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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不合格 沧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5 11:57:05

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官网公布一则处罚决定书,南皮县盛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日生产的白王仔牧场低糖低脂风味饮品经抽检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要求,被没收违法所得1332元,罚款50000元。

罚款5万元,沧州一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食品被罚

这份文号为“南市监处罚〔2022〕143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6月17日,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平台收到安徽省水产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NO:SSJYS2022-SP0862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南皮县盛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1年12月01日生产的白王仔牧场低糖低脂风味饮品经抽检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罚款5万元,沧州一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食品被罚

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2022年7月11日,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南皮县盛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332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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