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术业有专攻”,唯有专攻,才能“立业”、“守业”。一名执业律师唯有实现专业化,将精力聚焦在一个领域,才有可能实现职业价值最大化。
那么,律师的专业化之路,该怎么走?
为此,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携手律媒社特邀国内5家各具特色的律所主任/合伙人共5位嘉宾,共同开启线上圆桌讨论。
主持人
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秘书长
律媒社顾问
受邀嘉宾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主任
上海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上海政法学院 研究员
华东理工大学 兼职教授
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维权律师
新疆山东企业联合会(山东商会)法律顾问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全国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济南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
山东省检察院咨询专家
广东绿建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律协环保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律师服务专家库环保法律服务专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观察员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发起人兼导师
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 • 战略顾问
律媒社 • 战略顾问
总顾问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北京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全国一体化律所联盟发起人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总顾问
李军强律师:在目前的这个阶段,不存在过早的专业化问题。关键是在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能为专业而专业,我们的业务可以是专业化的,但是我们的思想和知识不能仅仅局限于专业化,而应该是与专业有关的所有知识都应该去积蓄,所有与专业有关的案子都应该去尝试。
对于上述观点,个人感觉如果放在以前,应该还是正确的;但是依据目前的情况,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个人认为这种说法可能不全面。原因在于,我们国家之前的律师行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专业的分工和培训机制及体制还不够完善,那时候的专业化需要靠律师个人自己去摸索、去发展,这种状态下就需要律师有很多的案源以及执业经验,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不断摸索、不断完善,最终形成自己的一个专业领域。
但现在,时代不同了,形势也不同了,律师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且律师的这种专业化细分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这种状态下,如果青年律师一开始就接受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培训,那么,他的专业化就会成长很快,他在专业的团队里面、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也可以有充分的案源、充分的实务让他去练手。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目前的这个阶段,不存在过早的专业化问题。关键是在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能为专业而专业,我们的业务可以是专业化的,但是我们的思想和知识不能仅仅局限于专业化,而应该是与专业有关的所有知识都应该去积蓄,所有与专业有关的案子都应该去尝试。只有这样,我们的专业才既能实现专业化,又能够保证专业化符合社会的需要。
周长鹏律师:市场本身会造就各种人才,市场需要细分领域来进行服务,我觉得个人和市场要尽量的切合,每个地方的早和不早都是相对的。
专业化这个问题,我相信对每个人会有所不同,不同点在于(1)所在的区域,(2)所在的平台,(3)个人的主动性选择。因为早和不早是相对的,比如:一开始执业就选择一二线的大城市,案源比较充足;选择顶尖大所,专业化分工和培养机制比较成熟,这种情况下,比起一般的律师,可能选择专业化就要早一些;但如果是在三四线城市,案源不是那么充足,培养的机制不那么完善的情况下,选择专业化可能要拖后一些,这是因人而异的。
市场本身会造就各种人才,市场需要细分领域来进行服务,我觉得个人和市场要尽量的切合,每个地方的早和不早都是相对的。
肖翠平律师:需要看律师个人的情况,看他在什么城市执业,看他在什么样的律所执业,他具不具备一个可以进行过早专业化的条件等。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确实是需要看律师个人的情况,看他在什么城市执业,看他在什么样的律所执业,他具不具备一个可以进行过早专业化的条件等。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有我的一些困惑。比如说:在我们所,有的年轻律师是有可以进行专业化的机会,但是在做了一年左右的时间之后,就会发现一些问题。
因为他从一开始实习就做刑事案件,所有的思维方式还有知识的获取都是围绕着刑事案件、刑法规定,很少涉及民事的法律关系。在最近的一两年时间,经办的很多案件通常会涉及到民营企业家或者是经济犯罪案件,这时,就会产生困惑,事实的认定或者事件的分析到底应该适用刑法还是可以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也有很多年轻律师提出来,在做刑事辩护案件的同时,是不是也可以去接触一下其他律师所做的民事案件,这样的话对民事法律关系也能有一个了解。
有时,我会在想,假如是在专业的团队里面,或者说在一线城市,在大所,有机会提前进入专业化,但因为专业化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知识面,影响日后的一个发展,那么,是否还会提前选择专业化。
目前,大多数的专业化律师,都是从靠自己、什么业务都做,然后发现自己的兴趣点或者说发现了自己的优势、特长,再根据优势和特长选择专业化的过程。也就是说,在选择专业化之前,是有一定的基础的。
但对于现在的青年律师来说,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不经过上述阶段,就可以进入专业化的阶段。然而,在进入专业化阶段的同时,也会有困惑,即知识面有可能过窄,影响自己对法律事实的一些判断。
刘逸星律师:律师执业过程中提升能力、社会认可、获得经济利益才是我们的执业目标,至于专业化这个话题,只是实现这三个目标的一种手段跟过程。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们要讨论专业化之路问题的时候,首先应该要理清专业化是律师执业的目的还是手段?
我认为,青年律师应该要明确律师执业的目的首先在于提升自己的能力跟水平,其次在于执业过程中被社会所认可,第三个方面获得的经济利益跟案源或者市场。所以,我认为律师执业过程中提升能力、社会认可、获得经济利益才是我们的执业目标,至于专业化这个话题,只是实现这三个目标的一种手段跟过程。
如果专业化是手段跟过程的话,那我们评判专业化就不存在时间早还是时间慢,也不存在初期要不要专业化,或是在什么时候专业化,而是在于评判专业化是不是能够给我们水平提升带来帮助,专业化是不是能使我们在执业活动过程中获得当事人跟社会的认可,专业化是不是能使我们更容易获得市场,所以说,我觉得当我们讨论专业化这个手段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它是不是有利于实现我们的目标。
这个问题,本身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我认为不存在早跟慢的问题,早跟慢并不影响你实现目的。我觉得,当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应当看待是否有利于实现我们的执业目标。
林叔权律师:作为观察员,有一个问题,想问刘逸星主任。首先您的观点,我是认同的,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您的观点是一种实用主义,但刘主任又强调绝对的专业化,那您的绝对专业化是不是跟刚才的观点有矛盾呢?我想就这个问题请教一下刘主任。
刘逸星律师:绝对专业化是实现事业目标过程的方法跟手段,而不是事业的目的。
我们兰迪在创立之初以及当下的发展过程中,始终恪守第一个理念,就是绝对专业化。但提出这个理念的时候,从律所经营的角度,我们把它界定为实现事业目标过程的方法跟手段,而不是事业的目的。
因此,我们之所以要提出绝对专业化,就是考虑到整个社会的大背景,比如:整个经济结构的竞争性,整个社会的这种网络时代的信息的变迁,以及法律学科的分工等等。这个问题,我等下会详细展开来讲。
至于刚才林律师提出的问题,我觉得并不矛盾,因为我并没有把绝对专业化当成兰迪律师事业的一个终极目标,只是把它当成实现终极目标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手段跟方法。
周长鹏律师:在一线城市,专业化会多一些,二三线城市也会注重专业化,但会和熟人社会的关系上的一些做法、一些事情来进行关联,会有一个综合度,两者程度上会有所不同。
这个话题听起来不是那么的好听,或者说比较刺耳,但事实上的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在一线城市,专业化会多一些,二三线城市也会注重专业化,但会和熟人社会的关系上的一些做法、一些事情来进行关联,会有一个综合度,两者程度上会有所不同。
当然,二三线城市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向一线城市靠拢,但目前在山东这种地方,专业化很大程度上仍然离不开熟人的相互介绍。
比如:我今天去建设集团谈法律顾问的业务,除了有对专业度的考量,来源一定是熟人介绍,客户会认为经过熟人的介绍,信用关系更加可靠。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讲,在二三线城市进行专业化,还要注意在专业领域内深耕自己的人脉关系。
举个例子,我们律所或律师个人,除了多接触诸如建设厅、土地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外,还会在律师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担任重要职务。我们开拓业务,如果离开了这种人脉关系,案源将很难得到保证,很大程度上,案源往往是所掌握的市场资源。
在做的过程中,我们对授薪团队、法律顾问、争议解决、客户的维护进行了细分;对提成律师,更多注重于专业化的分工。
有时候虽然我们在批评它,但是它作为一种现象而存在,我认为这种现象是在一种进步的过程中。
肖翠平律师:律师靠的是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提供的是专业的法律服务,专业是律师立足的根本。即便是在二三线城市,也是有专业化的必要性。
我不太同意这个观点。目前,我在乌鲁木齐市执业,根据去年的城市划分,乌鲁木齐市属于三线城市,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是目前新疆唯一一家专门做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我们是从2015年底也就是16年年初进行的刑事专业化的转型,到今年已经有4年多了。
目前我们团队的成员,有公安(痕迹鉴定专业),有前检察官和前法官,还有医生出身的律师等,转型的这4年以来,我们取得了不错的业务成果,在新疆本地乃至业界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很多客户也认为我们比非专业做刑事辩护的律师更为专业,这些都坚定了我们要走刑事专业化路线的信心。
我本人执业也有15年了,我认为,律师靠的是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提供的是专业的法律服务,专业是律师立足的根本。如果什么业务都做,那么肯定是不可能把每项业务都做的非常专业和精细的。从我们转型的经验来看,从4年前大家对我们的质疑、观望到今天的认可,我认为,律师业务的专业化无论在哪里都是需要的。
二三线城市,面临的问题无非是案件数量相对来说少一些,但是当事人对高水准和专业化律师的服务需求,都是一样的。因此,我认为即便是在二三线城市,也是有专业化的必要性。
当然,关系和套路,我认为不管在哪里,可能都免不了会有这种现象存在,但是对于专业律师来说,关系和套路可以忽略不计,毕竟律师最终还是需要靠专业和技能来实现价值。
李军强律师:专业化靠的是专业的知名度,靠专业去赢得市场。专业化一定是我们的方向,一定是我们要追求的,未来一定是要靠专业之间的合作,来实现律师的大发展。
个人比较认同肖主任的说法,即专业化并不是只能在一线城市做。实际上,所有的城市,社会的发展,律师行业未来的发展,一定要靠的是专业化,这是律师发展的一个必然的道路。
因此,专业化靠的是专业的知名度,靠专业去赢得市场,至于刚才周主任所讲的,比如:参加与专业有关的协会,参加与专业有关的活动等,个人认为,这都是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去做的,是提升专业能力的一种手段。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靠的是专业的知名度,而不是靠关系。因此,我认为,专业化一定是我们的方向,一定是我们要追求的,未来一定是要靠专业之间的合作,来实现律师的大发展。
刘逸星律师:当下中国社会通过网络已经形成一体化的社会,不存在一线城市跟二三线城市的割裂,即便你身处三线,但只要你的专业能力足够出色,仍然可以成功。
我认为,首先就这个问题本身,是否有所割裂了市场,由静态的方式来表述,现在好像是陌生人社会,我觉得就问题本身过于静态,没有考虑到整个时代的变迁,如果是十年前、二十年前,这个问题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IT网络化之后,律师行业的市场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迁,二三线城市跟一线城市已经有融入市场一体化的现象,也就是说,即便身处在二三线的专业律师,完全有可能反向的向一线城市要市场、要客户。
前几年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像杨金柱死磕派律师,身处在长沙三线城市,但是通过网络的经营,获得大批的网络声量;通过微信群的讲课,打破了传统的熟人社会,直接把触角延伸到全国各地,获得全国各地的案件。所以,“杨金柱”现象充分说明,当下中国社会通过网络已经形成一体化的社会,不存在一线城市跟二三线城市的割裂,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熟人社会也发生了变化,即便在二三线城市,或者即便在一线城市。以往我们所讲的熟人社会,一个乡村、一个街道、一个乡镇,但是现代的熟人社会完全不一样,一个企业的老板,他的微信群里面有5000多人,这5000多人里面可能有20个律师乃至100个律师,那么,这5000多人就是这个老板的熟人社会。
同样的道理,一个律师,5000多个微信好友中,很有可能4000个是潜在的客户。因此,现在的微信工具已经打破了传统的熟人社会,我觉得,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能以传统的思维割裂开二三线城市跟一线城市,应该考虑因为通讯的变迁、微信以及交通工具等等现代科技的因素的影响,已经打破了传统的熟人社会,已经打破了市场的这种静态割裂。
也就是说,完全可以鼓励年轻人,即便你身处三线,但只要你的专业能力足够出色,仍然可以成功。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85后、90后的律师事务所,在成都、武汉,已经通过了现代网络工具,向全国要案件,都是要专业案件。
林叔权律师: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肖主任,您刚才讲述您和您所在的律所是在四年前转做刑事案件的,且在这四年中也遭受过质疑。能否再请您讲述一下,(1)是什么促使您转做刑事?(2)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动摇过?
肖翠平律师:我们之所以整个所转型做刑事,其实是因为我们所是一个小所, 4年前转型的时候,还是个个人所,调整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相当于自己在大所里面带一个小团队,只不过是以一家律所的形式。
说到质疑,是因为大家都认为在新疆乌鲁木齐这个地方,专做刑事有可能混不下去或者做不下去,做着做着可能就没有业务了,或者说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所以大家对我们一直持观望的态度,看我们能不能坚持下去。
当时的我们,其实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毕竟要组建团队,而且是刑事专业所,加上尽管所小,但还是希望找一些专业上已有一定基础的,比如公安、检察院、法院出来的人;毕竟他们在刑事案件方面已经有一定的经验和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转型相对来讲要快一些。
我也想过吸纳律师同行,但他们会有顾虑,毕竟在乌鲁木齐,传统的民商事业务会更多一些,特别是收费方面也更可观。现在我们团队,有从市检察院辞职的检察官,还有从法院出来的法官,也有一些公安出来的,再加上自己团队培养起来的,也有十几个律师。
在转型期间,内心确实有过一些动摇。刚开始的时候,因为自己转型做刑事,需要把时间、精力全部放在刑事业务领域上,那就需要将自己以前的客户交给其他律师同行或者推掉,这时,一方面刑事业务刚起步,另一方面,以前的业务都没有了,可想而知,面临的困难有多大,也有过动摇。
但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今年是新的开始,我们自己重新买了写字楼,并搬进去了,我们会继续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去发展。
但因为律所的律师越来越多,加上为满足年轻律师的发展需求,我们现在也有了专门做民商事案件的律师。以前,律所的律师只能做刑事案件,不能做民事案件,但从今年开始,我们不再限制律师的专业选择,可做刑事,也可做民事。
但对于我们刑事团队来说,我们会继续进一步去精研。今年,我们还聘请了一位刑事方面的专家,既给我们做刑事专业知识培训,又为我们做整体规划提供建议。我们会在刑事专业化的道路上继续前行,但不再要求整个律所的业务都是刑事业务。
林叔权律师:我还想深究一下肖主任的问题,关于肖主任刚才谈到第一个问题的时候,刘逸星主任谈论专业化的问题时采用的是猫论,实际上专业化是一个手段跟过程。
当您人数少,走的是小所的时候,走的是绝对的专业化,如走的刑事,商会的业务就交给同行去做,专心做刑事。但您发展后,买了办公楼后,又转回综合所。您刚才也提到,一个律师只做刑事有局限性,或者说是不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专门做刑事案子也有局限性,业务上有外流这样一种情况呢?
但是您刚刚也提到你们律所通过四年的努力在刑事领域内得到了业界的认可,您此时又转为综合所,您怎么做到刑事领域更加专业,刑事标签更加明显呢?如果做不到,是否会导致贵所在刑事领域的竞争力下降,有没有这样的顾虑呢?
肖翠平律师:对于专业化,我始终坚持,律师,无论做哪一个业务领域,一定要达到专业化,只不过是这个专业化的程度,到底有多高,这是律师的一个根本。
这方面的顾虑,我倒是没有。因为通过这4年的探索和尝试,我觉得刑事专业化不仅仅是一个标签的问题。我们在发展的初期,其实真的是想我们几个人只做刑事,哪怕是我们把刑事这一块的业务做好做精做专,我认为就足够了。
但是,如果就经营律所来讲,我并不认为作为律所需要给自己贴这个标签,或者说律所一定要进行一个整体的专业化。
关于专业化,在一定程度上,我是同意刘教授的观点的。专业化是律师执业一个必须要打造的或者说基本上要做到的一种状态,但是对律所来说,毕竟有这么多的律师,如果将整体来进行一个专业化,能够在市场上获得认可是最好的,但目前的情况是,我们这个专业团队在新疆已经得到了一定的认可,我们也会继续将刑事业务精细化,但不再要求整个律所只做刑事。
以前,我可能比较注重律所的品牌或者专业化的标签,但经过这4年的发展,我更加注重一些实质上的问题,我认为标签只是一种形式,或者发展初期需要去贴标签。
对于专业化,我始终坚持,律师,无论做哪一个业务领域,一定要达到专业化,只不过是这个专业化的程度,到底有多高,这是律师的一个根本。
林叔权律师:我总结一句话:律所不一定是整体专业化的,但是团队一定要更加专业化,强化团队的专业化。
同样的问题,我想请教一下李军强主任,您是刚刚从建筑、房产这一块转到环保合规,也就是说,您现在做的是环保合规的专业化,未来您会不会走回综合和专业化并行的这条路呢?
李军强律师:不会,从09年开始做环保到11年成立绿建所,我们的方向就很明确,并且知道在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从17年开始,我们就只做环保业务,其他所有的业务,不是推荐给其他律师同行做,就是直接推掉。我们很清楚,对于我们的团队乃至律师个人来说,如果什么都想做,那就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因此,我非常认可刘博士所说的绝对专业化。
当然,我们是把专业化当成了事业来做,而不是把它当成了一种方法或手段。目前,我们只想围绕着环保以及环保的法治服务这一板块,并把它做好。
但为了推进专业化的同时,又不影响业务的发展,影响客户的感受,我们有以下几种规划:
第一,在现阶段,将主要精力聚焦在合规业务上,并将这一版块的业务做熟做精做透,待这一团队成熟后,再组建其他业务团队,最终形成一个环保的、综合的、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当然,我们的综合所,并不是所有的业务都做,只是做与环保有关的所有业务。
第二,为了满足专业化后所带来的客户的其他业务需求,我们会通过与其他的专业律师的合作来解决,而不是靠我们所里自己安排的人员。虽然,有律师同行曾经建议我在所里组建一到两个人的团队来做其他业务,但我并没有采纳,因为我始终觉得,要做专业化,就要把所有的精力全部集中在这里,才能够把它真正做好。
刘逸星律师:只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只要通讯是发达的,只要当事人是理性的,绝对专业化的律师在疫情之后仍然占有优势。疫情之后对绝对专业化的律师来讲,是个积极影响,而不是负面影响;而对于万金油的律师,很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
邱世枝律师是我的好友,我相信这句话是调侃的话,尽管是调侃的话,谈起来还是有意思的。邱律师谈到疫情对律师的影响,那么,他的前提是什么呢?就是负面影响,他肯定不是讲积极影响,个人估计,邱律师认为的是负面影响。
不管绝对专业化还是相对专业化,谈到影响的时候,对应的是市场,也就是说,疫情发生之后,对法律服务市场肯定是个负面的影响,这是个前提。如果是负面影响,第一个方面是不是导致当事人的付费能力变低?如果说导致当事人的付费能力变低,那么,我觉得,这对绝对专业的律师跟相对专业的律师的结果都一样。不管你是绝对专业的律师,还是相对专业的律师,只要当事人的付费能力变低,你就会受到损失,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的影响,要考虑的是什么呢?疫情之后,当事人是不是改变选择律师的价值取向?如果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我认为,所有的当事人都是理性的,他不可能选择万金油的律师,他一定选择专业的律师。
所以说,我不认为,疫情之后会改变当事人的理性思维,他不去选择专业律师,而去选择相对专业的万金油律师,除非整个社会跟市场退回到没有充分竞争的时代,退回到交通不便、退回到信息不通的时代。就好比说,当事人处在一个遥远的山村,没办法选择肺科的医生,没办法选择骨科的医生,没办法选择肝病科的医生,只能选择一个乡镇医院的赤脚医生,那么,这个时候很可能相对专业的赤脚医生有市场。
但是,疫情之后网络的便利仍然存在,通讯的便利仍然存在,当事人选择的理性仍然存在,我觉得,只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只要通讯是发达的,只要当事人是理性的,绝对专业化的律师在疫情之后仍然占有优势。因为,你的市场更广阔,当事人选择你的概率更高,而相对专业化的律师更没有竞争力。
我觉得,就邱律师这句话而言,我是持的一个积极乐观的态度,我认为,疫情之后对绝对专业化的律师来讲,是个积极影响,而不是负面影响;而对于万金油的律师,很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如果我是当事人,在付同样律师费且律师费都降低的情况下,我宁愿选择绝对专业化的律师,而不会选择相对专业化的律师。
周长鹏律师:不存在绝对专业化和相对专业化的问题,每一个专业化都是相对的,不可能是绝对的。
理论上来讲,我还是很赞成的,但有一点,从律师专业化的角度上,是有配合的。这次疫情对我们的影响也非常大,但有一个好的影响,即疫情发生以后,好多线下的工作,特别是学习能力的提升,已转移到线上。
以前,我们会每天召开晨会,都是在线下,参加人数在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但疫情发生以后,我们的晨会挪到了线上,人数比以前多,范围广。现在不仅有晨会,还有晚上的培训,下午的模拟法庭等等。
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谓的专业化,实际上已做了突破,而不再仅仅是限于一个领域。虽然收入在减少,但是专业化领域的学习、团队的整合等,均有了重大的突破。疫情期间,我们有大量的原创文章、原创课件的发布,并整合了一些疫情影响带来的房地产业的变化以及对客户有影响的资料,甚至对村居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也出具了百问百答。
对我本人来讲,我觉得这种绝对专业化的确是知识面会受到影响,比如:我长期在建筑房地产领域,但这次九民纪要出台以后,我发现我的知识面还是非常窄的。这时候,我采取每天学习一条九民纪要的做法,用了144天的时间完成了130条的学习,并写了148篇的文章。
从这一点上来讲,我觉得不存在绝对专业化和相对专业化的问题,每一个专业化都是相对的,不可能是绝对的。因为法的领域会涉及到各种交叉领域,一个行为经常会出现竞合现象,民事和刑事也会出现竞合现象,目前的执业领域,我觉得很难出现绝对专业化的问题。
肖翠平律师:短期来讲,疫情对于律师的专业化,确实是有一定影响的。
我认为,短期来讲,疫情对于律师的专业化,确实是有一定影响的。比如:我们现在基本上都是做刑事案件,但是在新疆,会见现在是个问题,看守所仍然不允许会见,甚至连视频会见都不可以。目前整个新疆,只有一两家看守所可以视频会见,但不好申请。
因此,这一两个月虽然复工了,但只要是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押的案件,基本上都做不了,在法院的案件也都中止了,只能等着。对于我们刑事律师来说,是直接受到影响的。
郑彬彬律师:李主任,这次疫情,对贵所有影响吗?关于这个话题,您有何看法?
李军强律师:这次疫情对律师的影响,不是对专业化的影响,实际上是对客户、对专业服务方向的影响。
个人觉得,没什么影响。因为我们主要做非诉业务,而且环保法律服务主要面向的客户群体是政府,抗压以及风险防御能力都比较强。
但据我的了解,这次疫情对律师的影响,不是对专业化的影响,实际上是对客户、对专业服务方向的影响。比如:你的专业是服务中小企业或者餐饮企业乃至娱乐行业,那就必然有影响;但如果你的专业是服务与疫情防控物资有关的客户,那肯定是没影响的,有可能业务会更好。
个人觉得,邱律师的说法,应该是说将专业化完全局限在某一个领域或者某一点、某一个行业内,当这个行业受到影响,那律师就会受到影响。比如说,你只提供娱乐业的法律服务,只提供餐饮业的法律服务,或者只提供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那么,这次疫情可能就是绝对影响。
林叔权律师:关于疫情影响,我想请教一下刘逸星主任,刚才你讲到专业化是一个工具和手段,但是绝对专业化确实是您的战略之一。第一点,您的绝对专业化,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一个律师或一个律师团队,在您的体系里面必须是一主两副,即一个律师或律师团队必须有一个主业作为执业方向和其他两个领域作为辅助的专业方向,不知道我刚才理解的是否正确?
第二点,刚才我们讨论绝对专业化和相对专业化,是就青年律师的定位上,但我想请教的是,专业化的细分,绝对性和相对性。也就是说,比如房产和建筑,其实是两个板块,但有一些会采用房产建筑业务在一起的专业化。
而我在珠海的律所建立的是大部制,房产部本身是一个大部门,房产部内又专业细分,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业委会、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装修、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按现在的状况,房地产部又有一个细分叫城市更新,那么对这样的专业细分,存在一个绝对和相对的问题。
就这个问题我想请教刘主任:(1)对兰迪在一主两副的绝对专业化的模式是什么,请您介绍一下;(2)在专业细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上,请教一下。
刘逸星律师:这专业越细分,越有利于获取更多的案件跟市场。专业做的越小,标签越明显,在这种网络时代、信息时代,只要你在排行榜上能一直排在前面,就容易从全国各地获得案源。
为什么我们在创设兰迪的过程中,一直强调合伙人跟新加入兰迪的律师一定要恪守绝对专业化?我们的用意跟目的很清楚,我们兰迪要创造一家规模大所。如果合伙人跟律师都没有恪守“术业有专攻”的专业化,那一家规模大所完全有可能落入所中所。就一个合伙人的团队,什么案件都做,就是所中所。对所中所而言,就变成什么呢?律师跟合伙人之间存在巨大的利益冲突,变成合伙人跟律师都在抢案件。
而我们兰迪在创设之初,从顶层制度设计,就要求加入的律师跟合伙人要注重明确的专业分工,这一批合伙人只做刑事案件,那一批合伙人只做海外投资,另外一批合伙人只做知识产权,就每1/10或1/20的律师都聚焦在一个专业领域之后,所里面会形成内部市场,就是内部交叉销售。
比如,以我的团队为例,就我本人而言,执业了29年,实际上刑事辩护做得还可以,民商事诉讼也可以,房地产也可以,但近几年,我只注重做海外投资,而且基本只注重印度的海外投资。我把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知识产权案件都让步给别的律师跟别的团队来做,整个所的凝聚力、效率、品牌都被很好的提升,这对所的内部而言。对自己跟团队而言,我觉得专业越细分,越有利于获取更多的案件跟市场。
比如,我们现在海外投资的印度法律服务市场, 95%的案件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案源,如果说,我们聚焦海外投资,但没有聚焦到印度,那么,很可能这种标签不明显,获得案源的能力并不是很强。我们的团队尽管主要是在深圳,但在深圳的一年多,北京的央企委托我们深圳团队投资印度的业务就有62单,也就是说,有62个北京的中国500强企业委托我们处理印度投资业务。
为什么会异地委托我们呢?因为,这些法务跟老总上网搜索投资印度关键词的时候,跳出来的都是我们的文章,所以说,就印度投资这一领域,在百度上会自动地把我们排在前面。
这就说明什么呢?专业做的越小,标签越明显,在这种网络时代、信息时代,只要你在排行榜上能一直排在前面,就容易从全国各地获得案源,这是我们的经验。
肖翠平律师:我所理解的专业化,是律师业务的一个相对专业化,尤其对于青年律师来说,我不主张青年律师只做一类业务。
首先,我本人是不同意这个观点的。我所理解的专业化,是律师业务的一个相对专业化,尤其对于青年律师来说,我不主张青年律师只做一类业务。即便进行专业化,在刚开始的时候,也应该给自己定两到三个业务方向进行精研,拓展自己的知识面,然后在做业务的过程中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业务领域。
如果青年律师是在人数比较多的综合性律所执业,那么给自己定位某个业务领域确实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当你真正地在某个业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可以扎扎实实地办好业务,律所的同事首先就会成为你的客户,甚至有可能做到不需要到市场上去找客户,只需要把自己的业务做好,得到律所内部或者业界的认可,就可以逐步的实现自己业务的专业化。
青年律师通过几年的成长和沉淀,且随着业务能力水平的提高,有可能发展成为只做一个类罪的辩护,但在起步阶段,我建议还是不要把自己的业务领域定位过窄。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是在真正做到团队化合作的律所,在团队内部分工合理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只做自己最擅长和最专业的。
我觉得,每一个律师自己所处的阶段和所在的律所情况不一样,还是需要根据个人情况以及条件来确定。
李军强律师:专业化是一种聚焦,而不是一种局限。
我不同意上述观点,我认为,专业化是一种聚焦,而不是一种局限。专业化是将我们的精力,聚焦在我们能做好的这样一个领域内,那我们关注的仍然是这个领域内的所有东西。
比如说,环保,刚开始定位环保这个专业的时候,我们想着的是环保法律服务,但环保法律服务,所涉及的面非常广,我们又是如何聚焦到合规业务呢?我们是从环保类的诉讼案件开始,经过不断深入、不断积累,最终选择了环保法律服务的非诉业务;且随着对行业的认识以及深化,我们在非诉的众多领域里,最终聚焦到了合规的这个领域上。
曾经有人质疑,只做合规是不是特别局限,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比如,你要做好合规,就要有全方位的系统的了解以及掌握,还要对整个市场有全面的了解。
因此,能做合规的,就能做其他案子,只是我们将主要的精力都聚焦在合规上,且为了做好合规,我们会去做很多准备和努力。只有你对这一领域了解的多了,研究的多了,你才能比其他的律师考虑得更全面、更细,也才能做得更好。
故,专业化不能说是局限,而是聚焦。
周长鹏律师:在某个专业领域内,如果特别聚焦的话,没有一二十年,或者超过二十年执业时间的积累,很难在其细分的领域获得充分的案源。
这个命题,实际上对青年律师来讲,我是不太认可的。我有注意到这一类律师的存在,但往往是年龄稍微要长一些,且是执业多年以后,完成了基本的生存或者是在某一个领域想树立自己的权威而故意这么做。
我认为,在某个专业领域内,如果特别聚焦的话,没有一二十年,或者超过二十年执业时间的积累,很难在其细分的领域获得充分的案源。对年轻律师来讲,这可能很难取得这方面专家的信任,哪怕研究几年时间,也很难相信如此年轻而获得专家的认可,所以从这点上来讲,如果要这样做,所冒风险极其大,不建议过早做这方面的选择。
刘逸星律师:就这个问题而言,要一分为二来回答。如果追求经济效益,这种模式有它的积极性,也值得倡导;但如果追求的是能力跟水平的提高,这种方式我是不赞成的。
我觉得,就这个问题而言,要一分为二来回答。看我们律师追求的是什么?如果说,我们律师要追求执业能力跟水平的提升,那这个问题所体现的方式是不好的;因为,你想提升法律的功底跟水平的时候,你不能过窄地聚焦在某一类案件上。
但如果说,你追求的是经济效益,那聚焦在某一类案件上并不是坏事;因为,当律师市场充分竞争的时候,它会进入薄利时代。比如:金融案件,有时候,一个案件,当事人只给你几千块、1万块,但当大批量的案件给你的时候,你就需要流程化、规范化以及流水线似的进行作业,对于这一类案件而言,为了追求效益,你的团队律师都需要非常熟悉办案流程,此时,有利于团队聚焦在某一类案件上,客户会认为你的效率最高,你的文本最规范,你处理事情的效果最好。
即便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去到加州,你会看到,加州的电视台跟报纸会刊登什么广告呢?某一家律师事务所只做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件,而且只做受害人委托,也就是说,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律师最精于做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件,而且最精于做受害人的交通事故案件。
从这我们可以看到,在加州这个地方只做自行车受害人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通过电视以及报纸打广告,且长期打广告,就能维持整个律师事务所的运转。
因此,我认为,如果追求经济效益,这种模式有它的积极性,也值得倡导;但如果追求的是能力跟水平的提高,这种方式我是不赞成的。
林叔权律师:聚焦某一个罪名或在某一个专业领域细分,实际上是鱼与熊掌可以兼得的。
第一,刘逸星博士讲的,我非常认同,但是有一点做一个综合性的纠正。刘博士刚才讲到,看律师追求什么,如果是追求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那么它是不利的;如果追求的是经济效益,那么聚焦一个细分领域,聚焦类罪,刑法有四百多个罪名,或者是其他的领域像李主任的环保合规,也是相当聚焦的。
刚才刘博士的观点认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是我发现,有些团队恰恰聚焦某一罪名或某一个细分的专业罪名,能力和专业水平的造诣很深,同时也赚到了钱,收获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最好的例子就是广州的羊城毒辩,从去年五月份分属于7个不同律所的律师开始做羊城毒辩的沙龙,现在已形成了一个标签,且已经举办了十一期主题分享活动,并且在今年1月18号在大湾区青年律师沙龙和律媒社的助推下,将羊城毒辩提升为大湾区毒品辩护大律师团,且这个团队正在组建。
羊城毒辩始终围绕技术辩护来做,即关于毒品犯罪的技术辩护。这样的专业细分已在市场上形成了很强的竞争力。比如,他们分享的同一类案例,角度都不一样,且每次都从技术层面去谈辩护技巧、辩护方法,怎么去做有效辩护,这就是他们独到的地方。如果没有长期的聚焦,很难产生这么深的功夫。
现在,他们七个人聚焦毒品辩护业务,收获也都不错。这个例子说明,聚焦某一个罪名或在某一个专业领域细分,实际上是鱼与熊掌可以兼得的。
第二,羊城毒辩是怎么做到在细分领域站得住脚的,其实是要有一个经验的积累,要有足够的案件练手。其中有一个叫王红兵律师的,他的经验之道就是做法律援助,通过做法律援助积累了大量的毒品辩护的案例,最终聚焦在毒品鉴定方面,且每次毒品辩护都将鉴定报告作为切入点,他们的绝对专业化是非常成功的。
李军强律师:专业化无处不在,专业化实际上是将某一个业务做到了极致。只有做的最好,做到最精,才能叫专业化。
这个观点太偏颇了。我觉得,专业化无处不在,专业化实际上是将某一个业务做到了极致。只有做的最好,做到最精,才能叫专业化。
很多传统业务,比如:婚姻家事、高端商事诉讼等,有的律所也将专业化做的非常好、非常精。因此,我认为,专业化实际上是选择一个长远的发展方向,能够通过努力来形成竞争力,并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可以长期、持续的发挥作用。
这几年,深圳也一直在推专业化和新兴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整个深圳的业务、法律服务业务进行全面的梳理,形成不同的法律服务产品,让大家去推广去做,这就是专业化的一种方向。因此,专业化和是不是传统业务没有关系,传统业务同样可以做专业化,并且可以做得非常好。
刘逸星律师:如果年轻律师想要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选择新兴领域,是一种比较好、比较理性的选择。
就这个话题,我是完全赞成的。我认为,专业律师的价值体现,在大部分上应该体现在法律人对你的认可跟依赖。如果说,是个传统业务,比如:民商事、知识产权,绝大多数普通律师跟法务会觉得,这类案件我也懂,没有必要依赖专业律师的时候,你将很难脱颖而出,获得快速的成果。
但当你聚焦的是一个新兴领域,公司的法务或其他律师会觉得,就这块领域而言,我是一片空白,我需要专业律师帮助的时候,他一定会依赖于你,这就是你的案源,这就是你获取的客户。
我们现在投资印度的业务,1/3的案件是来自于律师团体,即便他的英语能力很强,他的涉外能力很强,但当他涉及到印度业务的时候,他是一片空白的时候,他就迫不得已找到我们团队,他会依赖我们的团队。
很多大集团公司的内部法务也是一样的,比如:华为、腾讯。腾讯的内部律师比很多律师都强,但投资印度业务的时候,他会觉得那是一片空白,就会把投资印度以及东南亚的业务委托给当时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所的兰迪。
我认为,如果年轻律师想要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选择新兴领域,是一种比较好、比较理性的选择,我是完全赞成这个观点的。
周长鹏律师:传统领域更容易实现专业化。
个人觉得专业化在传统领域更容易展开,因为传统观念导致在传统领域已经延伸出很多,专业细分能够在传统领域凸显专业性,积累的素材和细分可能性会变得比较大;但是在新兴领域,积累的素材还不够多,难以产生真正的专家,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经验。
因此,对于这个观点,我反而认为传统领域更容易实现专业化。
林叔权律师:我将我的观点再阐述一下。过去二三十年,律师的成长模式是师傅带徒弟的模式,这种模式有其历史原因,直到今天,师傅带徒弟仍是现在律师的主要成长模式。
如icourt这种民间机构的出现,并未改变师傅带徒弟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很多因素造成的,这种模式限制了青年律师的成长。在互联网时代,青年律师在有限的交际和学习范围的围墙被打破,经验获得无边界了,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快速成长及弯道超车成为可能。
比如,现在的大数据报告,比如,周主任分享的每天学一条九民纪要。九民纪要实质是办案指引,很多机构、律协及律所也有相关的办案指引。那青年律师的成长为何要局限于师傅带徒弟呢?如果继续维持师傅带徒弟的模式,继续剥削青年律师,也会限制青年律师及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
肖翠平律师:术的层面可以速成,道的修炼需要时间打磨。
原则上,我是同意张凌霄律师的观点。我认为,专业化的打磨从来都没有弯道超车。在5G时代,律师获取知识的渠道和方式有很多,与十几年前刚做律师的时候的环境是完全不同的,但那也仅仅只是获取知识的一种方式。
今天,律师成长的速度比起十几年前或者说二十年前要快很多。但是,这些都仅仅限于知识技能或者是知识层面的内容,是属于术的层面,而律师的成长或者专业化的打磨,不能仅通过法律专业知识或者说通过别人分享的一些经验来提升自己,还需要有道的层面,即律师个人自我修为、人生阅历、人生境界的一个提升。
虽然同样的法律问题,有可能年轻律师比老律师所检索到的或者说所学到的知识有可能比老律师还要多,但处理方式不一定比老律师更老道。
我认为,律师对于法律问题的处理和律师个人的阅历、经验、格局、修为、能力都有直接的关系,这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不能仅仅从知识获取的渠道上更加便捷就说律师不需要靠传统的师傅“传帮带”了,也不需要去熬时间了。
熬时间的过程是律师沉淀的一个过程。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每个人对于同一事物的认识和处理方式也都是不一样的,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要做的工作并不是简单的将法律知识和法条的内容传递给客户就能够解决问题。
在目前这个5G时代,不仅是年轻律师获取知识的途径多且便利,对于当事人和客户来说,也是存在同样的情况。如果是特别有心的当事人,在网上稍加检索,就可以得到所要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我认为,律师必须转变思维方式和服务理念,因为我们所知道的法律知识,客户也知道,所以就更加要体现出律师的优势到底在哪些地方。
现在青年律师的成长确实是处于最好的时代,不仅行业开放、包容和充满活力,司法环境也在不断地改善,律师的舞台也越来越大,能够展示自己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但有一点不可否认,每一个人的成长或者说进行专业化打磨的过程都是需要时间的,都是需要在专业知识以及其他方面进行提升、沉淀,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专业化。
我所理解的专业化,就如李主任所提到的,把一项业务做精、做细、做到极致,但同时也要结合律师个人技巧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也跟律师个人的成长是紧密联系的。
李军强律师:真正的专业化,并不在于有没有师傅,而在于有没有认真的积累,达到了专业化所需要的程度。
个人认为,两位律师的说法并不矛盾,它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讲的。林律师所讲的是,现在的青年律师不靠师傅的指导,同样可以实现专业化,这我是认可的。
实际上,很多专业化,包括我所做的,都是自己在摸索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不断去提升的。就像刘博士所说的,因为前面没有人做过,没有现成的经验,就只能去探索。
而张律师所讲的是,专业化实际上是要扎扎实实积累的,必须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够实现专业化,而不是简单的从网上获取一些知识,将其变成自己的知识,就可以成为一个专业化的律师。
我认为,真正的专业化,并不在于有没有师傅,而在于有没有认真的积累,达到了专业化所需要的程度。但如果有老师指导,且你的老师是真正专业的话,你的专业化之路就会走得更快一点。
比如:我现在所做的专业,如果之前有老师能够指导的话,我可能就不需要用9年的时间来研发。现在我团队里的律师,有的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在这一领域比其他的专业律师更加专业。为什么呢?因为他整天沉浸在这样的一个专业化氛围里,沉浸在专业化的服务过程中,他的进步以及成长将会比别人快,他的专业化之路也会比别人走的更稳。
周长鹏律师:弯道超车,危险性非常高。无论学习力有多快,心目中总有一个老师,或网络上,或现实中,如果可以将网络上收集的信息结合现实师傅的帮助,那么,进步会更快一些。我觉得5G时代和师傅带徒弟等不产生矛盾,只是为了更好的拜师学艺。
对林律师的说法,我持反对态度。虽然是5G时代,但我感觉无论在哪一个时代,技术总是在不停进步,无非是一个工具,最终反映出来人的学习力,无论是哪个G,都会有老师,我们在先人的基础上来学习新的东西,从别人那里学习新的手段。
实际上,弯道超车,危险性非常高。我经常跑马拉松,在跑步的过程中,我知道学习这种能力是持续不断的,偶尔可能会超过一点,但在另外的赛段可能会被别人超过,这种学习是持续的,不存在弯道不弯道的问题。
在某一阶段,有些年轻人可能会发展得快一点、领先一点,但最终我们会发现,持续发力的人会超过偶尔速度快一点的人。同样,无论学习力有多快,心目中总有一个老师,或网络上,或现实中,如果可以将网络上收集的信息结合现实师傅的帮助,那么,进步会更快一些。
人不要放弃每一次的学习机会,可以线上、线下相互配合,在参加线上晨会学习、线上培训以及搜集线上各种资料的同时,也可以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与现实的师傅进行协作,汲取经验,这样,进步得会更快。我觉得5G时代和师傅带徒弟等不产生矛盾,只是为了更好的拜师学艺。
刘逸星律师:这个时代是个互为师徒的时代。
我认为,这个时代是个互为师徒的时代。一方面,律师行业毕竟是个传统行业,就意味着,年轻律师必须要从老律师身上汲取人生经验、技术手段、处事方式以及更多的传统职业操守。我认为,从传统含义的角度而言,年轻律师必须从老律师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另一方面,这是一个转型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时代,是一个新技术、新知识颠覆传统的时代,就意味着,年轻律师身上的很多优点、技术方法,也值得老律师的学习;也意味着,年轻律师在这种转型时代,可以快速成长,即:年轻律师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网络知识及更先进、更多的方法方式快速成长。
我认为,这个时代恰是一个互为师徒的时代。我们兰迪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成长为合伙人晋升上从来不作年龄限制,很多90后已经是高级合伙人了。只要你的知识水平够专业,我们就会破格晋升你为合伙人。
为什么我们兰迪要做全员合伙?就是希望所有的年轻人在这个新的时代不要过多的落入传统的羁绊,只要你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水平能达到现代律师的标准,我们都可以把你视同为合伙人。
我认为,这个时代跟以往不同,我们不要过多于受到传统的羁绊,当然,我这种观点并不意味着赞同林律师跟张律师比较对立的观点,我的观点还是比较综合的。
各位老师晚上好,我是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的陈奕楠律师。转所来珠海之前,是在厦门的一家以知识产权为主营业务的精品小所实习,实习期间接触比较多的是知识产权类型案件。
因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是以打造企业合规管理为特色的一体化律师事务所,故,律所主任袁利丹律师建议我往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方向发展。
据我所知,知识产权是一个既有系列维权诉讼等基础服务,也有涉外影响大的高端业务的领域。由于我刚执业不久,相当于是从零开始的律界菜鸟,故今晚想借此难得机会,向各位老师请教,望各位指点迷津,不求弯道超车,只求笨鸟先飞。
李军强律师:要全面了解并熟练运用与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有关的所有规定,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并擅于借用他人的技巧和方法。
对于你所选择的方向——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我觉得非常好。这三年,我在负责深圳的业务创新与发展的过程中,发现好多知识产权的律师仍然在做维权和诉讼的业务,但对于企业来说,真正需要的是知识产权的防范、预防以及规范化的管理。这一方面,目前相对来说是比较缺乏的。未来,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具有前端性;且目前市场上又缺乏这样的专业服务机构,因此,你选择的这个方向非常好。
第一,你要对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认识,能够掌握与合规管理有关的所有规定且能够熟练的运用,这样在接触企业的时候,可以快速地识别出企业在哪些方面可能存在问题。
第二,你要有一个好的心态,能够沉下心来做,能够长时间的去积累,不断的借鉴别人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并把它运用到法律服务中。
法律服务实际上是一个进化,专业也是一种进化,是随着认识的提升、知识的提升、积累的提升,不断的去完善、去聚焦、去形成最终的和其他的同类业务的差异化的一种结果。因此,你要想做好,就需要投入很多的努力,且要持之以恒不断的去做。
周长鹏律师:需要持续发力,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经历挫折和失败,吸取经验和教训,才能在这个领域内成为真正的专家。
对年轻人勇于选择专业化,我为他们开心。我虽然选择了专业化,但我当时的选择纯属偶然,机缘巧合。我想说的是,现在的年轻人在选择专业化的过程中,是有一个前提条件的,虽然律所在专业化进行分工,但并不代表自己就是这方面的专家,除了律所给予机会和平台外,还要看自己在专业领域持续发力的强度。我自己在这个领域已经学习和深耕了20多年,才有机会对外宣传自己是这一方面的专家。
现在的年轻人,觉得进行了专业化分工就能成为专家,我觉得未必。陈律师执业时间尚短,想通过专业化学习和分工协作成为专家,还需要持续发力,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经历挫折和失败,吸取经验和教训,才能在这个领域内成为真正的专家。
我们注意到,很多专家也是经历过很多次的失败,而并非一次性就成功,还要结合自身的特点进行分析。很多专家能成为专家,并非全部来自于工作时间,更多的是业余时间的大量投入。
刘逸星律师:结合自身的优点在知识产权领域中聚焦一个细分领域,形成差异化经营,优势更大。
我在管理大成上海分所跟现在的兰迪的过程中,我面试了4000多位律师,发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在这么多的律师当中,至少有20%-30%的律师都告诉我,他精通知识产权。
实际上,大成所和我眼下的兰迪所知识产权的队伍是最庞大的,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知识产权律师领域是一个过度竞争的行业、专业。那么,作为一个年轻律师,你选择了一个过度竞争的专业方向,那你就必须差异化经营。当你面对资深的老律师,面对其他的竞争对手,你怎么脱颖而出,你怎么快速成长?
我认为,首先,你要从自己的身上找到竞争优势,比如:如果你有理工背景,那你可以聚焦在化工行业,或者医疗行业;如果你有文学背景、音乐娱乐背景、网络背景,那你很可能会聚焦互联网或者说音乐著作权的领域。
就是说,知识产权整个领域还过于宽泛,如果你能聚焦某一个以技术背景为专业的领域,那很可能你的竞争优势更强。如果你的英文好,那更可以聚焦海外投资知识产权。目前,我们整个团队在做海外投资的过程中,海外投资知识产权的需求量非常大,一个手机行业,一个互联网行业,到海外投资,必然面临着商标、专利的战略以及申请,以及遇到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你所选择的合规管理。
我认为,如果你选择知识产权领域过于宽泛的情况下,你的成长道路将会比较漫长,没有竞争优势,最好能结合自身的优点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再聚焦一个细分领域,形成差异化经营,优势更大。
肖翠平律师:
说到专业化,今晚有机会向各位律师同仁学习,个人觉得是非常受益的,因为在专业化的过程中,也是在学习和探索的一个过程。但我认为,专业化是每个律师都应当去考虑的,也应当是每个律师的追求,毕竟我们所做的就是专业服务。
李军强律师:
专业化,实际上是一种进化,是随着积累以及认识的不断提升而不断调整和完善的,对专业化一定要有扎实的、全面的基础知识作为支撑。
最后,送给青年律师一句话,如果你想要做专业化,只要肯投入,选对了方向,就一定能成功。专业化只有快慢之分,没有成功不成功的区别。
周长鹏律师:
对于专业化,我想说的是,无论选择哪一个专业,都必须长时间持续发力,并且利用自己的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来关注这个行业的发展,且能够提出不同于其他人的观点,这样才有可能在专业领域上树立自己的见地。
刘逸星律师:
作为年轻律师,如果想成为专业律师,首先要选择自己兴趣爱好的领域,因为兴趣爱好是最好的老师;
其次,应该去努力发现蓝海,如果可以发现蓝海,你的投入成本会最低,发展的速度会最快;
第三,一定要聚焦细分领域,越是在细分的领域中,你的竞争优势越会脱颖而出;
第四,对于任何一个专业方面的选择,要有坐冷板凳的精神,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毕竟,成功的专业律师都在于坚持;
最后,作为年轻律师,应尽量的融入团队,要有团队精神,如果能融入团队,你在奋斗的路上才不至于寂寞,才不至于半途而废,才能走得更远、更好。
段建国律师:
上海的刘逸星主任、山东的周长鹏主任、深圳的李军强主任以及新疆的肖翠平主任,观点激烈碰撞,可谓精彩纷呈。
个人认为:
一、专业化,分律所、团队专业化,与律师个人专业化。
律所、团队专业化,那是必由之路,既是时代发展客户的理性要求,也是律师白热化竞争的必然结果。
律师个人专业化,可能需要有一个万金油、专业律师、一专多能的过程,毕竟衣食足知荣辱。
二、专业化与定位密切相关。
是想出名,还是想赚钱,是做普通业务走量,还是剑走偏锋寻求差异化,这是痛苦的选择。
准确的定位,需要顾及兴趣、爱好、擅长、资源、大势等因素。
绿建走环保,注重在经济换代升级的国家政策;兰迪走进印度,是基于国家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而豪才选择房地产,是基于擅长的领域;鼎卓选择刑事可能更多是爱好。
三、专业细分与市场份额。
没有金刚钻,难拦瓷器活。律所不仅要专业化,未来一定要专业细分。
比如,刑事业务,触及四五百个罪名,绝大多数普通犯罪辩护,只能出知名度。泛泛都做,可能也做不精、做不透。
而真正给律师带来经济回报的是职务犯罪、企业家犯罪等的辩护。而这些人的刑事危机化解,客户诉求多,化解手段多元,对律师能力要求极强,当然个案收费高,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建筑房地产领域的刑事危机化解,对毒品犯罪、对走私罪的辩护等等,类罪化是大势所趋。
只有高收费、高投入,才能高质量。
林叔权律师:
绝对的专业化是不存在的,一切都要围绕着市场,因人而异,因时间和空间而异,在专业化上不能走极端。
几位主任谈得非常有深度,每个人都有很独到的观点和金句,我不再就专业化的主题多做表述。我本人就今晚的讨论,作为相对资深的律师,也要思考我未来的律师之路该怎么走。
我这十五年律师生涯是一个万金油的律师,我认为“万金油”是一个专科和全科的区分。在法律服务市场,需要全科和专科的律师,在律师专业化的相对性和绝对性上,我认为要辩证去看。绝对的专业化是不存在的,一切都要围绕着市场,因人而异,因时间和空间而异,在专业化上不能走极端。
因活动时间有限,对于律师的专业化之路,该怎么走?引发的诸多思考,受邀嘉宾与线上参与人员均表示意犹未尽,将继续在“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微信群里互动。
本文嘉宾发言根据录音整理,嘉宾意见不代表律媒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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