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常平劳动合同律师电话,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时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0 08:40:05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矛盾纠纷新形态的需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缓解公安民警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压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12月30日下午,常平镇举行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揭牌仪式,标志着我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李锐坤,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冠煊,镇公安分局政委周旭光、副局长吴桥根,镇司法分局副局长袁耀堂,镇公安分局各室所队领导、民警、兼职调解员代表以及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代表等约80人在常平派出所参加了揭牌仪式。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1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揭牌仪式首先由镇公安分局副局长吴桥根作讲话,他重点介绍了我镇驻所调解室工作筹备的情况,指出此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表示下来镇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将进一步紧密合作,深入推进驻所调解工作的开展。

2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随后,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冠煊作了讲话。他指出,驻所人民调解工作是我镇引入第三方组织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又一个创新举措,将有效分流派出所受理的非警务矛盾纠纷,有助于释放派出所警力,提高基层警务效能。他强调,各驻所调解室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有关部门要结合常平的实际情况,加大对驻所人民调解员的保障、指导和培训力度,切实增强驻所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效。

3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揭牌

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李锐坤,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冠煊,镇公安分局政委周旭光、副局长吴桥根,镇司法分局副局长袁耀堂以及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代表共同为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揭牌。

4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参观驻所人民调解室

随后,镇领导和镇公安分局、镇司法分局有关领导共同参观了驻金美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向大家介绍了驻所调解的工作流程,工作范围,以及受理条件等工作机制。

5

最后,镇委委员、镇公安分局局长李锐坤组织召开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员座谈会,镇公安分局政委周旭光、副局长吴桥根,镇司法分局副局长袁耀堂,镇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刑侦大队、金美派出所相关领导,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代表和金美派出所驻所调解员参加了座谈会。会上,与会单位领导及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代表就进一步完善驻所人民调解室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驻所人民调解的工作效能交流了意见。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李锐坤强调,开展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及律所要进一步增强驻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科学管理队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还有精彩内容

或许有些小伙伴对“驻所人民调解室”并不是特别了解,

下面,我们就让“平娃”向大家介绍一下

“驻所人民调解室”的小知识吧!

Q

01

驻所人民调解室的工作任务是?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一)调解民间纠纷和治安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三)向驻地派出所、镇街司法分局反映调解工作情况。

Q

02

驻所人民调解室的受理条件是?

根据《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民警移交的矛盾纠纷调解申请,驻所人民调解室应当受理: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

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向当事人做出解释,告知不予受理及解决途径;属于治安案件的,退回移交民警受案查处。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Q

03

驻所人民调解室的工作原则是?

(一)平等自愿原则。调解纠纷必须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迫;

(二)合法合理原则。调解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进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

(三)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尊重当事人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四)免费调解原则。调解纠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ND-

常平镇驻所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