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山东商标诉讼案件律师,滕俊强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9 15:21:08

当事人经营有“李老大”系列火锅店,产品与服务均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在四川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发现被告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其火锅店店面、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混淆了服务的来源,严重误导了消费者,遂委托滕俊强知识产权律师团队进行维权诉讼。

我团队律师接收委托后,立即对被告所经营的店面进行了现场公证,对其在美团平台与大众点评网上使用近似标识的行为,通过第三方区块链证据保全平台——保全网进行了证据保全,随后将被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案号为(2020)川01民初6185号。该案于2020年12月4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再次组织调解,由于我方证据材料准备充分,对方最终接受调解并接受了我方提交的调解条件:(1)立即在经营活动中停止使用侵权标识,并变更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2)立即停止在美团网及大众点评网中使用含有侵权字样的标识;(3)向我方支付N万元的经济损害赔偿。

该案件自2020年10月19日立案至2020年12月4日作出调解书结案,前后只用了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即为当事人解决了该商标侵权纠纷案件,高效地为当事人清理了市场,维护了当事人的市场经济利益,同时也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