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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注意律师的圈套,请律师有包赢的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4 12:05:07

作为一个律师,在接触当事人的时候,几乎每一个当事人都会问:“律师,你们能不能包把这个案子做赢?”

当事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情有可原,因为没有哪一个当事人愿意在付了一大笔律师费后,还对自己的案子命运一点把握也没有;也没有哪一个当事人愿意把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案件,交给一个对结果一点预测能力都没有的律师来处理。

没有包赢的律师!别再中骗子的圈套了

成功竞争

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律师签下委托,却不能包赢?

包赢的一般不是律师,是法师。

这个问题就像你请医生看病,没有医生能说自己包治百病,甚至没有医生能保证药到病除一样,如果有,那不是神医,那是巫医。

律师做任何一个案件,最终的结果都与案情有关,与证据等因素有关,与其他一些不可控的种种因素有关。

律师办案就和医生诊病是同样的道理。医生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把病人的病治好。

现实往往是:一个因素变化,整个结论就会变化。 其次,不管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讼业务,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能由你聘请的律师决定的,律师只能是尽其最大的能力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业务中,律师的作用是运用其专业知识、技巧技能和有关证据材料,有理有力地依据法律规定,说服中立的裁判人员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裁判结论,这样的决定权在裁判人员而不在律师。

很多当事人会有一种不成熟心态,认为律师接受委托不包赢就是不负责,没能力。可是如果真有律师能包赢,比如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和被告都可以请律师,如果他们的律师都包赢,那谁输?法官输么?那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在非诉讼业务中,律师的作用是运用其专业知识、技巧技能和案件材料,帮助当事人尽可能地在交易中以最小的代价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律师运用其专业技巧和技能促进某些因素或条件的实现,而尽力规避某些情形的出现而已。因此,赢了官司的律师未必有本事,输了官司的律师未必没本事。

刑事案件中,如果遇到包赢得律师就更加要警惕了,刑事程序是国家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活动的侦查、审判程序,是暴力机关打击犯罪的重要方式,其严肃性不容挑战。

刑事案件所谓的包赢,一般是指包“取保候审”或包“缓刑”,这些包赢律师有个共同特点,喜欢明示或暗示,一般是号称自己常年与公检法打交道,有“有关系”,所以能搞定,包赢,这也和中国人历来迷信“拉关系”“走后门”的心态契合。这些包赢律师会见当事人家属时,谈的往往不是对案件的分析,而是喜欢谈自己认识什么人,,再谈一点刑事诉讼程序等大而空泛的理论,推销自己在每个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关系,为何?方便自己整个刑事程序都可以忽悠下去。

但是,公检法部门都有严格的追责制度,都是在程序内依法办事,特别是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会冒着丢饭碗、坐牢的危险为哪个律师开后门,找关系。

但是这些律师却敢夸海口,往往是先把律师费骗到手再说,还可以高收费,美其名曰打点关系费,但一般来说,此类律师其实没有任何关系,专业能力也很差,他们唯一做的,就是拖,可是刑事案件一旦拖,进入审判阶段,即使是明明无罪、罪轻的人也极有可能被判有罪,这时候,这些包赢律师,早就不见踪影了。

所以,专业的刑事律师,深知能够与司法机关对话的唯一砝码就是自己的专业能力,律师要做的,是尽职尽责,通过阅卷和调查,将无罪、罪轻事实展现在司法机关面前,通过这种合法有理有据的“对抗”和“沟通”,让司法机关作出依法作出合法判断,维护委托人权益。因此,专业刑事律师给出的承诺,往往都很谨慎,在案件许可的范围内,他们会告知当事人案件的关键点在哪,有何有利点和不利点,告知如何做到突出有利点,弱化甚至打掉不利点,而不是轻易给出包赢的承诺。

几年前有个案件就很典型,某当事人是公司仓库管理员,盗窃了公司的报废品,自己改装后,卖出获利十几万。这个案子,该当事人被控盗窃罪,盗窃价值十多万,当事人被抓后也供认不讳,如果被定罪,后果不堪设想,盗窃数额达到十几万,最坏的可能,要被判十年左右刑罚。

但是笔者团队介入后,发现,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非法侵占自己保管的公司财物),不是盗窃罪,而且,被侵占的物品都是废品,应该按废品来计算价值,总共价值只有几百元,能够卖出去十几万元是因为当事人有加工行为,“变废为宝”了,而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是6万元以上,这些被侵占的废品价值远远没有6万元,因此,笔者团队坚定的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把相关意见写成文书交给检察院后,检察院当即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当事人的决定,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将案件撤销。

此案中,律师的作用就是发现辩点,挖掘辩点,说出辩点,进而实现专业、精准的辩护,帮助侦查机关、检察机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而不是去试图和司法机关疏通关系,那样只能害人害己,难得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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