号)“规划确定不能进行单体设计和单独使用的零星地块,可以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出让,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规定,经公示10日,无异议后,将该666.24㎡增补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株洲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5%),出让年限与XC(1)5258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年限保持一致。

⑵土地出让价款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

⑶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B1[2020]0086号《地块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⑷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实施交地。

⑸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上述宗地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电话传真:0731—2868502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株洲晚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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