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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法,社保基数涨了要补缴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30 21:11:09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最近不少城市又开始了社保调基,比如天津、重庆、四川等多个地方,公布了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部分人员需要补缴2021年前几个月的社保差额,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1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工资、养老金都将跟着变


01

天津市




天津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社保基数又涨了,1月20日起执行,还有部分人要补缴


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社保基数虽然11月才公布,但是企业需要按照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2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02

重庆市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


社保基数又涨了,1月20日起执行,还有部分人要补缴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03

四川省



11月9日,四川省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


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本通知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


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04

湖南省



11月23日,湖南省公布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


社保基数又涨了,1月20日起执行,还有部分人要补缴


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460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1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缴费基数(含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16380元/月,下限调整为327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全省2021年度退休符合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728元/月。


2


年底才公布社保基数的城市中

部分城市需社保补差


有用户会有疑问:为什么调整了社保基数,我交社保还要补差?


我们以江苏省为例:


社保基数又涨了,1月20日起执行,还有部分人要补缴


江苏省11月公布了2个社保基数标准:


11月22日公布的是2021年的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因此,如果2021年11月之前,低于这个标准的月份,是需要补差的。


11月30日公布的是2022年的社保基数标准。


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一、哪类人群需要补差?(以江苏省为例)


1、2021年11月份公布新基数前正常交社保的人员。(还需根据社保基数标准限定的时间确定)。


2、1-11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


3、1-10月份缴纳了五险,11月开始没有交过任何保险的。


4、缴纳灵活就业两险的不论现在是不是还在交着,都需要去社保办或后期在个税系统上把1-11月份的差额进行补缴。


二、如何进行社保补差?


如果你在一个企业一年内没有换过工作,社保处于正常缴纳的状态,调基补差会由你所在企业统一进行。


你所看到的是,你当月社保费用扣除的比以往要多,这也意味着你一次性把这一年中之前社保差额补齐了。


三、已经离职的员工还需要补缴差额吗?


需要补员工在职期间的基数补差。注意是员工在职那段时间的基数补差,比如员工4月离职了,当年1-7月基数调整,那1-4月份基数差要补的。


如果离职员工没有要求补差,企业可以不补。


四、社保基础调整,上半年补差金额与当月社保扣缴金额合计超出个税扣除标准,超出部分是否应计入工资薪金纳税?会不会超过个税起征点?


五险一金扣缴,全额都属于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也就是说,五险一金扣缴部分全部属于税前扣除。


所以,正确的做工资姿势是:


第一步:应发合计=工资标准×出勤计发+绩效工资+奖金+其他


第二步:应税合计=应发合计-代扣养老保险-代扣医疗保险-代扣失业保险-代扣住房公积金-其他税前扣除


第三步:实发合计=应税合计-个人所得税-税后扣款


3


企业社保趋势前瞻


2020年因应对疫情带来的变化,全国推行了普遍的阶段性社保减免缓交政策,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社保成本减负。但这些政策到后期,企业社保成本将不可避免的面临三重压力:


(1)单位缴费减免的“刚性回调”。


很多稳岗减负政策的截止日期都是2021年12月31日,今年是否还会延续,情况未知。


(2)基数社平工资“跳档上涨”的压力


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般是根据当地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设置,所以每年会伴随社平工资出现自然增长。2020年为了减负,很多地方采取冻结基数的做法。2021新核定基数时,社平工资连跳2年,出现更大幅度的波动。


比如江苏省提前上调了2022年的社保基数,2022年1月就开始执行,也是出于对三年平稳过渡的考虑,提前测算并确定了2021年和2022年的执行标准。


(3)政策制度差异“洼地拉齐”的压力


未来一些历史形成的洼地逐步过渡消失。企业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前规划并预留社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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