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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户籍所在地,身份证 全国通办 首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30 00:35:09

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

10分钟,小姑娘申领了信都区的“第一张”

首次申领身份证,可以“全省通办”

本报讯 “不用回户籍地就能给孩子办身份证,真方便。”陪女儿办理身份证的李女士说。1月10日,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办理了首张省内异地首次申领身份证。

1月1日起,信都公安分局按照省厅要求,全力推行首次申领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以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不断提升大家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小陈跟父母住在邢台,户籍地为邯郸,且为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如果在以前,她必须回户籍地邯郸办理身份证,实行省内首领“全省通办”业务后,居住在本市的小陈就可以在当地直接办理了。

1月10日,在接到小陈的申请材料后,信都公安分局户政业务大厅工作人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依据人口信息系统,对申请材料、身份信息、申请条件等进行核验,遵循“全省通办”业务操作流程,很快为小陈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一系列流程下来,也就10分钟,真的是高效、便捷,不耽误事儿。”小陈的妈妈对于这样的办证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婵娟

通讯员 周照田 文/图)

相关提示>>> 首次申领身份证这样办理

受理范围:本省户籍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学习、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地点:全省具有户籍管理权限的公安派出所(含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证大厅),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不能办理。

办理条件:1、年满16周岁公民,由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就近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2、未满16周岁公民,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就近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监护人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无法证明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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