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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附近律师咨询处,以己之长化解社会矛盾的例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9 12:35:08
以己之长化解社会矛盾

杨杨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廖靖文

杨杨是广东理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广东省首个以律师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沙亭村杨杨调解工作室”主任。

他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善于运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涉诉信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以己之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很多受援人成了他的好朋友

杨杨自2006年9月份执业以来,一直关注社会困难群众,以积极的行动配合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的部署,为未成年被告人、低收入人群(含本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法律援助,办理了大量的刑事以及民事案件,效果显著。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杨杨总是非常耐心、真诚地与受援人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意见,利用自身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以及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受援人提供专业的分析意见。不少受援人都会被杨杨的真诚态度所感动。

尽管处理不少法律援助案件需要耗费相当大的精力,杨杨始终没有任何的怨言。只要接受了受援人的委托,杨杨就会全力以赴去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看到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纠纷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杨杨就会觉得自己付出更多的精力也是值得的。当然,在接受杨杨法律帮助的过程中,许多受援人也深深地理解了杨杨的良苦用心,与杨杨成为了好朋友。

多年来,杨杨积极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受援人维护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受援人的一致好评。

成功调解百件基层矛盾纠纷

自2014年11月至今,杨杨一直担任番禺区化龙镇沙亭村、化龙社区的法律顾问。杨杨居住在番禺区沙湾镇,距离化龙镇较远。但是,他每一次都严格依照约定的时间值班,从不迟到,也不早退。有时候,村居委的工作人员叫他提前一点下班,他仍然坚持到下班时间才回去。他不仅要求自己在每月到现场值班的时候尽职尽责地为村居提供法律服务,而且还要求自己每月在非现场值班的时间也要努力给遇到法律难题的干部群众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在给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修改合同、主持调解、进行法律宣传等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总是努力做到最好。特别是遇到调解,为了成功化解纠纷,杨杨每月得往返多次,但是他从来没有与怨言。

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日子里,杨杨深深知道:基层干部群众在日常工作与生活当中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与纠纷。那些矛盾与纠纷本身可能并不复杂,但是,如果未能妥善处理好,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正是基于此,他非常重视通过调解的方式去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与纠纷。

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过程中,杨杨也不断地总结成功调解的经验。另外,杨杨也无私地将自己的调解经验与同行们进行分享,期望大家共同进步。他认为,村居法律顾问一定要在思想上进村居,要理解和包容村居干部群众,不能厌烦他们、排斥他们,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前提。其次,要学会耐心地聆听纠纷当事人的陈述与争辩,并引导当事人控制好情绪,努力查明双方争议的焦点,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再次,要保持良好的学习心态和学习习惯,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保障。

鉴于杨杨在参与村居调解工作中的表现较为突出,番禺区司法局决定在沙亭村成立以他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2018年9月25日,“沙亭村杨杨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这也是广东省首个以律师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杨杨受聘为该调解工作室的主任。调解工作室成立后,杨杨组建了自己的调解团队,沙亭村两委干部都是调解工作室的成员,他们也积极支持和配合杨杨的调解工作,改变之前被动等待调解的模式,经常走访村居,一旦发现纠纷,就主动介入调解。

调解工作室成立后,每天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干部群众越来越多,有本村的,也有外村的,甚至还有外镇的。不管他们来自哪里,不管他们之间的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还是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等等,杨杨和工作室的团队成员都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在开展村居调解的过程中,凭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和良好的调解技巧,杨杨曾在同一天成功调解三起纠纷,其中两起达成书面协议。

自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杨杨成功调解的案件近百件(含口头和书面),化解了大量的基层矛盾和纠纷,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积极参与信访接待 提供周到法律服务

近年来,杨杨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在接待的过程中,他总是耐心地倾听来访人的心声,了解其诉求,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为来访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意见。在接待的过程中,杨杨总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引导来访人运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完全没有理据的来访人,杨杨总是耐心地解释,努力做好释法息诉工作。他通过实际行动,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服务社会困难群众、服务村居、服务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履行好当代律师的社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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